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大學第一九八八次行政會議紀錄
時間:八十五年十二月三日(星期二)下午三時
地點:校總區第二行政大樓五樓第二會議室︵農化館︶
出席:陳維昭 陳正宏 李嗣涔 何寄澎 陳益明 林耀福 黃榮堅 謝博生
陳義男 沈添富 張鴻章 王秋森 杜榮瑞 劉富文 張麟徵
列席:吳明德 林一鵬 戴東原︵賴麟徵代︶ 林政弘 李燦榮 陳紹宣︵懷敘代︶
成鳳樑
主席:陳校長 記錄:成鳳樑
壹、確認上次會議紀錄
貳、報告事項
一、人事室報告:公衛學院環境衛生研究所李如訓助教聘任案︵附件一︶,業奉核定。
二、會計室報告:八十七年度概算經十一月二十七日預算委員會決議超編,本室依據會議檢
討事項及總務長指示,編列金額經常費七七億七、四六八萬一、000元,固定資產一
五億一、三三九萬元,合計九二億八、八0七萬一、000元,預計收入計八七億三、
七七七萬四、000元,不足數五億五、0二九萬七、000元,該不足款擬由八十五
年度賸餘經費、提撥報廢財產之營運資金二億餘元先行支應,年度執行中確實週轉困難
,已獲教育部會計處長官口頭承諾屆時同意貸款。
參、討論事項
一、工學院提:檢具﹁國立台灣大學工學院院務會議規則﹂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條文對照表乙
種︵附件二︶,提請討論。
決議:通過,提請校務會議核備。
二、秘書室提:為辦理國內中學或有關團體來校參訪接待需要,茲擬具﹁本校多媒體︵或影
帶︶簡介內容重點初步構想﹂乙種︵附件三︶。是否可行?提請討論。
說明:所擬初步構想如屬可行,即行蒐集有關文獻、圖片、影帶等資料後交商製作,至
於文字簡介部分,配合﹁杜鵑花節﹂之舉辦,本室正研擬中,併予說明。
決議:請秘書室依此構想繼續推動。
三、人事室提:建請廢止本校﹁職員人事評審委員會﹂,提請討論。
說明:︵一︶本校經人評會審議之職員一次記二大過懲處案,報奉教育部復以:﹁一次
記二大過之懲處,係屬考績委員會之權責,提請職員人事評審委員會審議
,是否妥適,請再酌。﹂未予核准。
︵二︶本校職員人事評審委員會設置辦法於八十年三月十二日第一七二六次行政
會議審議通過,評審事項有職員記大功及記過以上之獎懲、獎懲案件申訴
及優秀人員選拔推薦等。學校職員具任用資格者依教育部函規定自八十三
年七月三日起納入銓敘辦理改任換敘後,其平時獎懲應依規定組成考績委
員會審議。因此二委員會功能有所重疊,就依法行政觀點而論,考績會有
法源依據,人評會則無,是以建請廢止本校﹁職員人事評審委員會﹂。
︵三︶檢附考績委員會組織規程、國立台灣大學職員人事評審委員會設置辦法請
參考。︵附件四︶
決議:同意廢止並自即日起生效,惟人評會廢止前所作之各項決議均屬有效。
肆、聘任案
兼任\新聘
┌─┬─────┬───┬───┬──────┬─────┬──────┬──────┬────┬───────┐
│編│ │ │ 擬 │ │每週時數 │ │ │ │ │
│ │院系(科) │姓 名│聘 任│擔 任 課 程 ├──┬──┤最 高 學 歷 │主 要 經 歷 │聘 期│備 註│
│號│ │ │職 別│ │講演│實習│ │ │ │ │
├─┼─────┼───┼───┼──────┼──┼──┼──────┼──────┼────┼───────┤
│ │法 學院 │ │兼 任│總體經濟學 │3 │ │美國哈佛大學│中央研究院與│85.08.01│ │
│1│ │梁明義│ │ ├──┼──┤經濟學博士 │本校合聘教授│ → │ │
│ │經濟學系 │ │教 授│ │3 │ │68.6 │至85.11.1止 │86.07.31│ │
└─┴─────┴───┴───┴──────┴──┴──┴──────┴──────┴────┴───────┘
決議:通過,提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報告。
伍、臨時動議
一、人事室提:檢具﹁國立台灣大學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設置要點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
﹂乙種︵附件五︶,提請討論。
說明:︵一︶依據教育部八十五年八月二十二日台︵85︶高︵三︶字第八五五一七00
四號函及八月二十六日台︵85︶申字第八五五0五七二三號函辦理。
︵二︶教務長建議增列﹁評議書建議之補救措施牴觸法令或本校校務會議決議者
無效。﹂
決議:修正通過,提校務會議討論。
二、人事室提:有關本校職員寒暑假上班方式,經參照教育部函示辦理原則,並檢討本校職
員寒暑假上班情況,茲擬訂處理方案如說明。是否可行?提請討論。
說明:︵一︶遵照部示原則,學期結束後一週及開學前一週職員全日上班,其他寒暑假
期間擬改為上午全時上班,下午各單位視業務需要,留置適當人力,彈性
出勤,以維持公務之正常運作。據此,本︵八十五︶學年度寒假自八十六
年一月廿三日至一月廿九日,及二月廿四日至三月一日職員須全日上班;
其他寒假期間︵一月三十日至二月廿二日︶擬訂甲、乙二案請討論。
甲案:參考各校寒暑假上班情形︵附件六︶,星期一全日上班,星期二至
星期五上午全時上班,下午及星期六上午彈性出勤。
乙案:星期一至星期六上午全時辦公,星期一至星期五下午彈性出勤。
︵二︶維持公務之正常運作,彈性辦公時間內,除行政單位均應留置適當人力外
︵各組或辦公室至少留置一人︶,其他單位如各院、系、所得視業務需要
與否,決定是否留置人員辦公。下午出勤人員,不得請領值班費及加班費
,並不得補休。
︵三︶寒暑假期間職員除婚、喪、娩假按日計算外,請事、病、休假均按實際日
︵時︶數登記,惟連續休假超過三星期者,超過部分以全日登記。另國內
外觀光旅遊如欲申請休假旅遊補助費,其觀光旅遊期間依規定均以全日休
假登記。
決議:︵一︶採甲案,其餘通過;先自寒假實施,俟執行狀況再作檢討。
︵二︶技工、工友比照辦理。
陸、散會。︵下午五時卅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