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大學第一九0五次行政會議紀錄
時間:八十四年二月廿八日(星期二)下午三時
地點:校總區第二行政大樓五樓第二會議室︵農化館︶
出席:陳維昭︵郭德盛代︶ 郭德盛 陳益明 羅漢強︵洪繼志代︶ 韓懷豫
林耀福︵斯定國代︶ 陳正宏 柯澤東 謝博生 陳義男 吳聰賢
林煜宗︵黃國隆代︶ 林瑞雄 何寄澎 林光美︵韓竹平代︶ 陳俊雄
戴東原 李燦榮︵劉中鍵代︶ 陳紹宣 邊裕淵 林政弘
列席:蔡素女、成鳳樑
主席:郭教務長 記錄:成鳳樑
壹、確認上次會議紀錄
貳、報告事項:
一、推廣教育中心報告:工學院土木工程學系接受財團法人中興工程顧問社委託辦理
﹁土木工程資訊整合系統研究規劃︵一︶﹂研究計畫,經費總額新臺幣貳佰萬元
整。
二、人事室報告:醫學院解剖學科溫振源教授因研究計畫未結,須撤銷奉准於84.3至
84.7之休假研究,擬提會報告後報部核備。
參、討論事項:
一、秘書室提:擬將本︵八十三︶學年第二學期第一次校務會議日期由原訂之八十四
年三月廿五日︵星期六︶改期至八十四年四月一日︵星期六︶舉行,是否妥當?
提請討論。
說明:八十四年三月廿五日適逢﹁八十四學年度大學推薦甄選入學招生各項指定
項目甄試﹂之日,恐各系主任及教師無法兼顧出席校務會議,故擬改期舉行。
決議:通過。
二、醫學院提:茲擬具﹁國立台灣大學醫學院院務會議互選代表選舉辦法﹂第三條修
正草案乙種︵附件一︶,提請討論。
決議:照案通過。
三、教務處提:為提高學生證品質及效用,擬採用磁卡式學生證取代目前使用之紙質
學生證;磁卡式學生證破損換發之工本費預定為新台幣一百五十元正。是否可行
?提請討論。
說明:
︵一︶依據本處配合改善教務系統第二次協商會議決議辦理。
︵二︶紙質學生證缺點:製作耗時︵2-3分鐘 \張︶易損壞易偽造無法
一卡使用到底。
︵三︶磁卡學生證優點:製作快速︵1分鐘\張︶不易損壞不易偽造:磁
碼辨識、烙印照片一卡使用到底:可使用在圖書館借書、門禁管理、福利
社社員記帳。
決議:請教務處與相關單位研商後再議。
肆、聘任案
一、專任\新聘
┌─┬─────┬───┬──┬──────┬─────────┬────┬──────┐
│編│ │ │擬 │ │ │ │ │
│ │院 系(科)│姓 名│聘任│最 高 學 歷 │主 要 經 歷 │聘 期│備 註 │
│號│ │ │職別│ │ │ │ │
├─┼─────┼───┼──┼──────┼─────────┼────┼──────┤
│ │農學院 │關秉宗│副教│美國伊利諾大│美國伊利諾大學博士│84.02.01│ │
│1│森林學系 │ │授 │學博士80.10 │後研究80.8-83.10 │ → │ │
│ │ │ │ │ │ │84.07.31│ │
└─┴─────┴───┴──┴──────┴─────────┴────┴──────┘
決議:通過,送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審議。
二、兼任\新聘
┌─┬─────┬───┬──┬─────┬─────┬─────┬─────┬────┬────┐
│編│ │ │擬 │ │每週時數 │ │ │ │ │
│ │院系(科) │姓 名│聘任│擔任 課程 ├──┬──┤最高 學歷 │主要 經歷 │聘 期│備 註│
│號│ │ │職別│ │授課│實習│ │ │ │ │
├─┼─────┼───┼──┼─────┼──┼──┼─────┼─────┼────┼────┤
│ │工學院 │黃金寶│兼任│環境物理化│ │ │Harvard │Univ. of │84.02.01│不致酬 │
│ │環境工程學│ │教授│學 ├──┼──┤University│Delaware │ → │不佔缺 │
│ │研究所 │ │ │ │3 │ │博士1971.6│副教授1977│84.07.31│ │
│ │ │ │ │ │ │ │ │.9-1981.9 │ │ │
│2│ │ │ │ │ │ │ │教授1981.9│ │ │
│ │ │ │ │ │ │ │ │-1992.9 │ │ │
│ │ │ │ │ │ │ │ │傑出講座教│ │ │
│ │ │ │ │ │ │ │ │授1992.9迄│ │ │
│ │ │ │ │ │ │ │ │今 │ │ │
└─┴─────┴───┴──┴─────┴──┴──┴─────┴─────┴────┴────┘
決議:通過,送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報告。
伍、臨時動議
一、文學院提:茲擬具﹁國立臺灣大學日本語文學系系務會議組織章程﹂草案乙種︵
附件二︶,提請討論。
說明:秘書室建議:
標題修改為﹁國立臺灣大學日本語文學系系務會議組織規則﹂。
第一條第一句修正為﹁本系依據國立臺灣大學組織規程第二十七條第一
項第五款規定設置系務會議,其組成、職掌及議事等事項依本規則行之
﹂;本段文字係制定依據,宜單獨列條。
第一條第一句之後修正為﹁系務會議由本系全體專任講師以上之教師組
成之,...召開臨時會議。﹂並改列為第二條,其餘條次依序遞改。
最後一條之﹁章程﹂修改為﹁規則﹂。
決議:修正後同意備查。
二、學務處提:教育部83.11.09台︵83︶訓0六0三四四號函示各校依﹁加強維護學
生及校區安寧實施要點﹂成立﹁校園安全維護會報﹂及﹁危機處理小組﹂。本處
業研擬完成﹁校園安全維護會報﹂及﹁危機處理小組﹂成立方案各乙種︵附件三
︶,各相關單位如何配合推行?併請討論。
說明:有關校園災害防救體系之建立,本校已於八十三年底成立﹁災害防救緊急
應變處理小組﹂,茲檢附其作業要點,併請參考。
決議:請由相關單位協商後再議。
陸、散 會。︵下午四時卅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