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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大學秘書室

行政會議紀錄

第1984次會議

  國立臺灣大學第一九八四次行政會議紀錄
 時間:八十五年十月二十九日(星期二)下午三時三十分
  地點:校總區第二行政大樓五樓第二會議室︵新農化館︶
出席:陳維昭  陳正宏 李嗣涔︵洪泰雄代︶ 何寄澎 陳益明︵林坤明代︶ 林耀福 
     黃榮堅 謝博生  陳義男  沈添富︵劉振宇代︶ 張鴻章︵楊朝成代︶ 王秋森 
杜榮瑞  劉富文  張麟徵
  列席:吳明德  林一鵬  戴東原︵賴麟徵代︶  李燦榮︵劉中鍵代︶ 陳紹宣︵懷敘代︶ 
     林政弘 蔡素女 成鳳樑
  主席:陳校長        記錄:成鳳樑
  壹、確認上次會議紀錄
貳、報告事項
 人事室報告:工學院造船及海洋工程學系劉益宏助教聘任案︵附件一︶,業奉核定。
參、討論事項
教務處提:茲依教育部頒布之研究所招生名額審核原則訂定﹁國立台灣大學研究所招生名
額審查要點﹂乙種,提請討論。︵附件二︶
決議:修正通過。
肆、聘任案
兼任\新聘
┌─┬─────┬───┬───┬──────┬─────┬──────┬──────┬────┬───────┐
│編│ │ │ 擬 │   │每週時數 │ │ │    │ │
 │ │院系(科) │姓 名│聘 任│擔 任 課 程 ├──┬──┤最 高 學 歷 │主 要 經 歷 │聘 期│備   註│
│號│ │ │職 別│ │講演│實習│ │    │    │   │
├─┼─────┼───┼───┼──────┼──┼──┼──────┼──────┼────┼───────┤
│ │文 學院 │ │兼 任│國文領域︵大│3 │  │本校中文所碩│ │85.09.23│提送之代表作係│
│ │     │卓清芬│   │一︶    ├──┼──┤士82.6 │ │ → │82.5之碩士論文│
│ │中國文學系│ │講 師│      │3 │  │本校中文所博│ │86.07.31│,與本校規定三│
│1│ │ │ │ │ │ │士班肄業  │ │ │年內之代表著作│
│ │ │ │ │ │ │ │ │ │ │︵或論文︶不符│
│ │ │ │ │ │ │ │ │      │ │,惟中文系主任│
│ │ │ │ │ │ │ │ │      │ │已提說明。 │
├─┼─────┼───┼───┼──────┼──┼──┼──────┼──────┼────┼───────┤
│ │法 學院 │ │兼 任│國際金融  │0 │  │美國羅徹斯特│政治大學客座│86.02.01│84.12副字22848│
│2│     │郭炳伸│   │      ├──┼──┤大學博士84.10 副教授84.8迄│ → │號︵政大︶  │
│ │經濟學系 │ │副教授│      │2 │  │ │今 │86.07.31│       │
│ │ │ │ │ │ │ │   │ │ │       │
├─┼─────┼───┼───┼──────┼──┼──┼──────┼──────┼────┼───────┤
│ │法 學院 │ │兼 任│經濟學   │3 │  │本校經濟學碩│      │85.08.01│ │
│3│     │林欣吾│   │      ├──┼──┤士80.6   │      │ → │   │
│ │經濟學系 │ │講 師│      │3 │  │本校經研所博│  │86.07.31│       │
│ │ │ │ │ │ │ │士候選人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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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通過,提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報告。
伍、臨時動議
一、理學院提:本校所執行專題研究計畫下之聘用人員,若其計畫內原列有離職儲金,請同
  意以專案方式辦理其提撥之相關手續。
 決議:通過,惟以長期聘用︵三年以上︶且計畫內編列有離職儲金項目者為限。
二、工學院提:本學院應用力學研究所擬與德國菲特列─亞歷山大大學︵或稱艾蘭根─紐倫
  保大學︶流體力學研究所簽訂交流協議,茲檢具協議書及相關資料︵附件三︶,提請討
論。 
決議:通過,報教育部核定後簽約。
三、總務處提:檢具﹁國立臺灣大學學友大樓︵原僑光堂︶客房部管理辦法﹂及申請登記書
  ︵附件四︶,提請討論。
決議:請總務處依與會先生意見修正後再議。
中華民國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護理學系暨研究所
四、醫學院提:檢具﹁ 學術合作合約草案﹂
美 國 西 雅 圖 華 盛 頓 大 學 護 理 學 院
︵附件五︶,提請討論。
決議:同意備查。
五、理學院提:為執行國科會支助之﹁國際海洋鑽探計畫﹂,執行計畫之﹁中華台北海洋鑽
  探研究聯合會﹂需代表我國與加拿大、澳洲及南韓簽訂合約,共組成一個會員單位以參
加推動該計畫之國際科學組織,但聯合會代表人係本校,是否授權本校參與執行計畫之
海洋研究所陳汝勤教授代表學校簽訂合約?提請討論。
決議:同意授權陳汝勤教授代表本校簽約。
六、校長交議:檢具﹁國立臺灣大學/西班牙巴塞隆納自治大學學術教流協議書﹂中、英文
本︵附件六︶,提請討論。
決議:修正通過,報教育部核定後簽約。
陸、散會。︵下午四時卅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