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大學第一九九六次行政會議紀錄
時間:八十六年二月四日(星期二)上午九時
地點:校總區第二行政大樓五樓第二會議室︵新農化館︶
出席:陳維昭 陳正宏 李嗣涔 何寄澎 陳益明 林耀福︵石守謙代︶
康明昌 許介鱗 謝博生 陳義男 沈添富 張鴻章 王秋森 杜榮瑞
劉富文 張麟徵
列席:吳明德 林一鵬 戴東原 林政弘 李燦榮 陳紹宣 成鳳樑
主席:陳校長 記錄:成鳳樑
壹、確認上次會議紀錄
貳、報告事項
一、研究發展委員會報告:管理學院工商管理學系接受臺灣省菸酒公賣局委託辦理﹁公賣
局網路軟體環境整體規劃﹂研究計畫,經費總計新台幣貳佰玖拾萬元整。
二、人事室報告:管理學院資訊管理學系林經綜助教聘任案︵附件一︶,業奉核定。
參、討論事項
一、人事室提:檢具﹁國立臺灣大學名譽教授致聘辦法﹂第三條修正草案條文對照表乙種
︵附件二︶,提請討論。
決議:修正通過,提校務會議討論。
二、夜間部提:擬訂﹁國立臺灣大學夜間部組織規程﹂草案乙種︵附件三︶,提請討論。
決議:修正通過,提校務會議討論。︵名稱修正為﹁國立台灣大學夜間部暫行組織規程
﹂︶
三、夜間部提:擬訂﹁國立臺灣大學夜間部選讀辦法﹂草案乙種︵附件四︶,提請討論。
決議:修正通過,自八十六學年度起實施。
四、圖書館提:檢具﹁國立臺灣大學圖書館館藏資料借用出版管理辦法﹂草案︵附件五︶,
提請討論。
決議:管理辦法修正通過,惟圖書館得視需要請借用人辦理保險。
肆、臨時動議
一、研究發展委員會提:檢具中華民國國立台灣大學/瑞典隆德大學﹁學術交流與合作協議
書﹂及﹁學生交換協議書﹂中、英文本草案各乙種︵附件六︶,提請討論。
決議:通過,俟教育部核准後簽約。
二、法學院提:本院經濟學系八十五年十月三日系務會議通過新訂﹁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辦
法﹂,同時修正﹁教師聘任規則﹂及﹁教師升等細則﹂︵附件七︶,再提請討論。
說明:︵一︶本案業依八十五年十二月十日第一九八九次行政會議決議提本院八十五學
年度第一學期第二次院務會議討論,其決議:報校核備。
︵二︶經濟學系﹁教師評審委員會﹂分設﹁教師聘任審查委員會﹂及﹁升等評審
委員會﹂,各司教師聘任、教師升等事宜。各辦法修改係配合﹁教師評審
群﹂之組成。
︵三︶全案若經通過,擬自八十六年八月起適用,同時並廢止原﹁教師評審委員
會設置辦法﹂及﹁聘審委員會設置辦法﹂。
決議:請法學院就設置辦法依與會先生意見加以檢討後再議,屆時一併討論聘任規則及
升等細則。
三、法學院提:檢具﹁國立台灣大學法學院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設置及評議辦法﹂第二、三
、六、十四條修正條文對照表︵附件八︶,提請討論。
決議:請法學院針對無專任教授之系所在申評會之出席權再予考慮。
四、法學院提:檢具﹁國立台灣大學法學院院務會議規則︵草案︶﹂乙種︵附件九︶,提請
討論。
決議:修正通過,提校務會議核備。
五、文學院提:茲提名歷史學系王曾才教授為本校名譽教授,請討論。
決議:通過。
六、工學院提:茲提名電機工程學系劉群章教授為本校名譽教授,請討論。
決議:通過。
七、農學院提:茲提名農業化學系王西華教授為本校名譽教授,請討論。
決議:通過。
八、農學院提:茲提名獸醫學系沈永紹教授為本校名譽教授,請討論。
決議:通過。
九、農學院提:茲提名農藝學系賴光隆教授為本校名譽教授,請討論。
決議:通過。
十、研究發展委員會提:茲檢具﹁國立台灣大學與皮耶及瑪麗居禮大學︵巴黎第六大學︶科
學合作合約書﹂中、法文本草案各乙種,再提請討論。︵附件十︶
決議:修正通過,俟教育部核准後簽約。
伍、散會。︵中午十二時卅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