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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大學秘書室

校務會議紀錄

114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校務會議紀錄

國立臺灣大學114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校務會議紀錄

時間:民國1141018(星期六)上午9

地點:第2學生活動中心國際會議廳

主席:陳校長文章                      紀錄:陳雅薰

出席人員:應到代表總額172人,實到138人,名單詳如出列席名單

列席人員:22人,名單詳如出列席名單

壹、主席報告

本次會議應出席人數172人,目前已完成報到者有90人,超過法定人數。現在時間是95分,開始開會。首先是主席報告(簡報檔如11411F1.pdf)

一般學術與行政方面

一、永續辦公室

()本校與東元科技文教基金會三度合作,辦理「2025淨零排放科技國競賽」,此次競賽採「國際賽」、「臺灣賽」雙賽制進行,總獎金650萬元。參賽師生來自世界共16/地區,共230件作品,擴及1,150名國內外師生。且為響應淨零主題,本次競賽`由富邦金控提供自願性碳權,抵換國際團隊來臺飛行哩程所產生的碳排放,開創企業碳權導入產學合作的先例。

()本校榮獲「2025THE大學影響力排名」全球第14名,為全臺第一,亦創下本校歷年最佳成績。今年共5SDGs指標進入全球前20名,依排名排序如下:

1. SDG 3 健康與福祉:全球排名第2名;

2. SDG 14 保育海洋生態:全球排名第9名;

3. SDG 16 和平、正義及健全的制度:全球第12

4. SDG 9 工業化、創新及基礎建設:全球排名第13名;

5. SDG 2 消除飢餓:全球排名第18名。

()配合國際高等教育趨勢,訂定「國立臺灣大學生物多樣性原則」,經與生物多樣性研究中心及校內相關行政單位進行多次討論與調整後,已於行政會議報告。

()為提供各館舍管理單位了解用電情形以協助構思節能行動,已將各館舍每小時用電資料、潛在耗電設備、用電分區等資訊,更新於官網,並建立資料庫,供校內單位申請使用。

()為加速本校節能進程,協助有意願的館舍單位申請外部補助,目前已申請通過環境部氣候變遷署「冷卻行動示範運行補助計畫」。

()臺灣永續治理大學聯盟

1.  為強化聯盟跨校合作機制,已召開「大專院校溫室氣體盤查」議題工作坊,由各校主責單位交流執行經驗,並邀請教育部、環境部代表與會,討論大專校院推動溫室氣體盤查的策略與實務作法,並進一步凝聚聯盟成員對於碳管理議題之共識。114613日召開「永續課程交流會議」,聚焦永續與社會責任導向的高等教育轉型。

2.  本年度聯盟年會將由國立屏東科技大學於1141031日辦理,將代表分享本校在推動校園生物多樣性的經驗與案例。

二、校務研究辦公室

()校務研究議題

1.   針對夢田深耕計畫進行學業表現分析,並以截至112學年度的資料,完成分析報告。

2.   配合推行 NTU Beyond Borders 計畫,與國際處、學務處、教務處及創新設計學院共同開發學生問卷,並以114年寒假期間出國之學生進行預試。經過分析並確認正式問卷內容,暑假期間開始進行正式版問卷施測。

3.   完成探索學習計畫實施現況研究之量化與質化工具設計,並完成研究計畫之倫理審查送件作業。

()校務策略研析專案

1.  為提升本校國際聲望,強化國際鏈結,由Scival資料庫檢索近十年曾與本校教師共同發表合著論文之國外學者名單,建立聯繫方式清冊並持續更新。

2.  調查統計國際頂尖大學之各項收入來源與比例,並估算各校享有的生均與師均資源,與本校進行標竿比較。

3.   研析國際頂尖大學之留才攬才、鼓勵研究、學生學習之策略做法,包括牛津大學、德州大學奧斯汀分校、加州大學柏克萊分校。

4.   盤點本校教師與校友歷年所獲之重要榮譽與獎項,包括中研院院士、國家講座、總統科學獎、美國國家科學院院士、美國工程學院院士、美國發明家學院院士、歐洲科學院院士、歐洲科學與藝術學院院士、世界科學院院士、圖靈獎、美國藝術與科學院院士、美國國家醫學院院士等,並建立資料庫。

5.   分析國際頂尖大學創投基金之設置模式,涵蓋美國、荷蘭、日本、香港、新加坡等地高等學府,從其資金來源、基金規模、管理方式等面向進行比較。

6.   蒐集與整理國內頂尖大學與國際知名大學(包括美國、英國、日本、香港、新加坡)在校務貢獻與致謝機制之作法,供本校制度建立或優化之參考。

7.   調查並盤點國際頂尖大學(包括美國、英國、澳洲、香港、新加坡)校務研究相關業務範圍與運作模式。

8.   為精進院務自我評鑑報告書品質,參考美國頂尖大學學院中長程發展規劃書,召開學院說明暨交流會,提供撰寫建議,作為各學院後續修訂之參考依據。

()針對「大專校院畢業生流向追蹤調查」資料,建置資料儀表板,以便長期追蹤本校畢流調查結果。完成更新111學年度畢業滿1年、109學年度畢業滿3年及107學年度畢業滿5年之視覺化分析結果。

()製作「校際比較」校務數據視覺化分析報告,針對本校與清華大學、陽明交通大學、成功大學等四校進行跨校比較,涵蓋學校規模(學生與教職員工數)、學校資源、學生學習、研究表現、國際排名等面向。透過趨勢圖與視覺化工具呈現,掌握他校校務發展動態。

三、 創新創業推動情形

()創新設計學院:創意創業學程新型態招生採兩梯次進行,第一梯次申請時間自58日至68日,第二梯次為716日至86日。招生期間舉辦創新主題媒合營與新型態招生說明會。本屆招生吸引共28組團隊、93人申請,最終錄取11組團隊,計32位學員。申請團隊所提的主題多元,涵蓋創新醫療器材、AI科技應用、軟體服務開發及產學需求媒合平台等領域。本學程於927日與臺北市政府資訊局共同舉辦「2025臺北生成藝術節」,持續透過相關活動,激發學生對於高科技創業的熱情與潛能,為未來的新創市場注入更多活力。

() 國科會科研產業化平台計畫於新創服務方面,為激勵創新創業與跨域或跨校合作,透過新創團隊互相合作交流,以完善本校產學合作及新創整體的生態體系,將研發成果或創新構想加值應用於產業與社會,特訂定本校「尋苗計畫經費補助辦法」,鼓勵團隊將創新發想進行初步驗證或開發雛形,以達成商化或創業所需佐證和指標,114年度擷取4隊執行。

 ()促進國際生來臺暨留臺計畫--國際產業人才教育專班:國際生計畫乃與企業共同合作,促進國際人才循環與交流。由企業提供來臺學生就學期間之生活津貼及學校之行政作業費(每位10萬元),共同培育人才。114年度秋季班已協助取得15家企業之合作意向書,共計34人次申請,14人次符合,目前合作企業審核資格中。115年度計畫徵案中。

四、重點科技研究學院

()舉辦2025 NTU GSAT Advanced Semiconductor Technology Workshop特邀兩位半導體領域重量級講者蒞臨演講,分別為史丹佛大學(Stanford University)Priyanka Raina教授及韓國首爾大學(Seoul National University)Jerald Yoo教授。內容涵蓋可編程硬體加速器與編譯器的敏捷設計方法,以及智慧穿戴式健康照護系統之挑戰與未來發展,帶來跨領域技術新知並促進國際交流。

()為歡迎國際新生加入並協助其熟悉學業規定與生活環境,同時促進彼此間的交流與凝聚力,舉辦「Rice to meet you」國際新生歡迎會。活動內容除介紹課程學分要求、畢業條件及實習制度等重要資訊,以幫助新生了解在學期間的學業規劃外,亦安排以臺灣在地特色飲食「清粥小菜」款待,讓學生在輕鬆氛圍中體驗臺灣飲食文化,加深情感連結與文化融合。

五、國際政經學院

()為臺大第二個依據創新條例設立的研究學院,全國第一個以「政治經濟」為國家重點領域、全國首個全英授課的研究學院。八間合作企業2025年配合款1.49億已全數入帳,刻正向教育部請領本年度第3季國發基金補助款。

()官網建置

為強化學院形象展示與資訊整合,已推出全新學院官方網站:https://spe.ntu.edu.tw以傳達學院精神與訪客使用體驗為目標,並以全英文呈現,不僅突顯國際政經學院「培育具全球政經視野與戰略思維大格局的領導人才」的核心理念,亦勾勒出全球合作網絡與未來人才培育藍圖。

()完備學院法規

截至20259月,已通過36項法規,涵蓋組織及委員會、教師與人員人事、教務、學務、經費財務等各面向相關規定。

()強化招生策略及整體招生概況

政治經濟碩士學位學程與財金碩士學位學程於20259月開班(114學年度)。兩學程招生註冊人數如下:政治經濟碩士學位學程本國生17人,國際生10人,共27人;財金碩士學位學程本國生11人,國際生9人,共20人。兩學程合計47人,包括本國生28人,國際生19人。國際生來源分佈如下:東南亞9人、歐洲4人、美洲3人、東北亞2人、大洋洲1人。

()教師延攬

已聘任學院院長Spyridon Maniatis教授於912日任職,另政治經濟以及財金碩士學位學程共已聘任6位專任教師,包括4位助理教授、1位副教授、1位正教授,國籍涵蓋臺灣、美國、荷蘭、喬治亞與義大利,展現師資的多元與國際化。為結合學術訓練與產業實務,另已完成3位業師聘任。為協助教學推動,辦理校內合聘教師事宜,目前已有26位校內教師加入,分別來自管理學院、社會科學院及法律學院等。

六、雙語教育中心

()本校已獲選為教育部「大專校院學生雙語化學習計畫」之「全校型標竿計畫」,將做為大學雙語教育發展方向及其他學校推動時之參考;除繼續致力於本校之雙語教育外,同時亦將本校資源與經驗外溢至其他大專校院共享,共同提升大學國際化程度。

()為增進國際招生與提供本國學生全英語學習機會,在雙語計畫的挹注下,已正式成立7個全英語學士學位學程/專班,包括智慧工程科技學士學位學程、生物科技與食品營養學士學位學程、半導體學士學位學程、土木系、經濟系、政治系與生命科學系。此外,機械系與外文系已可提供足額英語授課滿足學生畢業要求,而生技製藥學位學程亦開始辦理,目標是設立全英學士學位學程/專班。

()專業學術英語(ESAP)課程-自113學年度起推動,首波開設管理領域與生農領域,並透過與授課教師定期協作、滾動調整教學策略,以及學生焦點訪談進行成效回饋,確保課程與學生需求契合。114學年度將新增社會科學院、理學院與工學院三大領域課程。理工領域課程分別聚焦於「閱讀與圖表分析」與「溝通與表達」兩大核心能力;社科領域課程則為整合聽、說、讀、寫四項技能之綜合型課程,強化學生跨語言技能與學術表達能力。

()推出兩類職員增能系列課程

1.職員英語工作坊共辦理18場,涵蓋初階與中階的生活文化主題,提供有意從基礎學習英文且熱衷於跨處室交流機會的職員參與。

2.職員英語增能專班(EEEP)每學期開設兩班-寫作與口說,為6週的連續課程。寫作班結合The Economist雜誌與AI應用,進行寫作技巧與結構練習,提升職員的寫作效率與表達清晰度,並強化實務應用能力,使其能靈活運用於日常工作與生活中。口說班則聚焦職場行政英語會話,涵蓋接待、解釋及溝通情境,透過小班制教學提供更多練習機會,幫助職員提升口語表達的流暢度與自信心。

()除積極於校內推動雙語教育外,也將服務資源開放予全國大專校院參加與使用。9月舉辦3EMI TA培訓工作坊、3場同儕觀課與1場「行動EMI環臺講座」;10月份舉辦2EMI社群主題體驗計畫與1場「行動 EMI 環臺講座

七、椰林講座

為邀請國內外具有卓越成就或國際影響力之學界或企業界人士,針對全球重要議題或新興科技重點領域至本校進行演講與學術交流,以拓展師生同仁宏觀之國際視野,特設置「國立臺灣大學椰林講座」,期盼藉由重量級貴賓的現身說法及經驗分享,帶給臺大師生更多的啟發。

1129月首場演講以來,已陸續辦理13場次,吸引眾多師生參與,迴響熱烈,包括多位諾貝爾獎得主、中研院院士、國際知名大學校長及各領域重量級學者及企業領袖。

()桂冠系列(諾貝爾獎得主):名古屋大學天野浩特聘教授、以色列理工學院醫學院Aaron Ciechanover教授等2位。

()領航系列(傑出學者或大學校長):中央研究院劉立方院士、東京大學藤井輝夫校長、筑波大學永田恭介校長、維吉尼亞大學Suprateek Sarker講座教授、香港城市大學郭位名譽退休校長、筑波大學山海嘉之教授、京都大學湊長博校長,及中央研究院賀端華院士等8位。

()智創系列(傑出企業家):台積電創辦人張忠謀先生、國巨集團董事長暨創辦人陳泰銘先生,及AMD總裁蘇姿丰博士等3位。

114學年度因適逢另一全校性大型演講系列臺灣橋樑計畫(Taiwan Bridges Program)及宋恭源頂尖研究講座,於11411月至1155月邀請7位諾貝爾獎學者來校演講交流,爰本講座目前僅規劃領航系列中央研究院廖俊智院長(11536日)1場次,另已函請一級單位主管推薦並通過2位人選,後續將通盤考量全校活動安排及講者行程,斟酌洽排。

八、臺灣大學系統

()為拓展系統三校國際學術合作與能見度,三校將於今年114日至6日一同參加在韓國高麗大學辦理的「QS Higher Ed Summit: Asia Pacific 2025」,本峰會內容涵蓋亞洲高等教育之重要議題,包括學術排名趨勢、國際化策略、研究合作、學生流動等,對臺大系統三校未來之發展具重要參考價值;此外,印尼Binus University邀請臺大參加Panel Discussion,主題為:AI, Knowledge, and the Future of Humanity: A Time of Transformation,屆時將由臺大系統執行長代表出席,並會以臺大系統三校的角度根據所談議題進行報告。

()115年年輕學者創新性合作計畫」自114826日起至1141014日公開徵件,並鼓勵「永續」及「智慧」、人文社會科學領域、數位藝術與人文、跨域合作等相關議題提出申請案。

()114年三校一級主管共識會議於75日在陽明山天籟度假酒店辦理,邀集三校一級主管、各學院主管及臺大系統文化基金會董事共同參與,與會人員百餘位。會議中分別針對節能措施、三校合作辦理師資培育、AI於校務行政上的應用、三校合作辦理大學先修學程之議題進行報告。

()114108日、9日與財團法人臺大系統文化基金會、國立臺灣大學文學院,共同舉辦「共作文明新趨勢文化講座」,邀請美國舊金山亞洲藝術博物館名譽館長許傑博士(Dr. Jay Xu)蒞校演講,演講內容聚焦於藝術品的定義與詮釋,以及博物館策展實踐。

()113學年度臺大系統三校跨校選課實際修課人次共計8,810人次、實際選修課數共計4,474。自103113學年度,三校之校際選課總計為68,920人次、32,230選修課數。

九、臺大-中研院聯合辦公室業務

()臺大與中研院創新性合作計畫

為積極鼓勵臺大與中研院學者跨領域合作研究與交流,每年度持續推動進行「國立臺灣大學與中央研究院創新性合作計畫」。114年度通過創新性合作計畫12件,通過率約32.43%,計畫執行期間為1141-11512月共2年,合計第1年雙方補助總金額為新臺幣2,000萬元,由本校高教深耕計畫及中研院學研合作計畫分別補助半數金額各1,000萬元,第2年將視執行成果及經費狀況再決議補助金額。本次通過計畫包含生命科學、醫學、應用科學、經濟、政治宗教等各類研究主題,目前各計畫皆順利進行中。

()持續追蹤調查近年來合作計畫於執行結束,是否有後續延伸之相關優良研究成果產出;至1145月調查結果:110-111年度有1件計畫、112-113年度有3件計畫已發表國際著名期刊或有相關重要成果突破及國際合作。該優良研究成果已彙整公開於聯合辦公室網頁(https://jpoas.ntu.edu.tw/result.html)

()發行中英版電子報

 將近年來臺大與中研院創新性合作計畫之優良成果以研究主題分類,邀請計畫主持人撰稿介紹其研究成果,藉以展現及推廣雙方跨領域合作研究成效。第4期電子報目前正邀稿籌備中,預計11411月前發行。由本校電子報平台發行,寄送對象包含本校師生、校友、中研院、合作單位、重要研究中心及國際姊妹校等。該內容亦在聯合辦公室網頁「電子報專區」(https://jpoas.ntu.edu.tw/Newsletter.html)公開分享,期望增加合作計畫產出之優良成果能見度。

十、學校分部總辦事處

()竹北分部

1.校門廣場工程案:因與周圍地區有高低落差等安全考量,新設防護圍欄已完成20米開放綠帶開放使用,78日驗收合格,已結案保固中。

2.次世代智慧立體國土資訊中心(原名新碳勘中心大樓)新建工程:基本設計報告書已於722日召開籌建委員會,814日於竹北校區召開基本設計周邊說明會,並於910日本校校規會及917日校發會審議通過。

3.科技創研大樓(NTU TECH大樓):於610日召開第1次評選委員會議,78日公告本案可行性評估報告書勞務採購之公開評選,並已於915日召開第2次評選委員會議。

4.竹北校區整體規劃修正案:因應竹北校區Taiwan Tech Hub開發計畫調整校區基礎之公共性設施及建物新建量體規劃等。期初報告書於917日本校校發會審議通過。

()雲林分部

1.高齡醫學暨健康福址研究中心新建工程案:至114918日整體工程預定累計進度:95.28%,實際累進進度:95.67%,進度超前:0.39%

2.臺大醫院雲林分院虎尾醫院醫療大樓及職務宿舍新建工程案:613日進行第2次招標,得標廠商潤弘精密與本校於811日完成議約並公告決標。目前辦理開工程序申報與開工前置作業,以及樹木移植與施工圍籬裝設。

3.學府東路停車場及太陽能發電基座工程:92日整體工程申報峻工,已於98日點交予雲林分院使用。

十一、提升半導體領域現有研究設備及教學環境

()新成立國際半導體學士學位學程之教學館舍坐落於「思源樓」,建齡60多年,須進行全面裝修,方能進行半導體專業教學研究,同時肩負作為校級半導體教學空間及實驗室空間之用。現透過台積電「教學研究基金」捐贈契約中的「半導體教學空間計畫」,支應相關整修費用。已啟動技服、工程招標,希於115年下半年完成全部整修。

()教學研究基金亦包括在電機一館建置半導體實驗室,提供全校性半導體課程實驗之用,以利未來國際半導體學位學程及各相關系所學程之半導體實驗可善用其設備。目前聚焦於無塵室與教學準備室之整建設計,已進入技術審查與採購流程,預計第四季開始施工。

十二、籌設永續策略研究中心

連結全球學術,驅動永續轉型,橫向整合臺大學術量能,以跨域研究為核心、知識應用為導向,搭建產、官、研合作平台,並與國外重要永續研究機構連結與合作,佈局後2030時代的全球永續議程,提升臺灣在全球永續發展議題的影響力與話語權。除透過人才培育與技術創新外,亦致力於讓學術研究成果對齊政策制定與產業轉型所需,發揮實質影響力。

十三、辦理「百大貢獻事蹟」遴選

為籌辦本校創校100年校慶活動,規劃於113-117年選拔本校百年來100項卓越研究或對社會有重大影響力之成果。繼113年遴選及發布重大貢獻事蹟24件,廣受社會迴響及好評,114年度遴選作業經1131122日發文徵件,收得各學院、校友會及委員推()薦共37件事蹟,案經114514遴選委員會進行初選86日會議決選,本年度計遴選出15件百大貢獻事蹟,並訂於校慶前117日發布,以彰顯本校百年來對社會國家之重大貢獻。

十四、 編纂校史稿(1928-2028

() 2025/6-7完成行政與學術單位的資料收集。

() 2025/7依據《校史稿》架構,彙整各單位提供之資料,提供給撰稿委員。

() 2025/8準備第二次編輯委員會會議:與各撰稿委員確認資料提交、會議資料彙整。

() 2025/9/11召開第二次編輯委員會會議:確認各篇綱要、撰寫篇幅、撰寫體例。

() 2025/10 撰稿委員開始撰稿。

十五、籌辦臺大百歲校慶

()召開工作小組會議

114818日召開第2次工作小組會議,會上各校慶活動主責單位報告辦理進度,會議決議請各單位重新檢視及聚焦百歲校慶實際相關活動,於下一次會議報告具體內容及辦理期程,以確定未來三年之活動規劃。第3次工作小組會議已訂於1020日召開,除各主責單位外,將邀請學生自治組織代表參與討論。

()百歲校慶人物專訪

規劃專訪近百歲校友、教師等代表人物,以呈現本校百年歷程與人物風采。自1146月展開採訪作業,目前已完成4位校友的影片拍攝。

()百歲校慶LOGO

1146月將LOGO提供計資中心,以利規劃建置百歲校慶相關網頁。

()百歲校慶紀念徽章

為凝聚校友與社會各界力量,共同推動校務發展,奠定下個百年基礎,依國立臺灣大學校務發展貢獻獎設置辦法,因應臺大百歲校慶,特推行「百歲校慶紀念徽章」,以表彰對校務發展卓越支持與奉獻之人士,作為榮譽的象徵與臺大精神的傳承,並承載感念及敬意,訂定國立臺灣大學百歲校慶紀念徽章致贈方案。

十六、製作NTU Focus 年刊

114年年刊已於1145月發行,可索取紙本供訪賓接待及出國訪問使用,電子檔刊登於官網橫幅輪播及年刊專區。10月啟動115年刊製作,向學院及行政單位發出邀稿,以本校各領域傑出研究對世界及臺灣之貢獻為主題,展現臺大嶄新未來面貌。延續四大架構:研究亮點、教學創新、重要活動及Highlights集錦,以母語化編譯、專案攝影、國際級設計及印刷嚴格掌控品質,無論電子檔或精美紙本,均期待帶給讀者閱讀的全新感受,提高本校國際能見度,擴大國際影響力。

十七、藝文中心

()臺大劇場基地創作徵件計畫《2064:奧運預演》,第二年正式演出作品,以運動賽事結合身體展演與文本,探討青年世代未來想像的國家定位、安全、認同,衍伸到身體倫理、競爭生存法則、同儕關係等。1141018日至19日將演出3場。另《水水日常》,由三十則荒謬的人生切片所組成,穿梭在容貌與性、消費、階級、自我認知之間,以幽默的方式拆解潛藏在日常生活中的容貌焦慮。1141025日至26日即將演出3場。

()藝術行政、技術、劇場管理人員培訓

招募校內外學生擔任臺大藝文中心臨時工作人員,協助雅頌坊、遊心劇場執行演出任務,並培訓相關劇場知能,養成藝文專業人才。本年共招募前台接待28人、雅頌坊技術11人、劇場舞台助理18人、兼職舞監2人、攝影6人。

()書法獎比賽今年增設創意組,11447日至52日報名,共計收件51件,最後產生臨帖、自運、創意、硬筆類得獎28件。

十八、行政品質評鑑

114學年度計有研究發展處、圖書館及法務處3個單位受評,將於114122日及3日辦理實地訪查,預計1231日進行綜合座談完成評鑑,並評選出標竿單位。另聯合標竿學習活動預計於115年暑假辦理,規劃各業務面向簡報進行分享及交流,以鼓勵同仁學習觀摩,提升服務品質。

十九、校友中心業務

()傑出校友遴選

114年度傑出校友遴選已於114613日召開第2次遴選委員會議,遴選出8位傑出校友。並於1149月至11月進行傑出校友影片拍攝及製作。

()傑出校友會

為強化臺大社群之凝聚力與認同感,傑出校友會規劃舉辦「傑出校友講座」。首場講座已訂於114114日邀請106年度傑出校友---許金川名譽教授返校演講。透過專題分享及現場交流,分享其專業經驗與人生歷程,並藉此深化母校與校友間的連結。

()校友重聚

 

重聚類別

入學年

預計辦理日期

四十重聚

B70

1141115

五十重聚

B61

115416

五五及六十重聚

B56B51

115417

三十重聚

B81

115531

()校友證

11273日起,新校友資訊系統上線,改發行電子校友證,截至1149月已發放3萬張電子校友證。

教務方面

一、115學年度增設調整院系所學位學程及招生名額總量

經教育部核定招收學士班3,459人,碩士班3,937人,碩士在職專班554人,博士班683人,合計8,633人。115學年度擴增日間碩士班16名、碩士在職專班13名,共29名。另核定增設醫學院「生技製藥學士學位學程」、「醫藥法規科學碩士學位學程」及國際政經學院「領導與管理碩士學位學程」等3案。

二、校務評鑑相關業務

() 整體作業規劃

本校第三週期校務評鑑訂於1141117-1118日接受財團法人高等教育評鑑中心基金會來校進行實地訪評。本校業於612日辦理自我評鑑,並邀請       9位委員蒞校擔任自我評鑑實地訪評委員。另,評鑑中心將於1027-1110日確認實地訪評之座/晤談名單;1112日提供1117-1118日來校進行實地訪評之評鑑委員名單。

() 校務評鑑自評報告

本校校務評鑑自評報告經513日、711日兩次校務評鑑指導委員會及612日自我評鑑實地訪評委員審議,於814日提交自評報告定稿版送評鑑中心委員審閱。924日評鑑中心委員提出自評報告待釐清問題,本校於103日完成回復。

三、教學研究單位評鑑相關業務

本校113學年度共有文學院等13單位完成評鑑,於922日召開評鑑委員建議事項校方協調會議,就評鑑委員建議事項需由校級單位協助辦理或跨單位協調事項進行討論,會後並將會議決議函送各校級相關單位協助辦理改善,並請各受評單位據以落實執行;114學年度受評單位原訂有管理學院及所屬系所共7單位接受評鑑,而該學院及所屬系所以國際商管學院促進協會(AACSB)之外部評鑑申請校內延後評鑑,已於1014日校評鑑指導委員會討論通過。

四、113學年度暑期課程

共開設 87 門第一、二類課程,修讀人數計2,974人次。為拓展學生學習選擇,新增「作業研究:模型與演算法」(免學分費)及「時空資料視覺化」兩門跨領域課程及「社會學」一門通識課程,並整合臺大系統課程、全國夏季學院及校內其他課程,彙整近200門課程資訊,供學生彈性修課。

五、雙語新生指南

為協助本校學生與境外生(國際學生、僑生、港澳生、陸生)於入學前充分掌握行政流程與相關資源,提升其入學後適應與掌握程度,本校81日於NTU COOL平台上架雙語「新生指南」系列影片,針對114學年度計4,515名新生分批匯入,另於新生領證時發放網頁QR code小卡進行推播,以進一步提升資訊觸及率與使用便利性。

六、高中進階課程試辦計畫

114學年度本校與建國中學、北一女中、師大附中、中山女中、成功高中等五所高中合作試辦高中生修讀大學進階課程,推動跨校跨域學習,銜接高中與大學教育。已開設進階先修微積分、普通物理學、經濟學原理、社會學、普通化學、普通生物學乙、普通心理學等理、工、社會科學與人文領域等課程,計有134名高中生參與。

七、推動博士生跨國共同指導計畫

以「跨國共同指導團隊」為補助對象,藉以建立國際化的學習與研究環境, 創造畢業生國際移動的契機, 促進跨國研究合作與共同發表。

八、校院學士學程

校學士:143位核准修讀,累計畢業生3名;院學士:文、理、社、醫、工、農、生科等7個院學士設置,94位核准修讀,累計畢業生2名;學士榮譽學程,30個學系設置,累計81位學生順利取得學程證書(統計期間至114108日止)

九、NTU Beyond Borders 計畫

已完成第一年徵件檢討,下年度擬以大學部課程、首次開設或授課對象涵蓋多系所學生、合作學校為姊妹校或QS100者優先補助,並考量學門領域平均。已於11410月公告,徵件對象為114-2~115-1學期課程。

十、領域專長

113-2校課程委員會通過10個新設領域專長,累計114學年度設置280個領域專長;領域專長許願池 : 由學生提案,共 86 件。另學士榮譽學程有30個。

十一、未來大學計畫

() 618日召開114年未來大學計畫暨教務工作小組第二次諮詢委員會,針對課程與教學標竿計畫2.0AI對高等教育教與學的影響提供建議。

()推廣活動

1.完成臺大模式(NTU Model)手冊-《創新領域學士學位學程》於714日上線,七本手冊已全數完成。

2.籌備118日未來大學高等教育國際論壇暨成果展,主題為Educating for the Future: Learning in a Transforming World

十二、數位教與學環境提升與優化

() NTU COOL

1. 114-1學期截至918日止,計有5,652門課程於NTU COOL完成網頁開設。持續協助師生順利地使用NTU COOL進行教學,提供文字與影片指引,並發行電子報以及提供電話、e-mail與實體諮詢。

2. NTU COOL814日、924日更新 Canvas LMS 版本,除同步導入上游開源更新外,亦改善中文翻譯語意、增強資安防護,並提升學生作業功能,提供學生更方便地檢視作業繳交歷程與來自同儕、助教、教師之評論與回饋的操作介面。

()未來教室:114-1 學期教務處三間未來教室共排入 25 門課程。

學務方面

一、資訊安全全面升級:持續導入ISO 27001:2022資訊安全管理系統,五大核心系統(如新生身心普查系統、導生資料系統等)預計於11月通過驗證,確保學務資訊服務安全穩定

二、國際交流與服務拓展:推動NTU Beyond Borders計畫,包括社團國際交流、海外服務隊、社會奉獻獎項及海外見習,113學年度累計補助14案、逾130名學生,補助經費達168萬元,拓展全球視野與跨文化經驗

三、新生系列活動:新生學習入門書院深化交流擴展至研究生參與,並結合闖關、破冰、音樂祭與社團市集,以及北中南新手村講堂與多媒體宣導,引導新生認識多元議題及校園資源;831日舉行新生開學典禮,融入社團表演與「一日系列」影片,呼應Beyond Borders精神,鼓勵新生邁向國際化,勇於跳脫舒適圈

四、職涯輔導成果國際肯定:職涯中心114年榮獲《親子天下》教育創新100、大專校院職涯輔導成果評選績優職輔學校組銅等獎與Brandon Hall國際大獎,展現本校職涯教育的創新設計與成效,彰顯培育具國際競爭力人才的實力

五、全球集思論壇:114年第16屆全球集思論壇於77日~711日辦理,主題為「賦權Empowerment」,學術子題為「金融科技」、「數位轉型」及「科技與教育不平等」,活動內容囊括專題演講、座談、領袖對談、文化祭、嘉年華、專案成果展等,邀請數十位優秀講者進行,吸引分別來自美國、加拿大、印尼、紐西蘭等6個國家的國內外學生,共106名代表前來共襄盛舉。

六、全方位學生宿舍建設與升級

() 學生宿舍未來二十年新建及整修計畫 

階段

宿舍整修內容與規劃期程

宿舍區

第一階段

114117

新建第一期3,000床宿舍;整修7棟共2,731床宿舍,改善漏水及結構補強工程。

114學年度

女六舍

114-2學期暑假

女四舍

115學年度

男二舍

116學年度

研一男、女舍

117學年度

女一舍

117-2學期暑假

女三舍

第二階段

118124

擬新建國際政經學院師生宿舍並整修17棟共5,971床宿舍。

第三階段

125134

擬於中經院、男六八舍等處拆除重建2,200床宿舍,以單人雅房為主要房型。

 

()進行中新建及整修案

1.新建學生宿舍。

2.女四舍公共空間提升案-教育部新宿舍運動。

3.男二女六舍結構補強及公共空間提升案。

4.性別友善宿舍新建及改建案:為建立包容、多元、安全、舒適的居住空間,滿足學生不同的住宿需求和選擇,於新建宿舍及整修宿舍實規劃性別友善空間;參與教育部「校園性別友善宿舍建置參考手冊暨輔導計畫」夥伴學校,計畫團隊預計於1222日入校訪查指導。

七、心輔中心:配置25位專任輔導人員、2位輔導行政人員、1位單位自聘行政助理及30位兼任輔導老師,另有6位資源教室輔導人員。113學年度由具證照輔導老師為學生進行專業心理諮商輔導,並提供心理測驗分析與解釋等直接服務12,430人次;並推動校園心理健康與情感支持系列活動及身心障礙學生職涯輔導計畫活動。

八、學輔中心:配置15位具社工、心理等輔導背景之學輔專員,分駐於11個學院,提供專業輔導與支持服務。113學年度學生校園適應等直接服務4,079人次、聯繫周邊資源及系所單位等間接服務8,595人次。

為增進學生心理健康初級預防目標,114學年度起新生身心普查業務由學輔中心主責初級預防(普篩與追蹤)。87日~95日配合線上註冊開放填答,共計9,445人完成(其中94人不同意施測),同意施測率達99%,較去年94%顯著提升。915日~117日為追蹤期,學輔專員自9月中旬起展開電話關懷與追蹤作業,主動了解學生在入學初期適應狀況,並提供相關心理健康促進資源,落實「早期發現、早期支持」目標。

九、輔導人員進駐宿舍方案:於期中考前一週、期末考前二週,在5個宿舍區各安排校內專業輔導老師進駐在宿舍輔導員辦公室,透過高可及性的關懷與支持行動,提供專業心理輔導,協助住宿生舒緩壓力,培養健康平衡的學習與生活,113學年度共辦理60場,計有120名學生參與。

十、優質宿舍方案團隊優先入住申請計畫:鼓勵學生以團隊方式參與宿舍經營與改善,帶動更多住宿生投入並提升對宿舍的認同。114學年度共有3組學生團隊參與,分別入住大一女舍A2組)及大一女舍B1組),合作改造大一女舍中庭為戶外休憩空間、優化A2樓交誼廳(加熱區)。學期間將由學生團隊規劃一系列宿舍活動,包括運動活動、書目療法活動及節慶活動等,以協助新生適應校園與宿舍生活,營造正向支持的住宿環境。

十一原資中心於 722 舉辦「視界交會:族群平等在高教的實踐」論壇,與會者包含立法委員以及長期投入原住民族研究與實踐、具有重要影響力的學者等。論壇不僅回應近期學生對歧視爭議的訴求,也強調制度層面的改革與文化場域的支持,與會者並指出應從教育結構與知識生產出發,彰顯原住民族的主體地位與知識主權,期待透過跨界對話推動平等價值,實現高教場域中多元共榮的願景

總務方面

一、新建工程:人文大樓已於113912日取得使用執照,二次工程辦理「演講廳與多元文創展示廳」、「指標工程」等目前規劃設計中。學生宿舍新建工程北市府於114724日召開都市設計審議委員會,會中決議修正後通過,統包團隊提送修正都市設計審議報告書予市府核定中,並同時申請建造執照中。教研實習大樓目前施作地上2樓結構體工程、百歲紀念館新建工程細部設計提送審查中、管院3號館新建工程期初報告業經11457日校發會通過、竹北次世代智慧立體國土資訊中心基本設計報告經114917日校發會通過。

二、教職員宿舍新建工程:一期及二期共73戶。

第一期共6案,基地28終止辦理,餘基地1456,總工程經費約58696萬元。基地6已申報竣工,目前辦理驗收程序及使用執照申請;基地5目前施作屋頂版結構體工程,預定1156月完工;基地4目前施作7樓結構體工程,預定1161月完工;基地1辦理第2次基本設計審查中,俟審查通過後,申請建造執照並同步辦理細部設計。

第二期共2(基地2026),總工程經費約18,800萬元 。基地20刻正辦理建築執照申請及受保護樹木審查,同步辦理細部設計作業;基地26已取得建築執照,申請五大管線中,同步進行細部設計圖說修正。

三、本校水源校區學生餐廳校舍命名為「映新館」、城中校區綜合大樓校舍命名為「忠興館」。

四、為提升YouBike校園調度量能並實踐低碳運輸,臺北市交通局攜手本校與微笑單車合作,率全國之先於本校導入「電輔微型調度車」執行YouBike車輛調度。每輛車可載運7YouBike,最高時速20公里,符合本校速限規定,可強化原有貨車無法抵達區域之調度能力及減少空污,落實節能減碳之永續交通目標。初期投入2輛電輔微型調度車,後續依實際需求增加此調度車輛數,提升校內即時調度能量,提供更便利之公共自行車服務。

五、充電設施綠能環境:為達校園永續發展、低碳環境及停車場多元運用服務目標,本校委請廠商於公館平面停車場規劃、設置並營運7席充電格位及充電設施,並於11488日對外提供充電服務。目前本校營業型停車場之電動汽車充電專用停車位及其充電設施已符合法定設置比例2%規定,提升學校設施的環保效能及對外公共服務品質。

六、推動節能措施,全面推動更換LED燈具,截至1148月底已累積更換89,210盞,以 1天使用10小時,每年使用250天計算,每年約可省下516萬度,相當於1,806萬元電費,節能率達40%以上。

七、建構智慧永續校園,本校近年垃圾量(1,000公噸/)已呈穩定趨勢,近兩年更積極進行減量宣導及加強垃圾站點稽查,並盡力再利用收回之資源,致總垃圾產出量持續減少,資源回收率(總回收量/總垃圾產出量)微幅提升。

八、網頁新增英文版所得稅扣繳資訊:於出納組網站新增英文版之所得稅扣繳常見問題及常用各類所得扣繳率簡表,期透過英文版之所得扣繳資料,提供給外籍師生未來申報所得時,能感受到快速且有效之國際化服務。

研究發展方面

一、修正本校「延攬人才研究補助申請公告」。為協助系(科、所、學位學程、室)及中心積極延攬學術優秀人才在本校服 務,以提升本校學術能量及國際影響力。申請總經費額度每名至少220萬元、至多1,000萬元,單位自籌經費比例為10%25%。可補助名額及額度依審查結果及全校整體預算考量核定。

二、設置國立臺灣大學學術著作傑出獎,以獎勵學術著作傑出之教研人員,長期從事基礎 或應用研究,並提升本校學術研究水準及國際學術地位。依公告時程、當年度教研人員人數及各學院(中心)得推薦名額表,由學院(中心)依得推薦人數推薦並排序,經院級或同等級會議審議後,檢具受推薦者之申請書及申請年度不計之前五年學術著作發表清單(限為第一著作人或通訊著 作人之著作資料),向校推薦。目前已徵件結束待審議中。

三、為強化及深化國際合作交流,成立合設中心或實驗室以深化國際合作研究、培育研究人才及國際夥伴關係,本校推動國際合作研究計畫。截至1149月已審議通過國際聯合研發中心5件,國際聯合實驗室2件。

四、各項校內研究計畫補助

() 核心研究群計畫鼓勵研究傳承(1/3須為副教授/副研究員以下人員)與國際合作、提升研發創新能量及聚焦前瞻重點領域,以種子計畫精神爭取校外資源、引領關鍵課題、培植新進與中堅世代、建立代表臺大之核心研究。核心研究群計畫114年起執行之申請案共計36案,經初審及複審決議,補助21(107個子計畫),通過率58%,補助經費70,633,000元。核心研究群另有續領案共35案,共計56個刻正執行團隊(279個子計畫,包含17位主聘在臺大醫院總院之專任人員),補助經費共計115,074,000元整。114年核定核心研究群總補助經費共計185,707,000元。

()為鼓勵並促進本校核心研究群和校內規劃之重點整合型專案計畫以既有基礎與國外團隊建立多元、長期的國際合作與聯盟,以提升國際影響力,開放計畫團隊得搭配原計畫提出『擴充加值(add-on)國際合作經費』之申請。本計畫半年徵求1次,114年第1期徵求申請案共計7案,經初審及複審決議,補助7案,3年總補助經費計10,186,816元。114年第2期徵求申請案共計8案,經初審及複審決議,補助8案,3年總補助經費計10,598,658元。114年度新案及續領案共計30件刻正執行計畫,其中2件不編列114經費,114年核定總補助經費共計16,297,594元。

()以種子計畫精神,鼓勵不同學術專長的教研人員,進行跨領域研究合作,探討具前瞻創新之研究構想或關鍵重點議題,推動原發於本校之創新研究,形成本校研究發展特色,徵求跨領域種子計畫。114年第2次徵求,以社會科學、法律及醫學領域為範疇,申請案共計10案,經初審及複審決議,補助9案,總補助經費680萬元。

()為激勵本校教師,長期致力於重要領域課題之原創性研究,充分發揮研究潛能,期使在尖端及重要領域研究上具有領導之地位,徵求學術研究生涯發展計畫(深耕型計畫及桂冠型計畫)。深耕型計畫刻正辦理115年度新申請案徵求及續領案報告繳交事宜,申請期限至114915日止;桂冠型計畫以配合國科會優秀年輕學者研究計畫,114年度計畫陸續申請中,迄今共計49案(新申請18案、續領31案),補助經費合計11,277,725元。

()為鼓勵本校各領域獲較少外部研究經費補助之專任教研人員,提升其研究動能,推動拾玉計畫,挹注研究資源。114年度拾玉計畫補助30件,核定經費16,811,827元整,計畫執行期間為11481日至115731日。

()新進教師創始補助經費幫助新進教師快速建置研究環境並展開各項學術研究。113年度到職之新進教師創始補助申請共計92件,總補助經費約9,614萬元,114年度到職新進教師踴躍申請中,現已申請15件。新進教師專題研究計畫114年已核定21案,總補助經費約650萬元。

五、國家重點領域國際合作聯盟辦公室(UAAT)

() 補助聯盟成員學校參與伊利諾大學系統(UI)114616-19日主辦之SRI2025,獲補助校包含國立政治大學、國立臺灣大學及臺北醫學大學。

() 秘書處聯繫規劃九州沖繩開放大學聯盟(KOOU)已有合作但尚未訪問之3校:(1)琉球大學、(2)宮崎大學、(3)鹿兒島大學,已安排UAAT盟校於1141110日至14日前往九州辦理交流活動、研討會及UAAT Fair

() 114721日參加高等教育國際基金會主辦之臺捷高教論壇,與捷克大學聯盟(ICU)代表會晤交流,雙方已安排UAAT盟校於114128日至11日訪問:(1)University of Chemistry and Technology(2)Metropolitan University(3)Technical University of Liberec(4)University of West Bohemia in Pilsen,辦理交流活動、研討會及UAAT Fair

()業於114616日召開第1次諮詢委員會,審議114年區域合作整合型計畫構想書,共計12件申請案,由諮詢委員逐案聽取簡報並進行詢答,原則上同意各校依照目前規劃續行推動,惟應參考本次審查意見進行必要調整,作為後續修正整合型計畫構想書、調整總計畫內容與子計畫整合(或徵求)方式之依據。整合型計畫完整計畫書截止申請日為114915日,將續進行審查及送教育部核定之作業。

()業於11473日與UI同步公告2025 UI-UAAT聯合徵案計畫,研究主題包含:(1) Semiconductor + Quantum(2) AI & Data across all fields。核定計畫至少以4件為原則,每件總補助金額約150,000 USD(約新臺幣4,400,000元);雙方並已於114724線上說明暨媒合會議,計畫書截止申請日為114912日。

六、本校「研究發展成果及技術移轉管理辦法」新增規範本校同仁使用研發成果著作的權益,經1149月行政會議通過並自發布日施行。

七、為協助非計畫經費來源聘用指定研究用途或參與計畫之相關人員,並簡化辦理程序,製作『國立臺灣大學「非計畫經費聘用全職計畫人員」計畫申請表,便利有需求的教師或單位填寫。申請表自1145月開始實施後,截至7月底收到14件申請案,另有2件循前案模式專簽提出並已通知爾後可改採申請表辦理。

八、本校114年度截至114827日止核定之建教合作計畫合計3,357項,經費總額計753,969萬元。

國際事務方面

一、共同種子計畫

為發揚平等互惠合作精神並促進國際交流,攜手六所重點姊妹校,建立共同種子計畫以推動學術研究、教學交流及資源共享,為師生提供更多參與國際學術交流的機會,促進雙方學術成長與文化交流。2025年度合作夥伴包括法國波爾多大學、以色列特拉維夫大學、德國慕尼黑大學、英國聖安德魯斯大學、美國康乃爾大學及美國伊利諾大學,共計補助17件提案,包括:生物資源暨農學院2件、理學院3件、工學院3件、醫學院2件、生命科學院1件、法律學院1件、社會科學院2件、國際學院1件、公共衛生學院1件及電機資訊學院1件。自2026年起,澳洲雪梨大學、美國德州大學奧斯汀分校、加拿大多倫多大學、韓國高麗大學及日本東北大學將加入合作行列。

二、設置百歲國際研究生獎學金,以迎接百歲校慶,並吸引國際學術成績表現卓越之學生就讀碩士班及博士班。凡畢業於與本校簽訂百歲國際研究生獎學金協議之學校,且依外國學生來臺就學辦法規定申請入學之國際學位生碩士班及博士班學生,得申請本獎學金。獎助期間為一年,符合規定者得續領本獎學金。續領次數,碩士班學生以一次為限,博士班學生以三次為限。

三、海外高中盟校合作招生

除馬來西亞、印尼等地優秀高中外,本校今年新增7所泰國及5所日本優秀高中合作,邀請推薦優秀學生至本校大學部就讀。114學年度共有44名盟校推薦新生註冊本校。

四、臺大國際引水人計畫

2025臺大國際引水人計畫共有497位學生申請實習,成功媒合106位學生至18 國、46 間機構暑期實習,舉辦3場計畫說明會、2場實體海外職涯培訓課程、5 場實體NGO技能課程(非營利組織實習之學生)與指定LinkedIn Learning 3個月無限線上課程(指定完成特定職場課程)。另辦理日本、捷克、南非、法國等地8團見習團,共計100名學生參加。

五、臺大國際引路人計畫

臺大國際引路人計畫共有來自34國、246位學生申請,成功媒合來自31160位學生至80間機構暑期實習,其中3人於實習結束後由實習機構邀請留任全職及兼職工作;舉辦1場計畫說明會暨人資職涯聊天室、1場職涯培訓工作坊暨行前典禮,並於校園徵才博覽會設立「國際人才培育暨永續專區」,共有20間合作機構參與。本計畫設立迄今已有65名境外學生由本校畢業並順利留臺工作,其中24人直接於原實習機構留任。

六、成立臺大全球在臺校友會

臺大全球在臺校友會(NTU GOAT)於202567日成立,協助在臺校友連結。校友總會、香港、澳門、印度、泰國等校友會幹部和成員特別共襄盛舉。

七、哈佛台北書院

第三屆課程為期9週(2025613日至88日),學生共46名,來自哈佛、耶魯、史丹佛、哥倫比亞、布朗及威廉斯等美國頂尖大學。師資除10位隨團教職員外,亦招募20名本地華語教師共同教學。在華語學習同時,也安排各項文化活動,如:週五興趣小組、週末1日遊、社會調查週及接待家庭,進行深度文化體驗。

八、114學年度第1學期國際學位生(含雙學位)註冊:學士班214人、碩士班254人、博士班63人,總計531人。113學年度出國交換學生校級634名、院級222名、系級13名,總計869名。114學年度第1學期出國交換學生校級393名、院級177名、系級12名,總計582名。

財務管理方面

一、自11391日至114831日,小額捐款共計新臺幣152,262,110   元、美金2,002,193.58元,大額捐款共計新臺幣815,402,890元、美金6,538,860.79元,委請主計室依指定捐款用途分發予各受贈單位。

二、舉辦募款工作坊

113919日、11465日及1023日向校內各院系、單位所說明募款方式、捐贈流程、如何維持和捐款人良好關係,並分享如何充實校務基金與推動校務發展等。

三、推動捐款資料庫專案

經由計中協助已建立初步的資料整理與展示頁面,正針對資料仍有缺漏部分,與相關單位合作進行補齊與校正。待確認作業完成後,會將資料匯入系統以進行後續測試與驗證,確保資料正確性與系統運作穩定。

法務方面

協助與本校校務有關之所有法律業務,包含本校各單位撰擬或修訂校內法規、審閱本校業務有關契約及各類法律文件、提供本校各單位法律諮詢與法律服務、承辦或協助本校訴訟案件。具體業務種類包括教師人事(升等/評鑑、停聘、解聘、不續聘、資遣等)、性平案件、勞資糾紛、工程履約糾紛、政府採購、校產維護管理、商標權維護、專利技轉、著作權、各單位或學院業務所涉之其他法律問題。包括:

一、 落實本校法制作業規範

本校各單位透過法制作業檢核表、諮詢單、公文會辦等方式委託審閱校內法規,自11310月至1148月為止,協助修訂校內法規共247件,並隨時提供法規修訂之法律諮詢服務。

二、 協助處理本校各類公務訴訟

11310月至1148月止,協助民事(含調解、訴訟)及強制執行訴訟案共38(含侵權、國賠、工程/採購履約糾紛、勞資爭議、強制執行等24件、商標類14);刑事11件;行政訴訟、訴願、申訴、再申訴案等47(含訴願、申訴、保訓會27件、行政訴訟16件、其他類4),總計96件公務訴訟案。

三、 維護管理本校校產

協助總務處、生農學院農場、山地農場、實驗林管理處、學務處等單位審閱校產相關契約及法律諮詢、列席校產維護小組會議,並協助處理相關法律爭議及訴訟。11310月至1148月間所提供之校產管理類案件統計:法律諮詢42件、契約審閱100件、訴訟4件。

四、 提供本校教職員生法律諮詢

透過諮詢單與公文方式接受本校單位或教職員生所提與本校校務或師生共通權益有關之法律諮詢,並提供適切之法律意見,協助本校單位與師生解決問題

共同教育中心方面

一、推展通識5.0

()本校於113年起進行通識八大領域子領域架構重整,並自1146月起正式邁入「通識5.0」,以跨域 (Interdisciplinary)、前瞻 (Prospective)、永續 (Sustainable)、思辨 (Reflective)、合作 (Collaborative) 五大元素為核心,全面強化學科融合、當代脈絡、深度對話與前瞻永續之精神,致力培養學生跨域理解力、永續思維力與合作領導力。此外,A3A6領域亦配合修法更名,並於1148月改版中心網站課程資訊,提供教師通識開課資訊與學生選課引導。

()114-1學期重點課程包括:「數位素養導航」、「對話諾貝爾獎得主 () 」、「對話諾貝爾獎得主 ()」、「晶片背後的魔法:當代材料與原子尺度工藝的交響」、「大師給問-未來職涯巡航」、「新生講座-能力養成」。

二、114-1學期依「個別型通識課程改進計畫」規定辦理審查作業,於本學期共補助109門課程 (122個班次),含討論課程共35門課程、實習課程共20門課程、一般課程52門課程、語文類課程 15門,核定補助之教學助理人數共計226人次。

三、114625日至711日辦理校學士初審與複審作業,依學生雙主修志願排序後,114學年度共計51位學生錄取;並於922 辦理114校學士迎新座談。

四、2025國際手球邀請賽於618日至22日在本校綜合體育館舉行,計有日本、德國、澳洲、香港及澳門等大學手球隊參加,參賽隊伍多達60隊,參賽人數首次突破千人。另第二屆CBL大學籃球主客場邀請賽計有七校參與,共進行22場比賽,於6/20完成決賽,統計進場實體觀賽人數達3萬人,線上觀賽逾14萬人次。規劃辦理114學年度大專女子網球校際邀請賽,訂於1116日於本校網球場舉行,將邀請各校參加。

五、體育室、機械系與企業合作開發智慧割草機器人,提供田徑場、棒球場等戶外運動場地作為實驗場域,於114825日上午舉行合作發布會。

六、「運動設施與健康管理碩士學位學程」於113學年度二學期第二次學程會議後決議通過更名為「運動科學與運動產業經營碩士學位學程」(Master’s Program in Exercise Science and Sports Industry),經三處(教務處、研發處及總務處)審查後,依審查委員建議修正英文名稱為Master's Program in Exercise Science and Sports Industry Management,復依第3199次行政會議建議修正中文名稱為「運動科學與產業經營碩士學位學程」,經校務發展規劃委員會通過,提送本次校務會議審議。

圖書館方面

一、法律學院圖書館增加週日開館服務並調整閱覽席

為加強服務讀者,回應讀者閱覽自習空間需求,自114年第1學期開學日起,學期間增加週日開館時間09:10-17:00,每學期增加開館時數128小時。為提供讀者寧靜閱讀環境需求,調整原設置於一樓之寧靜閱讀席改置二樓,以減輕讀者進出頻繁及圖書館各種設備聲響干擾。

二、雲端圖書館自動化系統新增「AI研究助理」功能

雲端圖書館自動化系統(SLIM)新增「AI研究助理」功能,可依據問題提供5篇相關文獻、概覽摘要及相關研究問題,協助師生更有效率地查找文獻與掌握主題資訊,歡迎多加利用。

三、新學期提供師生各類利用指導及數位課程服務

為協助新進教師、新生、國際生快速掌握圖書館各項資源與服務,滿足教學、學習與研究上資訊需求,開設不同課程,教師部分提供(1)推動「館員協助課堂教學」服務提供客製化講習涵蓋「AI素養」主題,(2)提供「協助EMI(English as a Medium of Instruction)教學」服務。學生部分提供(1)HELP講堂「全知學習.研力升級」9場課程,(2)為國際生安排「NTU Library F.I.R.S.T. Workshop」英語授課。此外,亦可利用「參考服務部落格」、「數位學習網」及官方YouTube頻道「一分鐘充電站」,提供師生不限時空數位學習方式。

四、學位論文原創性檢查Turnitin之系統管理與服務

114年起由圖書館承接碩博士學位論文原創性檢查Turnitin之系統管理與服務,已建置完整說明網頁與操作簡報,便利全校師生與承辦人查詢利用。於5月間完成3場線上及實體教育訓練,涵蓋學院與系所承辦人,並首次開辦學生教育訓練,共256人參與;課程影片上傳兩個月內即累計1,031次觀看,大幅減輕系所同仁重複解說系統操作之時間及溝通成本,有效提升同學操作熟練度,對系所與學生均有實質助益,且獲廣泛使用與肯定。

五、主動強化新進教師之研究支援服務

針對新進專任教師,主動提供個人化之學術產出視覺化概覽。以教師之期刊論文著作為基礎,透過專業資料庫下載著作資料、主題分布、以及量化學術指標等資訊,製作簡明之單張視覺化報告,提供教師進一步探索所屬領域之參考。

六、發佈領域網絡分析專題報告

推出具潛在參考價值之領域網絡分析專題報告,運用資訊視覺化與書目計量方法揭示可能的學術研究熱點與趨勢脈絡,作為本校研究人員研究方向規劃以及尋求國際合作之參考依據。分析主題將聚焦於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SDGs)、QS學科分類主題及其他具前瞻性之新興議題。

七、優化空間管理系統

圖書館擴充空間管理系統的功能,包括:自習室設備設定調整、研究小間卡機校時、校友資料同步機制優化,提升各系統間資料同步精準度;同時強化 QR-Code 刷卡驗證流程、優化閘門卡機設計、調整研究小間預約與違規紀錄判斷條件,提供師生更優質學術研究環境。

計算機及資訊網路中心方面

一、建置AI大學的數位基地

以不斷進化升級的AI與資通訊技術,打造次世代校務系統:

()已建置超過150個系統,從E化、簡化、到M(行動)化,未來將以使用者介面(UI)與使用者體驗(UX)為出發點,並逐步將校務系統英語化,再造更人性化、智慧化與國際化的myNTU校務系統。

()已完成落地生成式AI之概念驗證(POC),並透過共同供應契約完成AI平台軟體之採購,亦已建置測試環境並展開語言模型之初步訓練與調校。後續將與新版myNTU結合,優化及強化搜尋體驗,同時擴大語言模型的訓練資料範圍,以涵蓋更多校務服務。

二、114年度臺灣大學內部資通安全稽核試行成果

為落實本校「內部資通安全稽核辦法」,首次試行內部資通安全稽核,範圍涵蓋5個行政單位(總務處、國際事務處、研究發展處、人事室、圖書館)及3個學術單位(電機資訊學院、理學院、法律學院),相關作業均已順利辦理完成,所有受稽單位之待改善事項,彙整其結果將提報至「114年資通安全管理委員會」,以利進行後續追蹤與列管。

三、學生宿舍電話更新為網路話機

114年上半年將21棟學生宿舍輔導員及傳達室等服務用途電話全面更新為網路話機,與手機網路電話App並用,一方面可達到隨處接聽撥打電話的便利性,另一方面也省下學生宿舍維護及更新傳統電信機櫃的費用。同時,住宿同學可申請網路電話號碼,透過網路電話App與宿舍輔導員、學校行政單位、或同學之間皆可免費互撥。

四、臺灣大學中英文網站製作平台

()因應臺大網站國際化目標,建立全校網站品質規範。發展全校跨院所英文網站內容知識整合管理平台,提供校內單位及教授建置RWD(Responsive Web Design)自適應網站。

()平台累計至1148月總計有1284個啟用帳號,250個一二級單位建置約850個個網站(含測試),約215個網站已上線。

()2期新增功能:教授或單位網站部署、教授及單位網站清單API、節慶版型、模組化功能擴充(行事曆、影音模組、線上客服),已上線。

五、新建置「高效能運算主機」正式上線服務

利用企業捐贈主機,建置完成第二套全新高效能運算叢集(HPC Cluster),目前已上線主機共56台。此叢集配備高達2016CPU核心,運算能力強大,其採用Intel Platinum 8352V處理器,搭配100Gb高速網路,能有效加速各項科學研究。現已正式上線此一服務,並預載 Gaussian16VASPRQuantum ExpressoLAMMPS 等眾多科學計算軟體,滿足不同研究需求。歡迎校內研究團隊多加利用。

六、打造先進的無線網路系統

為解決校園無線熱點問題,於113年導入WiFi 6E的無線網路規格。於114年寒假完成升級校級200人以上大教室、圖書館地下室及新體育館..等熱點至WiFi 6E 高速網路。於114年暑假完成升級綜合教學館、新生教學館、普通教學館..等熱點至WiFi 6E 高速網路。平均下載速度達783Mbps及上傳速度843Mbps。經ELK大數據分析,114827日止本校約有百分之四十三設備使用WiFi 6E(6G) 高速網路。

另國內電信業者於113630日起關閉3G網路,並採用VoLTEVoWiFi 又稱Wi-Fi Calling 是利用WiFi 連網撥接電話的服務,屬於VoLTE功能之一,因本校有很多地方電信業者收訊不佳,透過VoWifi方式解決電信業者通訊問題。已建置無線專用防火牆(Carrier-grade NAT),屬於電信等級防火牆,網路頻寬可達10Gbps,提升校園無線網路服務品質。至114826日止共有3,748顆無線基地台(AP)

教育部11492日來函詢問校長續任意願,若有續任意願,需於文到1個月內(即101日前)備妥校務說明書報部參加評鑑,已依限函復續任意願並提交校務說明書。以上業於114923日行政會議說明,並循例於本次校務會議表達。

114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校務會議各單位書面報告(11411A)存查。

 

貳、確認11467日會議紀錄及決議案執行情形報告

一、11467日校務會議紀錄依原文確定。

二、113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校務會議決議案執行情形報告(11411B)存查,94113學年度校務會議決議案繼續執行情形報告(11411C)存查。

參、常設委員會報告

一、程序委員會召集人王主任秘書大銘報告

依本校組織規程第7條及考量教育部評鑑時程規定,預訂於1141213日(星期六)舉行臨時校務會議,討論校長續任同意案,請各位校務會議代表保留時間參加。有關程序表、選票樣式、投票注意事項等,依慣例由程委會決定。

本會 113 學年度分別於 113 10 3 日、12 5 日、114 3 6日、5 23 日共召開 4 次會議,安排各次校務會議議程及提案順序。

本會另於 114 10 1 日召開會議,安排 114 學年度第 1 學期第 1 次校務會議議程及提案順序。本次校務會議提案截止收件日為 114 9 26日,計收到2件同意案、2件報告案及7件討論提案。討論提案部分,為校長交議案4 件、學院提案 3 件。經委員討論後,提案順序及程序表照案通過。

另為因應校長在113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校務會議口頭指示:「精進本會議事程序」,後續於114 3 6113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程委會,秘書室提出修正本校「校務會議提案單」案,吳瑞北委員提出本校「校務會議程序委員會組織及議事規則」暨「組織規程第41條第2項」修正案。討論結果如下:()秘書室提案,經當次會議討論及校務會議通過;()吳瑞北委員提案,復經114 3 6113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5 23 日第2次及10 1 114 學年度第 1 學期第 1 次等會議討論後,修正通過,修正案將續循校長交議途徑,提下次校務會議(1220)討論。

96 學年度第 1 學期第 2 次程序委員會決議:「為提升校務會議議事效率,本會建議校務會議討論議案時,行政主管說明的時間與提案代表相同,除第 1 次說明時間不限外,後續每次發言以不超過 3 分鐘為限。此項議事規則請在每次校務會議前宣讀。」。另外,「同一主題每人發言以 2 次為限,每次 3 分鐘」之原則,自 83 學年度第 1 學期第 1 次校務會議沿用至今。此外,依 109 3 21 日校務會議決議,禁止校務會議中進行直播。

秘書室順帶報告:有關第二屆國家重點領域研究學院監督委員會未兼行政職務之3名校務會議教師代表選舉結果,本案經未兼編制內行政職務之校務會議教師代表(67)114929日至103日至本校投票系統投票(每位代表至多圈選3)。結果: 3名當選人為:理學院大氣科學系吳俊傑教授、電機資訊學院電機工程學系陳銘憲教授、生命科學院生命科學系丁照棣教授;候補3名為:公共衛生學院公共衛生學系王根樹教授、醫學院物理治療學系鄭素芳教授及管理學院工管系陳忠仁教授。

二、校務發展規劃委員會專案報告

「次世代智慧立體國土資訊中心新建工程」報告案:謝偉士建築師簡報。(簡報檔如11411F2.pdf)

肆、同意案

一、編號:114101

本校「國家重點領域研究學院監督委員會」第二屆委員。

()校長提名:

產業代表:吳中書董事長(台灣經濟研究院董事長)、徐爵民博士(工研院前院長)

本校專任教師代表:副校長廖婉君教授、稽核室主任邵慶平教授(均係依職務聘兼之)

校外學者專家:王永和特聘教授(國立成功大學電機工程學系)

()本屆委員任期114111日起至1181031日止,共計4

決定:本案同意。

二、編號:114102

本校稽核室主任業經校長提名,由法律系邵慶平教授連任。

決定:本案同意。

伍、報告案

一、 編號:114103

生物多樣性研究中心報告:本校「生物多樣性研究中心設置辦法」第一、三、四、五、六、八、九條修正案,依規定提會備查。

國立臺灣大學生物多樣性研究中心設置辦法第一、三、四、五、六、八、九條修正案修正如下:

第一條 

國立臺灣大學(下稱本校)為維護生物多樣性與促進生物資源永續及公平合理利用,特整合既有教學研究及附設單位資源,[依據本校組織規程第二十九條,]成立國立臺灣大學生物多樣性研究中心([][]稱本中心)並依國立臺灣大學組織規程第三十一條規定,訂定本辦法。

本中心設諮詢委員會,置委員九至十五人。副校長一位及各相關學院院長為當然委員。其餘委員由校長就校內外產官學研相關人士之中遴選聘任之,任期三年,得連任一次。[召集人由副校長擔任之,每年至少召開會議一次,對中心之學術研究提供諮詢及評議。]

召集人由副校長擔任之,每年至少召開會議一次,對中心之學術研究提供諮詢及評議

本中心置主任一人,綜理中心業務,由校長就本校專任教授中選任聘兼之,任期三年,得連任一次。本中心[]置副主任(功能性)一名,襄助主任推動中心業務,由中心主任就本校相關領域專任助理教授以上教師聘兼之,其任期與主任同。

      第

本中心設置資源保育、資源永續利用、社經人文、教育發展、國際合作、資訊服務等六功能性分組,各置組長一人,由中心主任就本校專任助理教授以上教師遴選[,經諮詢委員會同意]後,報請校長聘兼之。

本中心因業務需要,得設置研究員、副研究員、助理研究員若干名。[上述人員之聘任需經「生物多樣性研究中心研究人員及教師評審委員會」同意後,依相關規定辦理之。]

前項人員之聘任需經「生物多樣性研究中心研究人員及教師評審委員會」同意後,依相關規定辦理之。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悉依國立臺灣大學組織規程及本校其他相關規定辦理。

[]

本辦法經行政會議通過後,自發布日施行,並送校務會議備查。

二、編號:114104

財務管理處報告:檢具本校115年度財務規劃報告書,提會報告

說明:

()依「國立大學校院校務基金管理及監督辦法」第25條規定,年度財務規劃報告書應提報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審議,經校務會議通過後,報教育部備查。

()本案經114911日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114年度第4次會議通過。

決定:財務處參考與會代表建議修正投資規劃說明後,報教育部備查

附帶決定:百歲紀念館財務規劃,請財務處後續提會報告。

陸、討論提案

一、編號114105

學務處提:本校「學生個人獎懲辦法」第一、三、四、七、八、九、十、十一、十五、十六、十八、十九條修正案。

決議:照案通過。國立臺灣大學學生個人獎懲辦法第一、三、四、七、八、九、十、十一、十五、十六、十八、十九條修正如下:

第一條 國立臺灣大學(下稱本校)為樹立本校學生敦品勵學、愛國愛人之優良校風,確收教育功效,依[]大學法第三十二條規定訂定本辦法。

第三條  學生個人之獎勵方式如下:

一、嘉獎。

二、小功。

三、大功。

學生個人之懲處方式如下:

一、書面告誡。

二、申誡。

三、小過。

四、大過。

五、勒令退學。

六、開除學籍。

為前項懲處時,得建議行為人接受心理輔導或轉介身心科門診之附帶決議。

學生個人之獎懲記錄,記嘉獎三次視同記小功一次;記小功三次視同記大功一次;記申誡三次視同記小過一次;記小過三次視同記大過一次。

第一項所列獎勵與第二項所列懲處不得相抵。但學生初犯本辦法之規定而未達記大過之處分者,得依[]國立臺灣大學學生消過實施要點[]消過。受懲處學生違反第三項附帶決議者,不得申請消過。第四項[]國立臺灣大學學生消過實施要點[]另訂之。

第四條  學生個人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予以嘉獎:

一、服務公勤,熱心公益,有具體事蹟。

二、擔任學生社團幹部或自治幹部,表現優良。

三、熱心參加體育及課外活動,表現優良。

四、推動校內環境保護,杜絕資源浪費,保障校園環境保護暨安全衛生([][]稱環安衛),有具體優良事蹟。

五、拾物不昧。

六、熱心助人,義行可嘉。

七、有其他相當之情事。

第七條  學生個人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予以申誡:

一、擔任學生社團幹部或自治幹部,怠忽職守致生損害。

二、毀損或妨害合法張貼之海報。

三、未經許可私自挪用他人物品。

四、在公共場所擾亂公共秩序。

五、污染校產、違反環安衛相關法令規定,而未釀成事件發生。

六、違反網路使用規範。

七、以跟蹤、電子郵件或其他違反他人意願之方法干擾他人日常生活之行為,情節輕微。

八、性騷擾、性霸凌,經本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或性騷擾防治委員會查證屬情節輕微,並移送懲處。

九、校園霸凌,經本校校園霸凌防制委員會查證屬情節輕微,並移送懲處。

十、在校園內違反菸害防制法,經勸阻且輔導無效。

學生個人有前項各款情形,情節輕微,顯可憫恕,依第十二條[]規定減輕其懲處者,得予以書面告誡。

第八條  學生個人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予以記小過:

一、考試作弊,情節輕微。

二、侮辱、誹謗他人。

三、意圖干擾他人,公然為猥褻之行為。

四、有公然賭博之行為。

五、冒用他人證件或將己有證件借與他人使用。

六、住宿生未經室友及宿舍管理人員之同意而留宿他人。

七、私自頂讓學校宿舍床位。

八、毆人或與人互毆。

九、不法侵入學校廳舍、他人研究室、或寢室。

十、毀損公物或他人之物。

十一、管理公物未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致生毀損、滅失、短少,或管理公款有浮報、挪用、帳目不清之情事。

十二、侵犯他人智慧財產權。

十三、污染校產、違反環安衛相關法令規定,造成災害傷及自身或他人。

十四、違反網路使用規範,情節嚴重。

十五、製造噪音,情節嚴重。

十六、在公共場所擾亂公共秩序,情節嚴重。

十七、違反學術倫理,情節輕微。

十八、以跟蹤、電子郵件或其他違反他人意願之方法干擾他人日常生活之行為,情節嚴重。

十九、性騷擾、性霸凌,經本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或性騷擾防治委員會查證屬實並移送懲處。

二十、親密關係暴力行為,且經法院核發有保護令或有具體事證[]

二十一、校園霸凌,經本校校園霸凌防制委員會查證屬實並移送懲處。

第九條  學生個人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予以記大過:

一、考試作弊。

二、侮辱、誹謗他人,情節嚴重。

三、竊盜、侵占、詐欺。

四、偽造、變造文書。

五、於校園內不法儲存危險物或違禁物。

六、不法持有毒品、安非他命或其他麻醉藥品。

七、不法侵入學校廳舍、他人研究室、或寢室,情節嚴重。

八、私自頂讓床位並獲取不當利益、霸佔學校宿舍床位、或排斥他人合法住進。

九、惡意侵入電腦網站破壞系統、資料或發送郵件炸彈危及電腦主機安全、干擾他人電磁紀錄之處理。

十、利用電腦網路或以其他方式販售、提供、或教唆製造不法商品。

十一、管理公物未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致生毀損、滅失、短少,或管理公款有浮報、挪用、帳目不清之情事,情節嚴重。

十二、毆人或與人互毆,情節嚴重。

十三、侵犯他人智慧財產權,情節嚴重。

十四、其他觸犯刑事法律之行為,經法院有罪判決確定或學校查證屬實,情節輕微。

十五、污染校產,違反環安衛相關法令規定,情節重大[]

十六、違反學術倫理,情節嚴重。

十七、性騷擾、性霸凌,經本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或性騷擾防治委員會查證屬情節嚴重,並移送懲處。

十八、性侵害,經本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或性騷擾防治委員會查證屬實並移送懲處。

十九、親密關係暴力行為,情節嚴重,且經法院核發有保護令或有具體事證[]

二十、校園霸凌,經本校校園霸凌防制委員會查證屬情節嚴重,並移送懲處。

第十條  學生個人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予以勒令退學:

一、毆打師長。

二、考試作弊,情節嚴重。

三、違反學術倫理,情節極為嚴重。

四、蓄意傷人,情節嚴重。

五、不法販賣或製造毒品、安非他命或其他麻醉藥品。

六、其他觸犯刑事法律之行為,經法院有罪判決確定或學校查證屬實。

七、積滿三次大過。

八、性騷擾、性霸凌,經本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或性騷擾防治委員會查證屬情節極為嚴重,並移送懲處。

九、性侵害,經本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或性騷擾防治委員會查證屬情節嚴重,並移送懲處。

十、校園霸凌,經本校校園霸凌防制委員會查證屬情節極為嚴重,並移送懲處。

第十一條  學生個人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予以開除學籍:

一、毆打師長,情節嚴重。

二、連續考試作弊,情節嚴重。

三、不法販賣或製造毒品、安非他命或其他麻醉藥品,情節嚴重[]

四、其他觸犯刑事法律之行為,經法院有罪判決確定或學校查證屬實,情節嚴重。

第十  學校審議懲戒案件應通知當事學生到會陳述,並應請相關導師列席會議,另得視案情需要邀請相關單位、人員列席會議

第十六條  學生個人之行為接受懲戒,應由學校以書面通知本人。

[一、]學生個人之行為記[小過]大過以上者,應由學校以書面通知家長或監護人;如經學生表明正當理由,學生獎懲委員會得以附帶決議方式同意不予通知家長或監護人

[二、]學生個人之行為接受懲戒,其行為致使特定他人權益受損害者,經學校認為有其必要,亦得以書面轉知該特定被害人。

第十  學生於[在學]修業期間(含延長修業及休學期間)有勒令退學[或開除學籍]之懲戒事由,且於畢業[或退學]後一年內被提報懲戒者,學生獎懲委員會得懲戒之。

學生於修業期間(含延長修業及休學期間)有開除學籍之懲戒事由,且於畢業或退學後一年內被提報懲戒者,學生獎懲委員會得懲戒之。

項情形,應通知受懲戒人到場陳述意見。受懲戒人經合法通知且無正當理由不到場者,學生獎懲委員會得不待其陳述作成處分。受懲戒人未經合法通知者,應停止懲戒程序。

第十  本辦法經學生輔導委員會議[通過,送]校務會議[核備]通過,並[]教育部備查後,自發布日施行。

二、編號114106

生物資源暨農學院提:本校「生物資源暨農學院院務會議規則」第一條至第十一條暨第十三條至第十四條修正案。

決議:照案通過。國立臺灣大學生物資源暨農學院院務會議規則第一條至第十一條暨第十三條至第十四條修正如下:

第一條  國立[]灣大學(下稱本校)生物資源暨農學院(下稱本院)國立臺灣大學[本校]組織規程第四十三條規定,訂定[]國立臺灣大學生物資源暨農學院院務會議規則[](下稱本規則)。

第二條   院務會議由[本院]當然代表及選任代表組成之。選任代表人數[至少]超過當然代表人數至少一人。

院務會議之當然代表,為[本院]院長、副院長、研究所所長、學系主任、學位學程主任及附設單位(動物醫院、農業試驗場、山地實驗農場、水工試驗所、實驗林管理處、農業陳列館及生物產業自動化教學及研究中心)主管[為出席院務會議當然代表]

附設單位主管由院長兼任者,[]由副主管擔任[為出席院務會議]當然代表。

第三條  [選任]院務會議之選任代表[之產生][][系(所)各推舉教師(教授、副教授、助理教授、講師)代表一人外,乃由本院辦理以無記名連記法選舉;由系(所)各推舉教師一人為侯選人,選出三人。本院各系所職員、技工(工友)中各票選代表一人,附設單位職員、技工(工友)中各票選代表一人,研究所推舉學生代表一人,大學部推舉學生代表二人,為出席院務會議選任代表。]教師代表三人、職員代表二人、技工代表二人、學生代表三人組成,產生方式如下:

一、 教師代表:由各系所各自推舉教師(教授、副教授、助理教授、講師)一人為候選人,再由本院教師以無記名方式投票產生。

二、 職員代表:由系所之職員相互推選代表一人,附設單位之職員相互推選代表一人。

三、 技工(工友)代表:由系所之技工(工友)相互推選代表一人;附設單位之技工(工友)相互推選代表一人。

四、 學生代表:由研究所學生推舉代表一人,學士班學生推舉代表二人。

    選任[院務會議]代表之任期為一年,連選得連任。

第四條  院務會議之選任[院務會議各]代表,應於每年七月底前[選舉]完成選任程序

第五條  院務會議下設發展規畫委員會、課程委員會、學術交流委員會、財務委員會及編輯委員會,以辦理本院之規畫、發展、課程改革及經費籌措事宜

       院務會議得視院務需要,增設新委員會或撤銷已設置之任一委員會 

            [為本院之規畫、發展、課程改革及經費籌措,在院務會議下設置:發展規畫委員會、課程委員會、學術交流委員會、財務委員會及編輯委員會。並視實際需要得增加或撤銷某項委員會。]

第六條 院務會議討論事項如[]

一、教學[]研究事項。

二、教務事項。

三、本院各項規程、院長選舉辦法及院務會議代表之產生等事項。

四、各委員會提議事項。

五、院長提議事項及其他有關院務事項。

第七條 院務會議以院長為主席,院長因故不能出席時,由院長就出席代表[人員]中指定一人代理主席[]未經指定代理主席時,由出席代表互相推舉[公推]一人代理主席。

第八條 [院互選產生之]教師代表[]親自出席。其[]代表因故不能出席時,得[經核定之]委託代理人出席。

院務會議代表得兼任其他代表之代理人,不影響本人行使代表權之權利[前項職務代理人如兼具代表身份者,開會時得同時享有本人與被代理人之雙重權利]

第九條 院務會議每學期至少舉行一次,由院長召集之;臨時會議由院長於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或經全體代表三分之一以上認為必要時[;亦可以書面提出]請求召開[臨時會議]

        代表請求召開臨時會議時,應以書面記明提議事項及理由為之

第十條 院務會議之提案,[]應由院長[交議事項]本院系所 [或委員]之提案[外,須院務會議]或全體代表[人數]五分之一以上連署[始得接受提案]提出

第十一條 院務會議[非有][出席人]有全體代表過半數出席[]得開議,[非有]出席[]代表過半數[]同意[]決議[;對決議案應有三分之二以上出席代表同意始得覆議]

第十三條 本規則未盡事宜,悉依本校校務會議規則等相關規定辦理。

第十[]       本規則經院務會議、校務會議通過後,自發布日施行。

三、編號114107

秘書室提:本校「講座設置辦法」第一條至第十二條修正案。

決議:修正通過。國立臺灣大學講座設置辦法第一條至第十二條修正如下:

第一條

國立臺灣大學(下稱本校)為設置國立臺灣大學講座(下稱臺大講座),以[本校為]提升學術水準,延攬國內外學術成就卓著之學者來校服務,依國立臺灣大學[本校]組織規程第四十七條第[]項規定,[]訂定國立臺灣大學講座設置辦法(下稱本辦法

第二條

獲頒臺大講座者,[講座之設置應]本校頒與[講座教授]獎助金[(以下簡稱本獎助金)]

獎助金之經費來源,得由校外捐款提供,[本獎助金為募集捐款提供者,募集之單筆款項如達一定數額可支持一名或一名以上講座教授者,捐款人得指定非商業性之講座名稱及頒與之學術領域。]本校與捐款人訂定之捐贈契約[必要時得由捐款人與校方另訂定合約],應送行政會議[討論]通過。

第三條

諾貝爾獎得主、中央研究院院士、教育部國家講座[]或學術聲譽卓著者,符合下列資格之一者,得為臺大講座候選人[聘為講座主持人]

一、學術成就卓著且於本校任職一年以上之編制內[之現任本校]專任教授或研究員。

二、享有國際聲譽[新聘到本校從事一年以上教學或研究之學者]且於本校任職一年內或即將至本校任職之編制內專任教授或研究員

臺大講座候選人,由校長或由本校十一個編制內學院、共同教育中心及四個編制內校級研究中心(下稱一級教研單位)經院級或同等級會議審議通過後,於本校公告時程內提出。

前項各款人員於獲頒[]獎助金之同時,即由本校逕聘為臺大講座教授,臺大講座教授之契約另定之。

[]

本校[應組織]講座審議委員會(下稱本講座委員會),負責評審臺大講座之獲獎人[講座主持人之提聘案]

本講座委員會置委員若干人,由校長聘請,並以副校長一人為當然委員兼召集人。

臺大講座候選人經本講座委員會審議通過,報請校長同意後,始為臺大講座之獲獎人,並提本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報告。

[]

臺大講座之聘期,起聘日由本講座委員會審定,並以三年為上限。

臺大講座之聘期,不得超過獲獎人屆齡退休之日。

獲頒臺大講座者,於聘期內[本獎助金]按月[支給]頒與獎助金九十至一百三十點,但經校長[專案]簽准同意者,不受點數規定之限制[不在此限]

本獎助金點數折合率(金額)依人事室當年度簽奉核准之彈性薪資薪點折合率計算之。

[每點折合率視政府專案補助經費狀況另定之。

本獎助金之支給方式悉依政府專案補助經費相關規定辦理。但捐贈合約另有訂定者從其訂定。領受人如中途退休或離職者,應自退休或離職日起停發獎助金。

原支領本獎助金有案者,仍依原標準支領至契約期限屆滿止]

第六條

臺大講座聘期屆滿時,得由所屬一級教研單位,經院級或同等級會議審議通過後,於本校公告時程內,向本校提出續聘申請,並經本講座委員會審議通過後續聘之。

[本獎助金一次頒與最長以三年為限,依講座審議委員會審議生效日起算,並不得超過屆齡退休之日,期滿前一年內得再依程序提聘。

聘期內如有留職停薪暫停支給獎助金,於復薪之日起繼續支給至聘期屆滿為止;惟借調至政府機關()職務者,得經前項委員會審議通過仍得支領獎助金。]

[第七條]

[提聘講座主持人及頒與本獎助金之程序,係由提聘單位提出並經院或同等級審議委員會通過或由校長提出,送校講座審議委員會審議,以決定最後人選陳請校長聘任及頒與,並知會捐款人及校教師評審委員會。

學校經費設置之講座教授,提聘單位需於每年三月底前提出,以利學校經費規劃。

若為指定獲獎人研究領域且可明確歸屬單一學院或校級研究中心之捐款講座,由院或同等級審議委員會通過後,簽提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報告。]

[]

[對獲頒本獎助金之講座教授,屬於]第三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獲頒臺大講座者,本校應優先提供宿舍,並由所屬一級教研單位[提聘單位]提供研究空間及設備。

依第三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獲頒臺大講座,係[]由國外聘請且未獲[]其他機構或基金補助者,本校[]負擔受聘人、其配偶及未滿十八歲子女(至多二人)之來[]機票。[;講座教授來校期間,利用校內設施之權利義務準用專任教師相關規定。]

[]

臺大講座之[]獎助金,如捐款人[校外]捐贈全額者,則該臺大講座之聘期及獎助金額上限[與期限],依捐贈契約辦理,不受第五條第一項及第三項之限制[提行政會議通過簽署之相關合約辦理]

第九條

臺大講座獲獎人於聘期內留職停薪、借調、離職或退休者,應自留職停薪、借調、離職或退休之日起,停發獎助金。但借調至政府機關(構)職務者,經本講座委員會審議通過後,仍得支領獎助金。

前項因留職停薪或借調而停發獎助金者,於復薪、歸建之日起繼續支領獎助金至聘期屆滿為止。

第十條

臺大講座之獲獎人因違反法律、法規命令、行政規則、聘約約定或職務上違失等情形,而於聘期內經本校為懲處、處分或處置者,得由所屬之一級教研單位簽請本講座委員會通過後,自通過之次月一日起停發獎助金,並提本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報告。

臺大講座之獲獎人如有解聘、不續聘、終局停聘情形,自前開處分生效日起,當然停發獎助金。

第十一條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本校相關規定及捐贈契約之相關約定辦理。

第十

本辦法經行政會議、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及校務會議通過後,自發布日施行。

四、編號114108

醫學院提:本校「醫學院附設醫院組織規程」第四條修正案。

決議:照案通過。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組織規程第四條修正如下:

第四條 臺大醫院視業務需要,得設各部、中心及室,其下得分科、組,分別掌理下列事項:

一、內科部:內科各種疾病之診療、教學及研究等事項。分下列各科:

(一)心臟科。

(二)胃腸肝膽科。

(三)腎臟科。

(四)胸腔科。

(五)感染科。

(六)血液腫瘤科。

(七)代謝內分泌科。

(八)免疫風濕過敏科。

(九)一般內科。

(十)整合醫學科。

二、外科部:外科各種疾病之診療、教學及研究等事項。分下列各科:

(一)一般外科。

(二)大腸直腸外科。

(三)小兒外科。

(四)心臟血管外科。

(五)胸腔外科。

(六)神經外科。

(七)整形外科。

三、骨科部:骨科各種疾病之診療、教學及研究等事項。分下列各科:

(一)一般骨科。

(二)運動醫學科。

(三)脊椎科。

(四)小兒骨科。

(五)手足外科。

(六)骨外傷科。

四、婦產部:婦產科各種疾病之診療、教學及研究等事項。分下列各科:

(一)婦科。

(二)產科。

(三)生殖內分泌科。

五、小兒部:兒科各種疾病之診療、教學及研究等事項。分下列各科:

(一)小兒感染科。

(二)小兒神經科。

(三)小兒過敏免疫風濕科。

(四)小兒心臟科。

(五)小兒血液腫瘤科。

(六)小兒消化科。

(七)小兒腎臟科。

(八)新生兒科。

(九)小兒遺傳及內分泌科。

(十)小兒胸腔及加護醫學科。

(十一)青少年醫學科。

六、神經部:神經科各種疾病之診療、教學及研究等事項。分下列各科:

(一)神經及腦血管病科。

(二)神經肌病科。

(三)神經電子診斷科。

七、精神醫學部:精神科各種疾病之診療、教學及研究等事項。分下列各科:

(一)一般精神科。

(二)兒童精神科。

(三)社區精神科。

(四)心身醫學科。

八、耳鼻喉部:耳、鼻、喉科各種疾病之診療、教學及研究等事項。分下列各科:

(一)耳科。

(二)鼻科。

(三)口腔咽喉科。

(四)小兒耳鼻喉科。

(五)頭頸腫瘤科。

九、眼科部:眼科各種疾病之診療、教學及研究等事項。分下列各科:

(一)視網膜科。

(二)青光眼屈調科。

(三)角膜暨整型科。

十、泌尿部:泌尿科各種疾病之診療、教學及研究等事項。分下列各科:

(一)一般及泌尿腫瘤科。

(二)男性生殖科。

(三)婦女及小兒泌尿科。

十一、皮膚部:皮膚各種疾病之診療、教學及研究等事項。分下列各科:

(一)一般及皮膚過敏免疫科。

(二)皮膚保健及外科。

十二、口腔醫學部:口腔各種疾病之診療、教學及研究等事項。分下列各科:

(一)家庭牙醫科。

(二)口腔病理暨診斷科。

(三)牙體復形美容牙科。

(四)牙髓病科。

(五)牙周病科。

(六)補綴科。

(七)兒童牙科。

(八)齒顎矯正科。

(九)口腔顎面外科。

(十)特殊需求者口腔醫學科。

十三、復健部:疾病或傷害引起之生理障礙,其復健診療、教學及研究等事項。分下列各科:

(一)骨關節復健科。

(二)神經復健科。

(三)一般復健科。

(四)物理治療技術科。

(五)職能治療技術科。

(六)語言治療技術科。

十四、家庭醫學部:家庭醫學科各種疾病之診療、教學及研究等事項。分下列各科:

(一)家庭醫業科。

(二)行為醫學科。

(三)社區醫學科。

(四)緩和醫療科。

(五)預防保健科。

十五、麻醉部:各器官系統手術所需之各種麻醉、輔助呼吸器之使用、特殊止痛方法,及需採用麻醉技術之各種診療、教學及研究等事項。分下列各科:

(一)一般麻醉科。

(二)婦幼麻醉科。

(三)疼痛治療科。

(四)心血管及胸腔麻醉科。

十六、影像醫學部:各器官系統之一般影像檢查、特殊影像檢查、磁振正子醫學影像檢查及介入影像診療之服務、教學及研究等事項。分下列各科:

(一)小兒影像診斷科。

(二)心肺影像診斷科。

(三)腹部影像診斷科。

(四)神經影像診斷科。

(五)肌肉骨骼影像診斷科。

(六)介入影像診療科。

十七、核子醫學部:核子診療、放射製藥、放射[臨床]免疫分析、醫用核子裝備之維護、教學及研究等事項。下設核子醫學診療科。

十八、檢驗醫學部:細胞學診斷、臨床檢驗、教學及研究等事項。分下列各組:

(一)檢體管理組。

(二)生化暨免疫檢驗組。

(三)血液檢驗組。

(四)品質管理組。

(五)病毒檢驗組。

(六)細菌暨黴菌檢驗組。

(七)輸血暨移植檢驗組。

(八)臨床鏡檢暨細胞學組。

(九)抽血、心電圖檢查組。

十九、病理部:病理解剖、組織切片、細胞學與臨床病理之診斷、教學及研究等事項。分下列各科:

(一)外科病理科。

(二)大體解剖病理科。

(三)細胞病理科。

(四)分子病理科。

二十、藥劑部:藥品管理、調劑、化驗、臨床藥事服務、教學及研究等事項,以確保藥品治療之安全及適當性。分下列各組:

(一)門診調劑組。

(二)急診調劑組。

(三)住院調劑組。

(四)化療調劑組。

(五)臨床藥事組。

(六)藥品諮詢組。

(七)藥品管理組。

(八)無菌調劑組。

(九)兒醫調劑組。

二十一、護理部:門診、急診及住院病人護理業務及其相關之教學及研究等事項。

二十二、綜合診療部:內視鏡、超音波、呼吸診療、血液淨化及細胞治療教學及研究等事項。分下列各科:

(一)內視鏡科。

(二)呼吸診療科。

(三)超音波科。

(四)血液淨化科。

(五)細胞治療科。

二十三、醫學研究部:醫學研究發展、實驗研究、規劃訓練教學及研究等事項。分下列各組:

(一)臨床研究組。

(二)實驗研究組。

(三)規劃訓練組。

二十四、基因醫學部:優生保健、基因醫學之教學及研究等事項。分下列各科:

(一)優生保健科。

(二)基因醫學科。

二十五、門診部:各部門診醫療、行政協調、醫療諮詢服務、轉診等事項。分下列各組:

(一)服務行政組。

(二)綜合管理組。

二十六、急診醫學部:急診病患之診療、教學及研究等事項。分下列各科:

(一)一般急診科。

(二)緊急醫療及災難醫學科。

(三)復甦重症科。

(四)外傷及毒物科。

(五)小兒急診科。

二十七、腫瘤醫學部:各種癌病之診療、教學及研究等事項。分下列各科:

(一)化學治療科。

(二)放射腫瘤科。

二十八、創傷醫學部:創傷病患之診療、教學及研究等事項。

二十九、法醫部:法醫解剖鑑定、法醫病理研究及教學等事項。

三十、環境及職業醫學部:環境及職業對於疾病致因之診療、預防、教學及研究等事項。

三十一、老年醫學部:老年病患處理及老年疾病之診療、教學及研究等事項。

三十二、肝炎研究中心:各種肝炎之臨床與基礎研究發展事項。

三十三、臺大醫療體系管理發展中心:體系總分院之業務整合與營運發展、分院之設置或承接其他機構醫療業務之評估規劃等有關事項。分下列各組:

(一)營運管理組。

(二)體系發展組。

三十四、品質管理中心:提升醫療品質、推動病人安全、處理顧客意見、辦理評鑑稽核,及規劃品管教育、品管競賽等有關事項。分下列各組:

(一)指標管理組。

(二)病安教育組。

(三)建言管理組。

(四)評鑑管理組。

三十五、感染管制中心:醫療照護相關感染與傳染病之監測及防治,感染控制品管指標監測及改善作業,疫災防治及應變,員工健康,結核病個案管理,政策制定與教育等有關事項。分下列各組:

(一)醫療照護組。

(二)疫情防治組。

三十六、倫理中心:綜理研究倫理審查、器官捐贈移植手術倫理審查、研議醫學倫理規範、促進醫學倫理教育、整合並提升研究誠信相關機制與規範之管理、執行、稽核及教育訓練等有關事項。分下列各組:

(一)研究倫理組。

(二)臨床倫理組。

(三)研究誠信組。

三十七、教學部:醫學生、代訓醫師、住院醫師之醫學訓練及臨床技能訓練之規劃及執行,教材之製作與管理,協助醫事學生及各職類醫事人員臨床實習與訓練之規劃等有關事項。分下列各組:

(一)教育組。

(二)教材組。

(三)技能訓練組。

三十八、醫學工程部:醫療儀器設備採購技術評估、維修保養等有關事項。分下列各組:

(一)行政放射組。

(二)診斷生化組。

(三)治療輔助組。

三十九、企劃管理部:臺大醫院發展及經營管理、策略地圖及平衡計分卡研擬推動、策略及工程專案規劃與推動、成本績效之分析與執行、管考與稽核制度之建立與執行、西址院區營運規劃及就醫服務與環境安全之企劃專案、院區整建規劃等有關事項。分下列各組:

(一)策略發展組。

(二)經營規劃組。

(三)績效財務組。

(四)稽核管考組。

(五)西址院區業務組。

四十、營養室:食品供應、營養諮詢及其相關之教學及研究等事項。分下列各組:

(一)膳食供應組。

(二)臨床營養組。

(三)行政管理組。

四十一、秘書室:[醫事行政、]公文研考、文書處理、院史文物管理及綜合行政業務等有關事項。分下列各組:

[(一)醫事組。]

(一)[(二)]行政組。

(二)[(三)]文書組。

四十二、總務室:掌理臺大醫院及其各分院儀器、資訊設備及醫材、藥品、物品、勞務委外之採購與驗收;院區環境清潔維護及勞務傳送規劃與執行;現金收付、薪津發放、申報稅務及帳戶管理;經管國有動產及不動產產籍登記、盤點與減損;商場、停車場空間規劃與執行、宿舍分配與會議室管理;醫療資材及布服規劃、供應與管理;辦理後勤支援及其永續發展等有關事項。分下列各組:

(一)採購組。

(二)庶務組。

(三)出納組。

(四)保管組。

(五)經營管理組。

(六)配給組。

四十三、病歷資訊管理室:電子病歷管理、病歷品質提升[審查]、疾病分類、病歷資料提供及釋出、病歷資料統計分析、病歷掃描等病歷資訊管理有關事項。分下列各組:

(一)規劃管理組。

(二)檔案組。

(三)資料組。

(四)疾病分類組。

四十四、醫療事務室:住院手續、帳務諮詢及健保作業、健保政策評估及統計分析等有關事項。分下列各組:

(一)櫃檯綜合業務組。

(二)住院健保業務組。

(三)門急診健保業務組。

四十五、社會工作室:提供病患之各種社會福利資源、病人個案、家庭之輔導、醫病關係之促進、志工業務等有關事項。分下列各組:

(一)東址臨床服務組。

(二)西址兒醫臨床服務組。

(三)醫病關係服務暨綜合行政組。

四十六、公共事務室:新聞發佈、話務客服管理、來院參訪之接待及對外有關單位之協調、聯繫事項。分下列各組:

(一)公共關係組。

(二)話務客服組。

四十七、工務室:施工設計、公用設備之修繕保養及管理等事項。分下列各組:

(一)工程管理組。

(二)設計施工組。

(三)電氣空調組。

(四)營繕機械組。

(五)工程行政組。

(六)建設工程組。

四十八、資訊室:資訊系統之設計、維護及推廣,網路系統之建置、維護等事項。分下列各組:

(一)系統網路組。

(二)程式設計一組。

(三)程式設計二組。

(四)程式設計三組。

(五)教育訓練研究組。

(六)資訊安全組。

四十九、圖書室:館藏資料之發展與服務及各項醫學資訊資源服務及推廣活動等事項。分下列各組:

(一)技術服務組。

(二)讀者服務組。

五十、安全衛生室:員工安全衛生管理及院區環境安全維護等事項。分下列各組並設駐衛警察隊:

(一)緊急應變組。

(二)員工安全衛生組。

(三)駐衛警察隊。

五、編號114109

教務處、學務處提:本校「學生校外實習辦法」暨「學生校外實習委員會設置辦法」新訂案。

決議:照案通過。國立臺灣大學學生校外實習辦法暨國立臺灣大學學生校外實習委員會設置辦法新訂如下:

國立臺灣大學學生校外實習辦法

第一條 國立臺灣大學(下稱本校)為維護學生參與校外實習之品質、安全與權益,依專科以上學校產學合作實施辦法第四條規定,訂定國立臺灣大學學生校外實習辦法(下稱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學生校外實習,指本校各學院、系、所、學位學程(下稱承辦單位)規劃具有學分數且對應專業能力所進行之職場屬性實務學習課程,但不包括實驗課程及實作訓練課程。

師資培育法規定之教育實習,應從其規定辦理。

第三條 本校及辦理學生校外實習之承辦單位,應依國立臺灣大學學生校外實習委員會設置辦法,分別設校級、院級及系級學生校外實習委員會,統籌與推動各級實習相關事務。

第四條 承辦單位應依學生校外實習之性質及需求,訂定作業要點;其至少應包括:

一、學生校外實習委員會之組成及職責。

二、實習課程整體規劃及運作。

三、合作機構評估、選定及媒合。

四、實習學生之輔導及安全維護。

五、實習學生不適應之輔導及轉介制度。

六、實習爭議、申訴與提前終止之協調及處理。

七、實習輔導(或訪談)追蹤及結果處理。

八、實習資料統計與成效評估。

前項作業要點應送交承辦單位之校級或院級學生校外實習委員會審查,並製作會議紀錄。

第五條 前條第三款之合作機構應符合專科以上學校產學合作實施辦法第六條之二所列條件。

承辦單位進行前條第三款合作機構之評估及選定,應就實務學習內容專業性、學生實習權益及實習場所安全性,並於派員至合作機構現場評估或以其他合適方式進行評估後,作成書面紀錄。

第六條 承辦單位與合作機構應指派專責人員,共同提供學生實習期間之諮詢、指導及回饋。

第七條 承辦單位應為實習學生投保校外實習團體傷害保險,並負擔保險費用。實習學生如有從事學習訓練以外之勞務提供或工作事實者,合作機構應依法辦理勞工保險、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就業保險、全民健康保險及提繳勞工退休金等。

第八條 學生於實習過程如遇適應困難或突發事件,其所屬承辦單位之學生校外實習委員會應視情況提供必要之協助。

前項協助,包含追蹤輔導、終止實習或轉換合作機構等方式。

第九條 本辦法未盡事宜,依教育部及本校相關法規辦理。

第十條 本辦法經行政會議及校務會議通過後,自發布日施行。

國立臺灣大學學生校外實習委員會設置辦法

第一條 國立臺灣大學(下稱本校)為管理學生校外實習,確保實習品質及學生權益,依專科以上學校產學合作實施辦法第四條及第六條規定,訂定國立臺灣大學學生校外實習委員會設置辦法(下稱本辦法)。

第二條 本校設校級學生校外實習委員會(下稱本委員會),督導全校校外實習事項,其職掌如下:

一、督導合作機構之評估及選定。

二、督導書面契約及學生實習計畫之擬訂。

三、督導學生申訴、爭議、意外事件及提前終止之處理機制。

四、督導實習輔導制度之執行及實習成效之評估。

五、其他有關學生實習權益保障之事項。

第三條 本委員會置委員十三人,其組成如下:

一、當然委員三人,由教務長、學生事務長及國際事務長擔任。

二、學院院長五人,由本辦法第四條第二項主辦單位召集人聘任。

三、學生代表三人,由學生會、學生代表大會及研究生協會推派。

四、合作機構代表及校外法律專家各一人,由學生事務處邀請之。

委員任期一年,得連任。非當然委員出缺時,應依原聘任或推派方式遞補,其任期至原委員任期屆滿之日止。

第四條 本委員會由教務長及學生事務長擔任共同召集人,每學年召開會議一次,必要時並得召開臨時會議。

前項會議由教務處及學生事務處(下稱主辦單位)按學年輪流辦理,並由當學年主辦單位之一級主管擔任會議主席。

本委員會應有委員過半數出席始得開議,出席委員過半數同意始得決議;委員如不克出席應指派代理人與會。

第五條 當學年會議主辦單位應辦理本委員會委員之聘任作業,並依規定支應委員出席費及相關會議費用。

第六條 各院、系、所、學位學程(下稱承辦單位)如有辦理本辦法所稱之校外實習者,應於各承辦單位設置學生校外實習委員會,以落實學生實習權益保障。系級(含系、所、學位學程)作業要點應送院務會議或同級會議審議通過;院級作業要點應送本委員會備查,並自發布日施行。

第七條 院級學生校外實習委員會之職掌如下:

一、審查學院及所屬系、所、學位學程開設之各類校外實習及異動。

二、彙整學院及所屬學系、所、學位學程校外實習之辦理情形與統計資料。

三、評估學院及所屬學系、所、學位學程校外實習成效。

第八條 系級(含系、所、學位學程)學生校外實習委員會之職掌如下:

一、規劃及推動校外實習課程。

二、確認合作機構之評估及選定。

三、擬訂書面契約(含合作協議、意向書或其他合適之合作文書等)及學生實習計畫。

四、協調、處理學生申訴、爭議及意外事件。

五、辦理學生實習期滿前終止實習之相關程序。

六、追蹤處理及檢討學生實習輔導訪視(或訪談)結果。

七、評估實習成效。

八、其他學生實習權益保障相關事項。

第九條 本辦法未盡事宜,依教育部及本校相關法規辦理。

第十條 本辦法經行政會議及校務會議通過後,自發布日施行。

六、編號114110

工學院提:工學院申請「綠色永續材料與精密元件博士學位學程」停招。

決議:照案通過。

七、編號114111

共同教育中心提:共同教育中心申請「運動設施與健康管理碩士學位學程」更名為「運動科學與產業經營碩士學位學程」案。

決議:照案通過。

柒、臨時動議()

捌、議題交流

「百歲校慶活動」簡報檔如11411F3.pdf

主席宣布:有關校訓部分,宜徵詢校內師生、校友意見,審慎考量再行討論後決定,亦可思考在現行校訓下賦予新的標語、精神、生命。至於小福樓相關議題,會與學生會持續溝通,不影響社團活動及師生用餐、購物方便性下,處理本業務。

玖、散會(中午1205)

114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校務會議存查文件目錄

編號

文件名稱

1

11411A

國立臺灣大學114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校務會議各單位書面報告

2

11411B

113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校務會議決議案執行情形報告

3

11411C

94~113學年度校務會議決議案繼續執行情形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