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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大學秘書室

行政會議紀錄

第1892次會議



國立臺灣大學第一八九二次行政會議紀錄
時間:八十三年十一月八日(星期二)下午三時
地點:校總區第二行政大樓第二會議室
出席:陳維昭︵郭德盛代︶ 郭德盛  羅漢強  王仁宏   韓懷豫
  林耀福  陳正宏  柯澤東 謝博生︵溫振源代︶ 陳義男
吳聰賢  林煜宗︵黃國隆代︶  林瑞雄  何寄澎  林光美  陳俊雄  
戴東原︵莊哲彥代︶  譚醒朝︵劉中鍵代︶ 陳紹宣  邊裕淵  林政弘
列席:蔡素女  成鳳樑
主席:郭教務長代        記錄:成鳳樑
壹、確認上次會議紀錄
貳、報告事項:
一、推廣教育中心報告:
︵一︶理學院物理學系申請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補助,辦理﹁星球演化與太陽
內部結構﹂研究計畫,經費總額新臺幣參佰肆拾貳萬伍仟貳佰元整。
︵二︶理學院大氣科學研究所、漁業生物試驗所、農學院園藝學系、植物病虫害
學系接受臺灣省政府交通處東部鐵路改善工程局委託,辦理﹁南迴鐵路嘉和遮
體對芒果生育與魚蝦類養殖影響評估﹂研究計畫,經費總額新臺幣柒佰玖拾陸
萬元整。
︵三︶本校八十四會計年度建教合作計畫至八十三年十月三十一日止,核定項數
共一六六五項,核定金額總計新臺幣一、三二0、0六八、二四七元,檢附統
計表乙份供參考。︵附件一︶
二、人事室報告:文學院歷史學系向明珠等三位助教聘任案,業奉校長核定。︵附件
二︶
參、討論事項:
  一、秘書室提:為提升本校行政單位執行重大業務之效率,擬就各次校務會議決議事
項︵自八十三學年度起︶及校長指示事項,於每個月初由本室函請主辦單位查填
執行進度簽報校長核閱︵表格如附件三︶,是否可行?提請討論。
決議:通過。
二、秘書室提:本校為臺灣地區重要且最具規模之大學,為增進社會人士對全校現況
及發展情形之瞭解,擬主動發佈各項消息,提供傳播媒體報導,是否可行?提請
討論。
說明:目前本校國際學術合作聯絡中心於每週二下午將校訊送中央通訊社各新聞
媒體信箱;此外亦視實際需要配合校務會議或重大事件之處理,儘速發佈消息或
舉行記者會;然,仍有媒體與社會人士反映,本校應提供更充分之資訊滿足所需

擬辦:︵一︶請各一級單位就相關業務之重大措施、重要研究成果、重要國內外
    會議等事項提供新聞稿統一彙送各媒體參考,如有必要並配合舉行小型
 記者會加以說明。至新聞彙送單位是否仍由聯絡中心辦理,併請討論。
︵二︶開放文化復興委員會場地︵行政大樓二樓人事資料室隔壁︶,提供
 記者會或記者休息、發稿使用,場地管理仍由秘書室負責,所需傳真、
  電話、茶水及相關設施,擬請總務處配合提供。
   ︵三︶為有效推動此項業務,擬請各一級單位指定一位聯絡人。
決議:︵一︶有關新聞之彙送請秘書室辦理。
︵二︶記者使用場地暫在行政大樓二樓原文化復興委員會辦公室;所需傳


 真機、電話機及其他相關設施,請總務處配合提供。
︵三︶聯絡人請各一級單位指定。
  三、人事室提:本校醫學院附設醫院、農學院實驗林管理處及附設山地實驗農場屬自
行開支單位,有獨立預算,應自訂員額編制表;故有關其技正之編制員額擬比照
第一八七五次行政會議決議:﹁...技正員額數改以設限員額比例方式辦理,
並以佔各一級單位技術人員員額數六分之一為原則。﹂均以佔各該單位技術人員
員額數六分之一為原則。是否同意?提請討論。
決議:通過。
四、教務處提:茲擬具﹁國立臺灣大學名譽教授贈予辦法﹂修正草案乙種︵附件四︶
,提請討論。
說明:本校八十三學年度第三次校教師評審委員會決議:建議本校名譽教授之授
予應著重於曾任本校專任教師之被提名人在學術上之特殊貢獻及國際聲望之認定
;並避免曾任本校教授,對本校有卓越貢獻,因不在本校辦理退休,而不適用原
訂贈予辦法,致有遺珠之憾,爰擬加以修訂。
決議:修正通過,提校務會議討論。
五、總務處提:有關﹁國立臺灣大學教職員歸國學人夫妻宿舍分配辦法草案﹂可否請
本校教職員宿舍分配委員會再予覆議?茲檢附相關資料︵附件五︶,提請討論。
   說明:八十三年八月六日本處宿舍協調會討論為減輕宿舍分配壓力決議將舟山路
單身宿舍改為歸國學人夫妻宿舍,並為分配有據,擬訂﹁國立臺灣大學教職員歸
國學人夫妻宿舍分配辦法草案﹂;經提本校第卅七屆教職員宿舍分配委員會第一
次會議討論︵83.10.13︶,決議該案緩議並建議將六間備用夫妻宿舍列入有眷宿
舍分配。事關教職員權益,特提請討論。
決議:請各學院攜回與系所人員研議後再行討論。
  工 工
六、 學院提:茲擬具﹁ 學院水工試驗所諮議委員會組織章程﹂乙種︵附件六︶,
  農 農
請同意核備。

決議:︵一︶名稱改為﹁ 學院水工試驗所諮議委員會設置要點﹂。

︵二︶條文內容修正後同意備查。
七、工學院提:有關本校未經行政院核准之約聘︵僱︶臨時人員簽約及相關行政程序
之辦理,八十三年九月廿七日第一八八七次行政會議決議:﹁由校管理費聘用
之人員,其聘用簽約及管理均由人事室辦理。由各學院系所管理費聘用之人員
,其聘用程序依例須報校核准,至簽約手續授權各一級單位自行辦理。﹂本院對
此決議在執行上有諸多困難,其中所謂﹁簽約﹂,係指提出申請、核定、簽約、
提供在、離職及服務証明、列管等完整聘僱業務?抑或僅指簽約手續?若係前者
,則被授權單位─各學院︵屬教學研究單位︶的適任性如何?各學院是否有權自
訂管理辦法︵包括:任用資格、敘薪、晉級等︶?且依本校相關法規所定,聘僱
臨時人員作業,似應屬行政單位職掌。建議:行政助理聘僱業務建請仍由行政單
位辦理,其業務歸屬請相關單位協商,在協商尚未定案前,暫依原簽約及其相關
程序辦理。當否?提請討論。 
說明:目前以行政管理費約聘僱人員之勞保統由總務處辦理,其餘相關業務辦理
單位如下:
︵一︶﹁幹事﹂、﹁佐理員﹂:由各單位簽報人事室辦理,此類人員因報行政


院核准有案,形同正式預算缺額之人員︵惟每年須再報院核准︶。
︵二︶﹁行政助理﹂:由各單位簽報推廣中心辦理,係一般之臨時人員。
︵三︶﹁臨時工﹂:由各單位簽報總務處核准後僱用,不須辦理簽約手續。
決議:請秘書室瞭解其他學校情形後再議;尚未決議定案前,第一八八七次行政
會議之決議暫不實施。
肆、聘任案
一、專任\新聘
┌─┬─────┬───┬──┬──────┬─────────┬────┬──────┐
│編│     │   │擬 │       │         │    │      │
│ │院 系(科)│姓 名│聘任│最 高 學 歷 │主 要 經 歷  │聘 期│備 註 │
│號│ │ │職別│ │ │ │ │
├─┼─────┼───┼──┼──────┼─────────┼────┼──────┤
│ │公衛學院 │ │  │美國西雅圖華│本校公衛研究所副│84.02.01│      │
│1│公共衛生研│宋鴻樟│教授│盛頓大學博士│教授1975.8-1977.7 │ → │      │
│ │究所   │ │ │1983.3 │美國Morehouse │84.07.31│      │
│ │ │ │ │ │School of Medicine│ │ │
│ │ │ │ │ │副教授1990.8迄今 │ │ │
└─┴─────┴───┴──┴──────┴─────────┴────┴──────┘
決議:通過,送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審議。
二、兼任\新聘
┌─┬─────┬───┬──┬─────┬─────┬─────┬─────┬────┬────┐
│編│ │ │擬 │ │每週時數 │ │ │    │ │
  │ │院系(科) │姓 名│聘任│擔任 課程 ├──┬──┤最高 學歷 │主要 經歷 │聘 期│備  註│
│號│ │ │職別│ │授課│實習│ │    │    │   │
├─┼─────┼───┼──┼─────┼──┼──┼─────┼─────┼────┼────┤
│ │文學院 │ │兼任│資料通信 │  │  │本校商學研│本校管理學│84.02.01│俟教育人│
│ │ │張銀益│講師│     ├──┼──┤究所博士 │院兼任講師│ → │員任用條│
│2│圖書館學系│ │  │     │2 │  │83.6  │79.8-83.7 │84.07.31│例修正通│
│ │ │ │ │     │ │ │ │ │ │過後逕改│
│ │ │ │ │ │ │ │ │ │ │聘為兼任│
│ │ │ │ │ │ │ │ │ │ │助理教授│
├─┼─────┼───┼──┼─────┼──┼──┼─────┼─────┼────┼────┤
│ │農學院 │ │兼任│分子細菌致│  │  │Univ. of │陽明醫學│84.02.01│不佔缺 │
│ │ │楊惠郎│  │病機制學 ├──┼──┤California│院客座教授│ → │不致酬 │
│ │獸醫系  │ │教授│     │2 │  │at Davis │79.9-80.7 │84.07.31│    │
│3│ │ │ │ │ │ │博士60.8 │生物技術│ │    │
│ │ │ │ │ │ │ │ │開發中心分│ │ │
│ │ │ │ │ │ │ │ │子生物組主│ │ │
│ │ │ │ │ │ │ │ │任80.9迄今│ │ │
└─┴─────┴───┴──┴─────┴──┴──┴─────┴─────┴────┴────┘
決議:通過,送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報告。
三、兼任\改聘
┌─┬─────┬───┬──┬─────┬─────┬─────┬─────┬────┬────┐
│編│ │ │擬 │ │每週時數 │ │ │    │ │
  │ │院系(科) │姓 名│聘任│擔任 課程 ├──┬──┤最高 學歷 │主要 經歷 │聘 期│備  註│
│號│ │ │職別│ │授課│實習│ │    │    │   │
├─┼─────┼───┼──┼─────┼──┼──┼─────┼─────┼────┼────┤
│ │文學院 │ │兼任│圖書館管│5 │  │本校商學研│本校圖館│84.02.01│講字22│
│ │ │廖又生│副教│理    ├──┼──┤究所博士 │系兼任講師│ → │427號74.│ 
│4│圖書館學系│ │授 │管理學 │4 │  │83.3   │78.8迄今 │84.07.31│8 │
│ │ │ │ │系統分析│ │ │     │陽明大學│ │副字13│
│ │ │ │ │     │ │ │ │副教授83.8│ │229號78.│
│ │ │ │ │ │ │ │ │迄今 │ │5 │
 └─┴─────┴───┴──┴─────┴──┴──┴─────┴─────┴────┴────┘
決議:通過,送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報告。
四、兼任\續聘
┌─┬─────┬───┬──┬─────┬─────┬─────┬─────┬────┬────┐
│編│ │ │擬 │ │每週時數 │ │ │    │ │
│ │院系(科) │姓 名│聘任│擔任 課程 ├──┬──┤最高 學歷 │主要 經歷 │聘 期│備  註│
│號│ │ │職別│ │授課│實習│ │    │    │   │
  ├─┼─────┼───┼──┼─────┼──┼──┼─────┼─────┼────┼────┤
│ │文學院 │ │兼任│東南亞洲│7 │  │     │     │84.02.01│專任退休│
│5│ │張奕善│  │史︵二︶ ├──┼──┤     │     │ → │    │
│ │歷史學系 │ │教授│中國通史│  │  │    │     │84.07.31│    │
└─┴─────┴───┴──┴─────┴──┴──┴─────┴─────┴────┴────┘
決議:通過,送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報告。


 伍、臨時動議
軍訓室韓總教官提:今年校慶大會學生代表之遴派,是否由各學院負責辦理?請討論。
決議:︵一︶校慶大會之舉辦方式請承辦單位研究可否改變,以不勞動學生及校友為原
 則。
︵二︶如今年來不及改變,仍偏勞軍訓室負責並請各學院協助。
 陸、散 會。︵下午五點二十五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