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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大學秘書室

行政會議紀錄

第1926次會議


國立臺灣大學第一九二六次行政會議紀錄
時間:八十四年八月八日(星期二)上午九時
地點:校總區第二行政大樓五樓第二會議室︵農化館︶
出席:陳維昭  郭德盛 何寄澎  陳益明  李長嘯 
  林耀福 陳正宏  柯澤東  謝博生 陳義男︵王燦汶代︶ 沈添富
林煜宗︵柯承恩代︶ 林瑞雄︵王秋森代︶ 林光美  陳俊雄︵陳良基代︶
戴東原 李燦榮 陳紹宣 邊裕淵︵蔡錦福代︶ 林政弘
列席:蔡素女、成鳳樑
主席:陳校長         記錄:成鳳樑
壹、確認上次會議紀錄
貳、報告事項:
一、推廣教育中心報告:
  ︵一︶理學院化學系申請行政院衛生署補助辦理﹁中藥抗氧化劑及抗冠狀動脈硬
  化劑之研究﹂研究計畫,經費總額新臺幣肆佰貳拾參萬壹仟元整。
︵二︶工學院資訊工程研究所申請行政院國科會補助辦理﹁實用智慧型國語聽寫
 機系列研究﹂研究計畫,經費總額新臺幣陸佰柒拾萬柒仟捌佰貳拾元整,另有
 廠商配合款壹佰伍拾柒萬參仟肆佰貳拾伍元整。
︵三︶工學院土木工程研究所申請經濟部水利司補助辦理﹁水庫集水區非點污染
 源控制最佳管理作業之研究﹂研究計畫,經費總額新臺幣貳佰捌拾陸萬元整。

︵四︶ 學院水工試驗所申請經濟部水利司補助辦理﹁臺灣地區水庫集水區管理

 改進措施之研究﹂研究計畫,經費總額新臺幣貳佰參拾貳萬玖仟元整。
︵五︶公共衛生學院接受行政院衛生署委託辦理﹁全國公共衛生人員研修計畫﹂
研究計畫,經費總額新臺幣柒佰參拾玖萬貳仟元整。
二、人事室報告:
  ︵一︶文學院歷史學系林育如等廿四位助教聘任案︵附件一︶,業奉校長核准。
  ︵二︶工學院機械系及材料所教授王文雄因獲選擔任材料所所長,需取消原核定
   八十四年八月一日起之休假研究,擬提會報告後即函報教育部備查。
︵三︶本校組織規程修正草案業以84年7月28日︵84︶校人字第9540號函報教育部
 核定。
參、討論事項:
一、文學院提:茲提名歷史學系李守孔教授為本校名譽教授,提請討論。
決議:通過。
二、理學院提:茲提名化學系羅銅壁教授為本校名譽教授,提請討論。
  決議:通過。
三、總務處提:為應實需,擬將本校現行四種汽車管理辦法合併修正為﹁國立台灣大
  學校總區交通管理辦法﹂乙種,茲檢具辦法草案︵附件二︶,提請討論。
說明:本校現行四種汽車管理辦法如下:﹁國立台灣大學校總區交通管理暫行辦
   法﹂、﹁國立台灣大學校內汽車停車場收費標準及作業要點﹂、﹁國立台
   灣大學學生申請校總區汽車停車證暫行管理辦法﹂、﹁國立台灣大學校總
   區學生汽車停車場管理暫行辦法﹂。﹁國立台灣大學校總區交通管理辦法
   ﹂通過實施時,以上四種辦法同時廢止。
決議:︵一︶名稱改為﹁國立台灣大學校總區汽機車管理辦法﹂。
︵二︶條文修正通過。

肆、聘任案
一、專任\續聘
┌─┬─────┬───┬──┬──────┬─────────┬────┬──────┐
│編│     │   │擬 │       │         │    │      │
│ │院 系(科)│姓 名│聘任│最 高 學 歷 │主 要 經 歷  │聘 期│備 註 │
│號│ │ │職別│ │ │ │ │
├─┼─────┼───┼──┼──────┼─────────┼────┼──────┤
│ │工 學院 │ │副教│      │本校專任教師   │84.08.01│該所83學年│
│ │應用力學研│翁宗賢│授 │      │         │ → │度第十四次教│
│ │究所   │ │  │    │         │86.07.31│評會84.5.19決
│ │ │ │ │ │ │ │議:擬不續聘。
│ │ │ │ │ │ │ │工學院83學│
│1│ │ │ │ │         │ │年度第八次教│
│ │ │ │ │ │ │ │評會84.7.7決│
│ │ │ │ │ │ │ │議:應力所仍應
│ │ │ │ │ │ │ │續聘翁宗賢副│
│ │ │ │ │ │ │ │教授。 │
│ │ │ │ │ │ │ │若同意續聘│
│ │ │ │ │ │ │ │擬一次發給二│
│ │ │ │ │ │ │ │年聘期聘書 │
└─┴─────┴───┴──┴──────┴─────────┴────┴──────┘
決議:通過,送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審議。
二、兼任\新聘
  ┌─┬─────┬───┬──┬─────┬─────┬─────┬─────┬────┬────┐
   │編│ │ │擬 │ │每週時數 │ │ │    │ │
   │ │院系(科) │姓 名│聘任│擔任 課程 ├──┬──┤最高 學歷 │主要 經歷 │聘 期│備  註│
   │號│ │ │職別│ │授課│實習│ │    │    │   │
   ├─┼─────┼───┼──┼─────┼──┼──┼─────┼─────┼────┼────┤
   │ │文 學院 │ │兼任│德文二  │4 │  │德國柏林洪│     │84.08.01│    │
   │2│ │何任遠│講師│     ├──┼──┤堡大學語言│     │ → │    │
   │ │外國語文學│ │  │     │  │  │碩士1994 │     │85.07.31│    │
   │ │系 │ │ │ │ │ │     │  │ │    │
├─┼─────┼───┼──┼─────┼──┼──┼─────┼─────┼────┼────┤
   │ │文 學院 │林劉惠│兼任│德文一  │4 │  │德國法蘭克│東吳大學│84.08.01│副字1940│
   │3│ │安  │講師│     ├──┼──┤福大學博士│兼任副教授│ → │2號82.9 │
   │ │外國語文學│ │  │     │  │  │1993.2 │1993.9迄今│85.07.31│    │
  │ │系 │ │ │ │ │ │ │文化大學│ │ │
   │ │  │ │ │ │ │ │ │副教授︵現任︶ │    │
├─┼─────┼───┼──┼─────┼──┼──┼─────┼─────┼────┼────┤
│ │管理學院 │   │兼任│會計學︵一│3 │  │美國德州大│輔仁大學兼│84.08.01│致酬  │
│4│ │張慧珊│講師│︶    ├──┼──┤學奧斯汀分│任講師83.9│ → │83.9講字│
│ │會計學系 │ │  │     │3 │  │校碩士80.5│-84.1   │85.07.31│45255號︵
│ │ │ │ │ │ │ │ │ │ │輔大︶ │
├─┼─────┼───┼──┼─────┼──┼──┼─────┼─────┼────┼────┤
│ │管理學院 │   │兼任│會計學︵一│3 │  │本校會計學│空中大學兼│84.08.01│致酬  │
│ │ │姜家訓│講師│︶    ├──┼──┤研究所博士│任講師83.1│ → │ │
│5│會計學系 │ │  │     │3 │  │班就讀82.9│-83.9   │85.07.31│ │
│ │ │ │ │ │ │ │迄今 │ │ │ │
├─┼─────┼───┼──┼─────┼──┼──┼─────┼─────┼────┼────┤
│ │管理學院 │   │兼任│會計學︵一│3 │  │本校會計學│本校助教 │84.08.01│致酬  │
│ │ │梁瓊如│講師│︶    ├──┼──┤研究所博士│78.8.-82.7│ → │ │
│6│會計學系 │ │  │     │3 │  │班就讀82.9│83.8-84.7 │85.07.31│ │
│ │ │ │ │ │ │ │迄今 │ │ │ │
   └─┴─────┴───┴──┴─────┴──┴──┴─────┴─────┴────┴────┘
決議:通過,惟第三案如教育人員任用條例於八十五年七月卅一日前修正通過逕改
   聘為兼任助理教授,送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報告。
伍、臨時動議
一、學務處提:檢具﹁國立台灣大學學生急難慰問金實施辦法﹂第四條第一項、第五
條第一項修正條文對照表暨原辦法︵附件三︶,提請討論。
說明:依據本校八十三學年度第二學期﹁學生急難慰問金﹂管理委員會議︵84.5.
   26︶決議辦理。
決議:修正通過。
二、學務處提:檢具﹁國立台灣大學膳食協調委員會組織規程﹂第三條修正條文對照
  表暨原辦法︵附件四︶,提請討論。

說明:依據本校八十三學年度第二學期膳食協調委員會議︵84.5.29︶決議辦理。
決議:修正通過。
三、學務處提:檢具﹁國立台灣大學餐廳管理要點﹂第五條第二款修正條文對照表暨
  原辦法︵附件五︶,提請討論。
說明:依據本校八十三學年度第二學期膳食協調委員會議︵84.5.29︶決議辦理。
決議:照案通過。
四、總務處提:為加強本校營建工程之成效,提昇工程品質,茲擬具﹁國立台灣大學
  營建工程小組工作細則﹂草案乙種︵附件六︶,提請討論。
決議:請總務處依與會先生所提意見加以研究後再議。
陸、散 會。︵上午十一時四十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