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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大學秘書室

行政會議紀錄

第1985次會議

  國立臺灣大學第一九八五次行政會議紀錄
 時間:八十五年十一月五日(星期二)下午三時
  地點:校總區第二行政大樓五樓第二會議室︵農化館︶
出席:陳維昭  陳正宏 李嗣涔 何寄澎 陳益明 林耀福  黃榮堅
     謝博生  陳義男  沈添富 張鴻章 王秋森  杜榮瑞︵陳國泰代︶ 
劉富文  張麟徵
  列席:吳明德  林一鵬  戴東原 林政弘   李燦榮 陳紹宣   蔡素女 成鳳樑
  主席:陳校長        記錄:成鳳樑
壹、行政院主計處劉副主計長應邀座談﹁國立大學校院校務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相關事
  項。︵附件一︶
貳、確認上次會議紀錄
參、報告事項
總務處報告:
    一、台北市政府消防局金華分隊近日至本校抽檢消防施,受檢建物包括行政大樓、圖書館
      、體育館、園藝系花卉研究室及第二研究生宿舍。檢查結果各建物均有部分未符規定
      ,例如出口及避難方向標示燈、緊急照明設備、火警自動警報設備及緊急電源等之不
      足,並責本校限期改善。依消防法第三十七條第一項規定,「...經通知改善,逾
      期不改善或複查不合規定者,處其管理權人新臺幣六千元以下三萬元以下罰鍰,經處
      罰後仍不改善者,得連續處罰,並得予以三十日以下之停業或停止其使用之處分」,
      為免因逾期而受罰,爾後使用單位請於受檢後儘速就檢查缺失向本處申請改善,並請
      各單位確依消防法規定,辦理所屬館舍之各項消防設施,以維護公共安全。
    二、為維護本校所有林地,確實執行水土保持工作,實驗林管理處會同警方於十月廿八、
      廿九日分赴信義鄉和社營第廿三林班及第廿五林班地取締林地濫墾,計收回林地四.
      八五七公頃,林管處將於造林季節恢復造林。
肆、討論事項
一、校長交議:日本綜合研究中心籌備委員會於民國八十年三月由各學院推薦人選組成,其
  中多位現已退休,為充分發揮該中心功效,宜依該中心設置辦法成立評議委員會推動後
  續工作,惟中心之研究範圍究僅以日本為主抑或擴大研究範圍,併請討論。
說明:日本綜合研究中心設置辦法第三條第一款﹁評議委員會置評議委員十一至十五人
   ,由各學院院長推薦校長聘請之。另置召集委員一人,由校長就有關院長聘請擔
   任之。﹂
決議:由文、法學院各推薦二人及其他學院各推薦一人組成評議委員會。
二、計算機及資訊網路中心提:本中心為促進計算機及網路的應用,提昇對全校師生的服務
,擬成立﹁行政業務電腦化指導委員會﹂,下設推動小組,積極進行全校行政業務電腦
化之推動。是否可行?茲檢附委員會組織表及相關資料︵附件二︶提請討論。
說明:︵一︶行政業務電腦化指導委員會,由各行政單位一級主管組成,校長擔任主席
      ,本中心主任為執行秘書,原則上每學期開一次指導委員會議,必要時得
      邀請相關單位參與或加開臨時會議。
︵二︶本中心已完成功能性編組,除加強對全校使用單位行政業務電腦化之服務
   外,同時推動單位人員之訓練。
決議:修正通過︵推動小組中加入秘書室︶。
生化學科黃伯超
三、醫學院提:茲提名醫學系內  科陳正言教授為本校名譽教授,提請討論。
內  科嚴澯鑫 
神 經 科洪祖培
決議:通過。
四、醫學院提:茲提名牙醫學系洪鈺卿教授為本校名譽教授,提請討論。
決議:通過。
五、理學院提:茲提名數學系繆龍驥教授為本校名譽教授,提請討論。
決議:通過。
六、理學院提:茲提名海洋研究所江永棉教授為本校名譽教授,提請討論。
決議:通過。
伍、聘任案
兼任\續聘
┌─┬─────┬───┬───┬──────┬─────┬──────┬──────┬────┬───────┐
│編│ │ │ 擬 │   │每週時數 │ │ │    │ │
 │ │院系(科) │姓 名│聘 任│擔 任 課 程 ├──┬──┤最 高 學 歷 │主 要 經 歷 │聘 期│備   註│
│號│ │ │職 別│ │講演│實習│ │    │    │   │
├─┼─────┼───┼───┼──────┼──┼──┼──────┼──────┼────┼───────┤
│ │理 學院 │ │兼 任│微績分乙  │4 │  │      │ │85.08.01│       │
│1│     │張振能│   │      ├──┼──┤    │ │ → │       │
│ │數學系  │ │副教授│      │4 │  │      │ │86.07.31│       │
│ │ │ │ │ │ │ │      │ │ │       │
└─┴─────┴───┴───┴──────┴──┴──┴──────┴──────┴────┴───────┘
決議:通過,提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報告。
陸、臨時動議
一、總務處提:檢具﹁國立台灣大學歸國學人短期宿舍配住辦法﹂草案︵附件三︶,再提請
  討論。
說明:業參考第一九七0次行政會議與會先生意見,經本校第卅九屆教職員宿舍分配委
   員會第一次會議修正原草案。
決議:修正通過。
二、圖書館提:為本校圖書館新館落成啟用時,能充分發揮新館功能,並有效利用有限之書
  刊經費與人力,擬將校本部各院系所圖書分館室之書刊等館藏,及原屬圖書館編制之人
  員均遷入新館集中服務。是否可行?提請討論。
說明:︵一︶圖書館新館預計於明︵八十六︶年暑期完工,全館建築包括地上五層、地
      下一層,總樓地板面積一0、七一二.九坪,規劃將依學科分層配置資料
      閱覽區,且全館各樓層將開放至晚間十時卅分,開館期間並均由專業館員
      提供等質等量之讀者服務,為此,原屬圖書館編制之館員及工友於新館落
      成啟用時均應回歸新館集中服務,以有效達成各項服務目標。
︵二︶關於館藏集中方面,第一九七八次行政會議中,已達成校本部各館藏單位
   ﹁圖書與期刊將採集中管理為原則﹂之決議,同時本館亦於十月間至各學
   院舉行九場新館營運服務與特色說明會,會中師生所提問題及本館之回覆
   ,經彙整如附件四,與會師生大致均同意集中服務之各項優點,並期待圖
   書館集中管理後之各項嶄新服務。
決議:通過,細節︵如搬遷時程等︶請圖書館具體規劃。
柒、散會。︵下午五時四十五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