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國立臺灣大學第一八八五次行政會議紀錄
時間:八十三年九月六日(星期二)上午九時
地點:校總區第二行政大樓第二會議室
出席:陳維昭 郭德盛 羅漢強 王仁宏︵呂芳勝代︶ 韓懷豫
林耀福 陳正宏 戴東雄 謝博生 林瑞雄(陳建仁代)
陳義男 吳聰賢︵蕭清仁代︶ 林煜宗 何寄澎 林光美
陳俊雄 戴東原 譚醒朝 陳紹宣 邊裕淵 彭振剛
列席:蔡素女 成鳳樑
主席:陳校長 記錄:成鳳樑
壹、宣讀上次會議紀錄
貳、報告事項:
一、推廣教育中心報告:
1.醫學院圖書館接受行政院衛生署補助,辦理﹁臺灣地區醫學資料庫﹂之建立
研究計畫,經費總額新臺幣伍佰伍拾肆萬肆仟捌佰陸拾壹圓整。
2.農學院農業工程研究所接受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委託,辦理﹁環境敏感地帶調
查─台北水源特定區水質管理系統之建立﹂研究計畫,經費總額新臺幣肆佰
零肆萬捌仟圓整。
3.工學院環工所接受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委託,辦理﹁生物毒性試驗與放流水標
準制定之應用研究﹂研究計畫,經費總額新臺幣貳佰壹拾陸萬陸仟圓整。
4.本校八十四年度申請國科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案,業經該會核定,補助計畫
共一、二六六項,補助研究經費總計新臺幣八二八、七二二、九八三元整。
為簡化行政作業,本年度專題計畫簽約方式,改由執行機構為權責當事人,
代表全數計畫與國科會簽訂﹁專題研究計畫補助合約書﹂︵附件一︶;計畫
主持人僅簽署﹁執行同意書﹂,全部經費分三期請款。
二、人事室報告:
醫學院細菌學科盧怡文等十七位助教聘任案,業奉校長核定。(附件二)
參、討論事項:
一、秘書室提:奉交議國科會博士後研究員,如同時經本校三級教評會通過聘為教師
,可否比照客座教師提供宿舍之優待,再提請討論。
決議:本案不宜以通案方式處理,如是類新聘人員確有住宿上之困難可代為安
排至國際青年活動中心或僑光堂暫住,以應急需。
請總務處配合國科會新規定,對本校客座教授宿舍借住辦法相關條文︵
如借住資格等︶加以檢討。
二
二、教務處提:茲擬具﹁國立臺灣大學頒授名譽博士學位實施要點﹂草案如附件(附
件三),提請討論。
決議:修正通過,提校務會議討論。
三、聯絡中心提:關於日本私立明治大學擬與本校簽署學術交流協定乙案,茲檢附協
議書,再提請討論。︵附件四︶
說明:本案曾提經第一八五二次行政會議︵八十二年十二月七日︶決議:請法
學院戴院長將兩校學術交流暨合作協議書草案攜回審議後再提會。︵審
議後草案如附件五︶
八十二年十二月三十日日本綜合研究中心許主任就審議後草案提出修正
意見︵見附件四︶。
八十三年六月八日台北駐日經濟文化代表處函轉明治大學擬與本校進行
學術交流計畫︵附件六︶。
決議:修正後同意備查,俟教育部核准後簽約。
四、人事室提:本校專任教師借調擔任校外專任職務宜否由現行以政府機關或公立學
校為限,放寬至依法向法院辦理法人登記之學術︵不包括私立學校︶或醫療衛生
機構?提請討論。
說明:本校七十七學年度第一次校務會議第二次會提案第二十七案決議略以:
﹁本校專任教師得借調擔任政府機關或公立學校專任職務。﹂
依教育部七十九年十月二十四日台︵七十九︶人字第五二五七七號函頒
﹁教師借調處理原則﹂第四點規定:﹁人民團體之借調得比照辦理﹂︵據
悉教育部於實務作業上亦曾核准教師借調至財團法人機構。︶
決議:本校專任教師借調擔任校外專任職務,同意放寬至依法向法院辦理法人
登記,且與本校有關之學術︵不包括私立學校︶或醫療衛生機構。
提校務會議報告。
肆、聘任案
一、專任\新聘
┌─┬─────┬───┬──┬──────┬─────────┬────┬──────┐
│編│ │ │聘任│ │ │ │ │
│號│院 系(科)│姓 名│職別│最 高 學 歷 │主 要 經 歷 │聘 期│備 註 │
├─┼─────┼───┼──┼──────┼─────────┼────┼──────┤
│ │文學院 │ │ │倫敦大學博士│ │83.08.01│俟教育人員任│
│1│ │范吉歐│講師│1993.9 │ │ → │用條例修正通│
│ │外文學系 │ │ │ │ │84.07.31│過後,逕改聘│
└─┴─────┴───┴──┴──────┴─────────┴────┴為助理教授─┘
決議:通過,送請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審議。
三
二、兼任\新聘
┌─┬─────┬───┬──┬─────┬─────┬─────┬─────┬────┬────┐
│編│ │ │聘任│ │每週時數 │最高 學歷 │主要 經歷 │聘 期│備 註 │
│ │院系(科) │姓 名│ │擔任 課程 ├──┬──┤ │ │ │ │
│號│ │ │職別│ │授課│實習│ │ │ │ │
├─┼─────┼───┼──┼─────┼──┼──┼─────┼─────┼────┼────┤
│ │文學院 │ │兼任│臺灣土著族│3 │ │本校人類所│國立自然科│83.08.01│ │
│2│ │王嵩山│講師│群文化、東├──┼──┤碩士1985.6│學博物館助│ → │ │
│ │人類所 │ │ │南亞民族誌│3 │ │現讀英國牛│理研究員77│84.07.31│ │
│ │ │ │ │ │ │ │津大學博士班.5迄今 │ │ │
├─┼─────┼───┼──┼─────┼──┼──┼─────┼─────┼────┼────┤
│ │法學院 │ │兼任│國父思想 │2 │ │本校三研所│ │83.08.01│不佔缺 │
│3│ │鍾國允│講師│ ├──┼──┤碩士1990.6│ │ → │不致酬 │
│ │三研所 │ │ │ │2 │ │現讀博士班│ │84.07.31│ │
├─┼─────┼───┼──┼─────┼──┼──┼─────┼─────┼────┼────┤
│ │工學院 │ │兼任│中國園林史│6 │ │東京大學大│京都大學人│83.08.01│不佔缺 │
│4│ │田中淡│教授│大綱、中國├──┼──┤學院工學博│科所教授 │ → │不致酬 │
│ │建城所 │ │ │建築史專題│ │ │士1987.3 │1994.4迄今│84.07.31│ │
├─┼─────┼───┼──┼討論───┼──┼──┼─────┼─────┼────┼────┤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決議:通過,送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報告。
伍、散 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