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大學第一九二八次行政會議紀錄
時間:八十四年八月廿二日(星期二)上午九時
地點:校總區第二行政大樓五樓第二會議室︵農化館︶
出席:陳維昭 郭德盛 何寄澎 陳益明 李長嘯 林耀福
陳正宏 柯澤東 謝博生 陳義男 沈添富 林煜宗
林瑞雄 林光美 陳俊雄︵陳良基代︶ 戴東原︵陳榮基代︶
李燦榮 陳紹宣 邊裕淵︵蔡錦福代︶ 林政弘
列席:蔡素女、成鳳樑
主席:陳校長 記錄:成鳳樑
壹、確認上次會議紀錄
貳、報告事項:
一、推廣教育中心報告:工學院資訊工程學系申請行政院國科會補助辦理﹁多媒體電
子教室輔助軟體模組之研發﹂研究計畫,經費總額新臺幣伍佰玖拾萬捌仟元整,
另有廠商配合款新臺幣壹佰肆拾玖萬玖仟伍佰伍拾捌元整。
二、人事室報告:
︵一︶文學院外國語文學系何毓文等廿二位助教聘任案︵附件一︶,業奉校長核准。
︵二︶醫學院藥學系陳春雄教授因擔任附設醫院藥劑部兼主任一職,申請將核定之
休假研究期間自84.8.1-85.7.31延至85.8.1-86.7.31,業奉校長核准,近日內將
函報教育部備查。
參、討論事項:
一、學務處提:茲擬具﹁國立台灣大學﹃校園安全維護會報﹄實施要點﹂暨﹁國立台
灣大學﹃學生安全危機處理小組﹄作業要點﹂草案二種︵附件二︶,提請討論。
說明:依據教育部83.11.9台︵83︶訓字第0六0三四四號函辦理。
決議:請學務處將提案資料調整後再議。
二、秘書室提:本校募款籌劃委員會建請將各院系與民間公司廠商及國營、省營事業
機構之建教合作計畫提撥給校方之管理費中的百分之五十,計為個人募款所得,
是否可行?提請討論。
決議:今後各院系與民間公司廠商及國營、省營事業機構建教合作計畫中所提列
之管理費,超過百分之十五部分,得全數作為個人募款所得。
三、秘書室提:本校募款籌劃委員會建請各學院、系成立之基金會,每年提撥部分金
額給本校做統一運用,其可行性及提撥比例如何?提請討論。
決議:請總務處、推廣教育中心及會計室加以研議。
肆、聘任案
一、專任\新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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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 │ │擬 │ │ │ │ │
│ │院 系(科)│姓 名│聘任│最 高 學 歷 │主 要 經 歷 │聘 期│備 註 │
│號│ │ │職別│ │ │ │ │
├─┼─────┼───┼──┼──────┼─────────┼────┼──────┤
│ │醫學院 │ │副 │美國加州大學│UCLA助理教授 │84.08.01│ │
│1│免疫學研究│伍安怡│教授│洛山磯分校博│ │ → │ │
│ │所 │ │ │士82.9 │ │85.07.31│ │
├─┼─────┼───┼──┼──────┼─────────┼────┼──────┤
│ │醫學院 │ │副教│本校博士 │本校附設醫院主治醫│84.08.01│ │
│2│神經科 │吳瑞美│授 │ │師 │ → │ │
│ │ │ │ │ │ │85.07.31│ │
├─┼─────┼───┼──┼──────┼─────────┼────┼──────┤
│ │醫學院 │ │副教│本校博士 │本校附設醫院主治醫│84.08.01│ │
│3│麻醉科 │范守仁│授 │ │師 │ → │ │
│ │ │ │ │ │ │85.07.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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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通過,送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審議。
二、專任\改聘
┌─┬─────┬───┬──┬──────┬─────────┬────┬──────┐
│編│ │ │擬 │ │ │ │ │
│ │院 系(科)│姓 名│聘任│最 高 學 歷 │主 要 經 歷 │聘 期│備 註 │
│號│ │ │職別│ │ │ │ │
├─┼─────┼───┼──┼──────┼─────────┼────┼──────┤
│ │醫學院 │ │副研│本校博士 │醫學院醫工中心技正│84.08.01│ │
│4│醫工中心 │黃義侑│究員│ │、助理研究員 │ → │ │
│ │ │ │ │ │ │85.07.31│ │
└─┴─────┴───┴──┴──────┴─────────┴────┴──────┘
決議:通過,送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審議。
三、兼任\新聘
┌─┬─────┬───┬──┬─────┬─────┬─────┬─────┬────┬────┐
│編│ │ │擬 │ │每週時數 │ │ │ │ │
│ │院系(科) │姓 名│聘任│擔任 課程 ├──┬──┤最高 學歷 │主要 經歷 │聘 期│備 註│
│號│ │ │職別│ │授課│實習│ │ │ │ │
├─┼─────┼───┼──┼─────┼──┼──┼─────┼─────┼────┼────┤
│ │醫 學院 │ │兼任│藥物釋議 │3 │ │本校博士 │本校技正、│84.08.01│ │
│5│ │黃義侑│副教│ ├──┼──┤ │助理研究員│ → │ │
│ │醫工中心 │ │授 │生醫材料 │3 │ │ │ │85.07.31│ │
├─┼─────┼───┼──┼─────┼──┼──┼─────┼─────┼────┼────┤
│ │工 學院 │ │兼任│工程圖學│1 │ │ │本校專任教│84.08.01│專任辭職│
│6│土木工程 │陳珍誠│副教│設計自動├──┼──┤ │師 │ → │改聘 │
│ │學系 │ │授 │化原理 │3 │ │ │ │85.07.31│ │
└─┴─────┴───┴──┴─────┴──┴──┴─────┴─────┴────┴────┘
決議:通過,送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報告。
四、臨床教師
┌─┬─────┬───┬──┬─────┬──────────┬────┬────┐
│編│ │ │擬 │ │ │ │ │
│ │院系(科) │姓 名│聘任│最高 學歷 │主要 經歷 │聘 期│備 註│
│號│ │ │職別│ │ │ │ │
├─┼─────┼───┼──┼─────┼──────────┼────┼────┤
│ │醫 學院 │ │臨床│本校理學博│本校附設醫院主治醫│84.08.01│專任辭職│
│7│ │蕭自佑│副教│士83.4 │師71.7-84.7副教授 │ → │改聘 │
│ │耳鼻喉科 │ │授 │ │84.2-84.7 │85.07.31│ │
└─┴─────┴───┴──┴─────┴──────────┴────┴────┘
決議:通過,送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報告。
伍、臨時動議
一、工學院提:本院﹁製造自動化研究中心﹂籌設計劃草案業經本校增設院、系、所
中心審查委員會八十四年八月十二日第一次會議審查修正通過,提請討論。︵附
件三︶
決議:通過,提校務會議討論。
二、會計室提:茲依上次會議修正本校八十五會計年度一般教學研究及訓輔費用分配
表後,再提請討論︵附件四︶。
決議:︵一︶分配表通過。
︵二︶今後醫、工、農三學院各應從其分配款中提撥百分之三給理學院,作為
理學院代為開設共同基礎必修課程之實驗材料費。
︵三︶法學院所提出之建議請會計室考慮。︵附件五︶
陸、散會︵上午十一時五十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