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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大學秘書室

行政會議紀錄

第1999次會議


  國立臺灣大學第一九九九次行政會議紀錄
 時間:八十六年三月四日(星期二)下午三時
  地點:校總區第二行政大樓五樓第二會議室︵新農化館︶
出席:陳維昭  陳正宏 李嗣涔 何寄澎 陳益明  林耀福 康明昌 
   許介鱗 謝博生  陳義男  沈添富  張鴻章 王秋森 杜榮瑞 
   劉富文  張麟徵
列席:吳明德  林一鵬   戴東原 林政弘 李燦榮  陳紹宣  蔡素女 
成鳳樑 
  主席:陳校長        記錄:成鳳樑
  壹、確認上次會議紀錄
貳、報告事項
一、人事室報告:工學院造船及海洋工程學系張介耀等二位助教聘任案︵附件一︶,業奉核
  定。
  二、共同教育委員會報告:軍訓室辦理本校八十六年研究生志願參加預備軍官甄選初選審查
    結果摘要如下:因自本年度起甄選對象為博士班及八十三學年度︵含︶以前入學之碩三
、碩四學生,截至目前已有三三七人完成報名,經查均符合初選資格︵其中三人體位戊
等、三人體位未定︶。考量後續可能仍有少數學生補報名,為簡化程序爭取時效,擬經
審查後,逕將人員加入名冊報送國防部大專預官複選委員會,不再另行辦理初審。
三、總務處報告:為培養本校教職員工生正確畜養犬貓之方法及觀念,並對犬貓疾病、人畜
  共通傳染病等有更深認識和提供免費諮詢服務,已商請獸醫系費昌勇教授任指導教授,
  結合獸醫系同學及本處人員以任務編組方式成立愛心護犬隊;另為維護校園安全,對校
  內之野犬貓予適時捉捕後,於舊家畜醫院住院部犬舍公告三日待領,無人認領之野犬貓
送交環保局處理並開放認養。
四、教務處報告:八十五學年度第二學期電腦選課與電話註冊作業,分別於八十六年二月十
  九日與廿六日順利完成。有關作業結果摘要如下:

  ︵一︶電腦選課共計接受六二、0五四人次登入系統,利用電話與網路選課之比例分別
     為四三%與五七%,最後確認之實際選課資料共計一四七、二五一筆。首次電腦
     選課之系統安全性、穩定性、人數限制與超收、衝堂、課程登錄與分配、異動課
     程告知等問題均已排除,並將夜間部與體育課一併納入,整體效果大幅改善。
︵二︶電話註冊期間,扣除因成績不確定等原因暫緩註冊之學生,可利用電話註冊之學
生計二0、0八五人。二月廿四日至廿六日三天中完成電話註冊之學生共計一九
、八九三人,為可電話註冊人數之九九%,僅有一九二人與暫緩註冊學生計一、
九二九人,需至現場補註冊。
參、討論事項
一、環境保護中心提:為反映實際業務功能,本中心擬更名為﹁國立台灣大學環境保護暨勞
  工安全衛生中心﹂,茲檢具中心設置辦法修正條文對照表乙種︵附件二︶,提請討論。
說明:本中心設置辦法原修正案曾提第一九八一次行政會議討論,其決議:再議。而後
   ,本中心於八十五年十一月七日舉行研議勞工安全衛生組織會議中廣納專家教授
   意見,並經中心組長會議、委員會議討論始提出建議案及本修正案,再提請審議。
決議:修正通過,名稱改為﹁國立台灣大學環境保護暨職業安全衛生中心﹂,提校務會
   議討論。
  國立台灣大學獸醫學研究所
二、教務處提:檢具﹁             校際選課合作協議書︵草案︶﹂︵附件
          私立文化大學運動教練研究所
  三︶,提請討論。
決議:緩議。
 肆、聘任案
兼任\改聘
┌─┬─────┬───┬───┬──────┬─────┬──────┬──────┬────┬───────┐
│編│ │ │ 擬 │   │每週時數 │ │ │    │ │
 │ │院系(科) │姓 名│聘 任│擔 任 課 程 ├──┬──┤最 高 學 歷 │主 要 經 歷 │聘 期│備   註│
│號│ │ │職 別│ │講演│實習│ │    │    │   │
├─┼─────┼───┼───┼──────┼──┼──┼──────┼──────┼────┼───────┤

│ │法學院  │ │兼 任│中國經濟史 │2 │  │美國耶魯大學│中研院研究員│86.02.01│ │
│1│ │陳國棟│   │      ├──┼──┤歷史系博士 │84.5起   │  → │   │
│ │經濟學系 │ │教 授│      │2 │  │79.5 │ │86.07.31│ │
├─┼─────┼───┼───┼──────┼──┼──┼──────┼──────┼────┼───────┤
│ │法學院  │ │兼 任│貨幣理論與政│2 │  │美國賓夕凡尼│清華大學副教│86.02.01│84.8副字23503號
│2│ │李怡庭│   │策三    ├──┼──┤亞大學經濟系│授84.8迄今 │  → │︵清大︶   │
│ │經濟學系 │ │副教授│      │  │  │博士84.8 │ │86.07.31│ │ 
└─┴─────┴───┴───┴──────┴──┴──┴──────┴──────┴────┴───────┘
  決議:通過,提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報告。
伍、臨時動議
一、校長交議:檢具﹁國立台灣大學講座教授研究金頒與辦法草案﹂乙種︵附件四︶,再請
  討論。
說明:檢附﹁國立台灣大學講座設置要點﹂乙份,併請參考。
決議:修正通過,名稱改為﹁國立台灣大學講座設置辦法﹂,提校務會議討論;原﹁國
立台灣大學講座設置要點﹂同時予以廢止。
二、學務處提:檢具﹁國立臺灣大學學生宿舍膳食招標委員會組織章程︵草案︶﹂乙種︵附
件五︶,提請討論。
決議:修正通過,名稱改為﹁國立台灣大學學生宿舍膳食招標委員會設置辦法﹂。
 三、學務處提:檢具﹁國立臺灣大學餐廳及福利社管理辦法﹂部分條文修正對照表乙種︵附
件六︶,提請討論。
決議:通過。
四、學務處提:檢具﹁國立臺灣大學膳食協調委員會組織規程﹂第七條條文修正對照表乙種
︵附件七︶,提請討論。
決議:通過。
五、研究發展委員會提:檢具本校與荷蘭德芙科技大學學術合作備忘錄草案中、英文本︵附
  件八︶,提請討論。
決議:請文學院林院長將文字加以潤飾後再議。
陸、散會。︵下午五時卅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