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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大學秘書室

行政會議紀錄

第1994次會議

 
國立臺灣大學第一九九四次行政會議紀錄
 時間:八十六年一月二十一日(星期二)下午三時
  地點:校總區第二行政大樓五樓第二會議室︵農化館︶
出席:陳維昭  陳正宏 李嗣涔︵許峰治代︶ 何寄澎︵周漢東代︶ 陳益明︵請假︶ 
   林耀福︵石守謙代︶  許介鱗︵張清溪代︶  謝博生   陳義男︵王燦汶代︶ 
   沈添富︵陳明健代︶ 張鴻章 王秋森 杜榮瑞  劉富文  張麟徵︵請假︶
  列席:吳明德  林一鵬  戴東原 林政弘 李燦榮  陳紹宣  成鳳樑
  主席:陳校長        記錄:成鳳樑
壹、確認上次會議紀錄
貳、報告事項
教務處報告:為配合本校三月中舉辦杜鵑花節之需要,並參與教育部二月中旬起於全國各
地分區舉辦之大學博覽會,教務處已函請各學系儘速製作摺頁式系況簡介及電腦首頁︵
HOME PAGE ︶,各系應於一月底前將摺頁式系況簡介至少三仟份送教務處備用,至於製作
書面簡介、電腦首頁以及佈置展示會場所需經費,將由學校補助每系三萬元整。
為使各學系製作電腦首頁人員熟悉製作技巧,本校電子計算機及網路中心已函知各單位
,將於本︵一︶月十六日及二十一日分二梯次提供訓練課程,請各學系推派人員受訓。
參、討論事項
人事室提:為配合國科會新修正﹁補助延攬科技人才處理要點﹂,有關人員之延聘職稱及
聘任作業程序擬訂甲、乙二修正案,提請討論。︵附件一︶
甲案:
   ┌──────┬─────────┬─────────────────┐
│延 聘 目 的 │延  聘  職  稱 │聘 任 作 業 程 序 │
├──────┼─────────┼─────────────────┤
│ │改為比照國科會補助│維持現行聘任程序: │
│ │職稱致聘:    │由系所提出申請,經行政程序報請校長│
│僅參與研究 │﹁研究講座﹂ │核定並徵詢國科會同意後致聘。先申請│
│ │﹁客座研究員﹂ │研究奉核定後再擬兼本校教學工作者,│
│ │﹁客座副研究員﹂ │得另依本校兼任教師聘任程序辦理後另│
│ │﹁客座專家﹂ │致送兼任教師聘書︵或依客座教師聘任│
│      │         │程序辦理後另致送客座教師聘書︶ │       
│ │ │欲納入正式編制時,仍須重提經系︵所│
│ │ │︶、院教評會、行政會議、校教評會審│
│ │ │議。 │
├──────┼─────────┼─────────────────┤
│ │改為比照國科會補助│維持現行聘任程序: │
│ │職稱致聘:    │比照客座教師辦理聘任,經本校系︵所│
│教學︵含同時│﹁研究講座﹂ │︶、院教評會、行政會議、校教評會審│
│參與研究︶ │﹁客座教授﹂  │查通過,並函徵國科會同意後致聘。︵│
│ │﹁客座副教授﹂  │目前為爭取時效,均於行政會議通過後│
│ │﹁客座專家﹂ │先行報國科會,惟仍俟校教評會通過後│
│ │ │始予致聘︶。 │
│ │ │欲納入正式編制時,仍須重提經系︵所│
│ │ │︶、院教評會、行政會議、校教評會審│
│ │ │議。 │
└──────┴─────────┴─────────────────┘
乙案:
   ┌──────┬─────────┬─────────────────┐
│延 聘 目 的 │延  聘  職  稱 │聘 任 作 業 程 序 │
├──────┼─────────┼─────────────────┤
│不論 │改為比照國科會補助│比照客座教師辦理聘任,經本校系︵所│
│僅參與研究 │職稱致聘:    │︶、院教評會、行政會議、校教評會審│
│ 或 │﹁研究講座﹂ │查通過,並函徵國科會同意後致聘。︵│
│教學︵含同時│﹁客座教授﹂  │目前為爭取時效,均於行政會議通過後│
│參與研究︶ │﹁客座副教授﹂  │先行報國科會,惟仍俟校教評會通過後│
│      │﹁客座專家﹂ │始予致聘︶。 │
└──────┴─────────┴─────────────────┘
說明:︵一︶依據國科會八十五年十二月十八日︵85︶臺會綜一字第四七一二四號函辦理。
︵二︶﹁博士後研究﹂係跟隨各教師計畫受聘,國科會已另併入﹁補助延聘博士後
研究人才處理要點﹂,為期事權統一,是類人員聘任仍由推廣教育中心繼續
辦理。
︵三︶關於另依國科會﹁大陸地區科技人士來台從事研究許可辦法﹂所延聘來校人
員︵國科會審核補助之資格與標準係比照該會原﹃補助延攬科技人才處理要
點﹄辦理︶,擬仍依本校︵83︶校人字第一七三一號函辦理。
︵四︶本校現行申請表俟修正方案決定後配合修正。
決議:原則上採甲案,惟對於延聘目的為參與教學者︵含同時參與研究︶,本校聘任職稱
   為:﹁客座講座教授﹂、﹁客座教授﹂、﹁客座副教授﹂、﹁客座助理教授﹂及﹁
客座專家﹂;其聘任作業程序:如需申請教師證書者,須經三級教評會審查;如無
需申請教師證書者,比照兼任教師審查。
 肆、聘任案
 一、專任\改聘
┌─┬──────┬───┬───┬──────────┬───────────┬────┬───────────┐
│編│      │   │ 擬 │           │           │    │           │
│ │院 系 (科)│姓 名│聘 任│ 最  高  學  歷 │ 主  要  經  歷 │聘 期│ 備   註    │
│號│ │ │職 別│        │     │ │       │
├─┼──────┼───┼───┼──────────┼───────────┼────┼───────────┤
│ │管理學院 │ │   │The Ohio State Univ.│臺灣大學講師85.8迄今 │86.02.01│ │
│1│      │任立中│副教授│行銷博士84.12  │暨南大學副教授85.2-85.7 → │ │
│ │國際企業學系│  │   │    │ │86.07.31│        │
└─┴──────┴───┴───┴──────────┴───────────┴────┴───────────┘
決議:通過,提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審議。
二、兼任\新聘
┌─┬─────┬───┬───┬──────┬─────┬──────┬──────┬────┬───────┐
│編│ │ │ 擬 │   │每週時數 │ │ │    │ │
  │ │院系(科) │姓 名│聘 任│擔 任 課 程 ├──┬──┤最 高 學 歷 │主 要 經 歷 │聘 期│備   註│
│號│ │ │職 別│ │講演│實習│ │    │    │   │
├─┼─────┼───┼───┼──────┼──┼──┼──────┼──────┼────┼───────┤
│ │文學院  │ │兼 任│論文寫作  │  │  │美國佛州州立│本校專任教授│86.02.01│專任退休改聘 │
│2│ │胡述兆│   │圖書館教育研├──┼──┤大學圖館所博│72年迄今  │ → │   │
│ │圖書館學系│ │教 授│討     │2  │  │士66年畢業 │      │86.07.31│ │ 
│ │ │ │ │     │2 │ │     │      │ │ │
├─┼─────┼───┼───┼──────┼──┼──┼──────┼──────┼────┼───────┤
│ │文學院  │ │兼 任│大學部三、四│  │  │美國柏克萊大│中研院副研究│86.02.01│84.8副字22312號
│3│ │張 珣│   │年級課程  ├──┼──┤學人類學博士│員79年迄今 │ → │︵中興︶   │
│ │人類學系 │ │副教授│      │3 │  │82.12 │      │86.07.31│    │ 
│ │ │ │ │     │ │ │ │      │ │ │
├─┼─────┼───┼───┼──────┼──┼──┼──────┼──────┼────┼───────┤
│ │理學院  │ │兼 任│腦影像技術 │  │  │Boston Univ.│主治醫師陽│86.02.01│ │
│4│ │盧 璐│ │認知神經語言├──┼──┤行為神經科學│明醫院76.7- │ → │ │
│ │心理學系 │   │副教授│學     │3  │  │博士83.5 │78.8臺大醫│86.07.31│ │
│ │  │ │ │      │3  │  │   │院83.8迄今 │ │ │
├─┼─────┼───┼───┼──────┼──┼──┼──────┼──────┼────┼───────┤
│ │醫學院  │ │兼 任│病患生理護理│  │  │美國Rush Univ.臺大醫院護士│86.02.01│80.9副字15811號
│ │ │邱豔芬│   │處理    ├──┼──┤護理學博士 │、護士長、護│ → │︵台北護專︶ │
│5│護理學系 │ │副教授│      │2 │  │80.6 │理督導66-75.│86.07.31│不佔缺 │
│ │ │ │ │      │ │  │ │10 │ │ │
│ │ │ │ │ │ │ │ │臺北榮總護理│  │ │
│ │ │ │ │ │ │ │ │督導75.11-82.9 │ │
│ │ │ │ │ │ │ │ │慈濟醫學院副│ │ │
│ │     │   │   │      │  │  │      │教授80.9迄今│ │ │
│ │     │   │   │      │  │  │      │兼主任及所長│ │ │
│ │     │   │   │      │  │  │      │85.9迄今 │ │ │
├─┼─────┼───┼───┼──────┼──┼──┼──────┼──────┼────┼───────┤
│ │醫學院  │ │兼 任│法醫學   │  │  │台北醫學院藥│法務部調查局│86.02.01│不佔缺 │
│ │ │林棟樑│   │      ├──┼──┤學研究所博士│科技中心調查│ → │84.8副字22582號
│6│法醫學科 │ │副教授│      │1 │  │84.6    │員75.10迄今 │86.07.31│︵北醫︶ │
│ │ │ │ │      │ │ │ │台北醫學院兼│ │ │
│ │ │ │ │ │ │ │ │任副教授84.8│ │ │
│ │ │ │ │ │ │ │ │迄今 │ │ │
│ │ │ │ │ │ │ │ │ │ │ │
├─┼─────┼───┼───┼──────┼──┼──┼──────┼──────┼────┼───────┤
│ │管理學院 │ │兼 任│投資學   │3 │  │美國佛羅里達│交通大學教授│86.08.01│   │
│7│ │吳壽山│   │      ├──┼──┤大學財務博士│78年迄今  │ → │ │
│ │國際企業學系 │教 授│      │  │  │73.12    │      │87.01.31│ │
├─┼─────┼───┼───┼──────┼──┼──┼──────┼──────┼────┼───────┤
│ │管理學院 │ │兼 任│國際財務管理│  │  │俄亥俄州立大│工研院研究員│86.02.01│      │
│8│ │顏錫銘│   │      ├──┼──┤學財務博士78│81.7迄今  │ → │ │
│ │國際企業學系 │教 授│      │3 │  │.3     │政大教授82.7│86.07.31│ │
│ │ │ │ │ │ │ │ │迄今 │ │ │
├─┼─────┼───┼───┼──────┼──┼──┼──────┼──────┼────┼───────┤
│ │管理學院 │ │兼 任│MIS導論   │   │  │Yale Univ. │華邦電子公司│86.02.01│   │
│9│ │戴尚義│   │ ├──┼──┤電機工程學博│副理85.6迄今│ → │ │
│ │國際企業學系 │副教授│ │3 │  │士81.9   │      │86.07.31│ │
└─┴─────┴───┴───┴──────┴──┴──┴──────┴──────┴────┴───────┘
決議:除第四案聘為兼任講師、第九案聘為兼任講師並俟教育人員任用條例修正公布後逕改
   聘為兼任助理教授外,餘照案通過;均提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報告。
 三、助教\新聘
┌──┬──────┬────┬────┬────────┬─────────────┐
│編號│院系︵科︶ │姓  名│聘任職別│聘      期│備 註 │
├──┼──────┼────┼────┼────────┼─────────────┤
│ 0 │農 學院  │ │ │八十六年一月一日│84學年度本校農業工程學系畢│
│ 1 │ │林崇賢 │助  教│ 至 │業,成績74.28分。    │
│ │農業工程學系│ │ │八十六年七月底止│ │
└──┴──────┴────┴────┴────────┴─────────────┘
決議:通過,惟聘期至八十六年七月底止,如予續聘以不超過半年為限。
伍、臨時動議
 郵 政 總 局 郵 政 醫 院
醫學院提:檢具﹁ 醫療訓練交流合約﹂︵續約︶影本
        國立台灣大學醫學院及其附設醫院
乙份︵附件二︶,提請討論。
決議:通過,俟教育部核准後續約。
陸、散會。︵下午四時四十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