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大學第二○一○次行政會議紀錄
時間:八十六年五月二十七日(星期二)下午三時
地點:校總區第二行政大樓五樓第二會議室︵農化館︶
出席:陳維昭︵陳正宏代︶ 陳正宏 李嗣涔 何寄澎︵周漢東代︶ 陳益明 林耀福
康明昌 許介鱗 謝博生︵溫振源代︶ 陳義男︵王燦汶代︶ 沈添富 張鴻章
王秋森 杜榮瑞 劉富文 張麟徵
列席:吳明德 林一鵬 戴東原 林政弘 李燦榮 陳紹宣 張秀蓉 成鳳樑
主席:陳副校長 記錄:成鳳樑
壹、確認上次會議紀錄
貳、報告事項
一、夜間部報告:本部在教務處鼎力支援下,已於八十五學年度第二學期開始,與日間部同
步實施電腦語音選課,效果良好;嗣經計算機及資訊網路中心、教務處、華南銀行等單
位協助開發程式,將於八十六學年度第一學期起,實施電話註冊,採﹁初選後預繳學分
費﹂及﹁加退選課後再補繳﹂之二階段收費方式,惟進修推廣教育學士學位班新生因放
榜及入學較晚,其選課及註冊仍須到校現場辦理,但至第二學期即可同時實施電腦語音
選課及電話註冊。
二、人事室報告:本︵86︶年職員工寒假上班方式業依第一九八八次行政會議決議辦理,經
檢討實施結果,尚稱良好,本年暑假上班方式,擬續依前例辦理,有關要點如下:
︵一︶本︵八十六︶年暑假於學期結束後一週︵六月廿八日至七月四日︶及開學前一週
︵九月八日至九月十五日︶應全日上班;其他暑假期間︵七月五日至九月六日︶
星期一全日上班,星期二至星期五上午全時上班,下午及星期六上午彈性出勤。
︵二︶維持公務之正常運作,彈性辦公時間內,除行政單位均應留置適當人力外︵各組
或辦公室至少留置一人︶,其他單位如各院、系、所得視業務需要與否,決定是
否留置人員辦公。彈性辦公時間出勤人員,不得請領值班費及加班費,並不得補
休。
︵三︶寒暑假期間職員除婚、喪、娩假按日計算外,請事、病、休假均按實際日︵時︶
數登記,惟連續休假超過三星期者,超過部分以全日登記。另國內外觀光旅遊如
欲申請休假旅遊補助費,其觀光旅遊期間依規定均以全日休假登記。
︵四︶駐警隊仍按現行方式排班,技工、工友則比照職員辦理。
︵五︶七月一、二、三日配合大學聯招工作,除法學院因設有考場應再做適當安排外,
校總區及醫學院不停止上班。
三、教務處報告:教育部為協助全國大學院校提升其人文社會之教學水準及鼓勵並協助全國
大學院校建立人文社會科學相關之全院性或全校性專業教學研究室、研究中心,有效運
用現有資源,發展特色重點,推動整合性之教學研究工作,正辦理﹁人文社會科學教育
改進計畫﹂及﹁推動具特色之整合性研究室、研究中心﹂申請工作,各單位有符合資格
擬提出申請計畫者,請於本年六月十日以前將電腦打字計畫書乙式六份送本處彙轉教育
部。茲檢附部函資料乙份︵附件一︶,請參考。
四、計算機及資訊網路中心報告:本中心為落實智慧財產權的觀念並有效運用本校的軟體經
費,統一購買了各種軟體,免費提供全體師生安裝使用。茲檢附書面報告乙份︵附件二
︶,請參考。
參、討論事項
一、總務處提:茲檢具﹁國立臺灣大學鹿鳴雅舍管理辦法︵草案︶﹂及住宿登記卡、住宿申
請單︵附件三︶,提請討論。
決議:修正通過。
二、秘書室提:本校募款委員會擬訂﹁國立臺灣大學接受海外人士捐贈致謝辦法︵草案︶﹂
乙種,︵附件四︶,提請討論。
決議:修正通過。
肆、聘任案
一、專任\新聘
┌─┬──────┬───┬───┬──────────┬───────────┬────┬───────────┐
│編│ │ │ 擬 │ │ │ │ │
│ │院 系 (科)│姓 名│聘 任│ 最 高 學 歷 │ 主 要 經 歷 │聘 期│ 備 註 │
│號│ │ │職 別│ │ │ │ │
├─┼──────┼───┼───┼──────────┼───────────┼────┼───────────┤
│ │文 學院 │卜樹林│客 座│Tuebingen Universitaet Silpakorn University│86.09.17│申請國科會補助延攬科技│
│1│ │Surin │教 授│Germany 博士76年 │ 教授65年起 │ → │人才來校教學︵含同時研│
│ │人類學系 │PookaJorn │ │ │87.01.21│究︶ │
└─┴──────┴───┴───┴──────────┴───────────┴────┴───────────┘
決議:通過,提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報告。
二、兼任\新聘
┌─┬─────┬───┬───┬──────┬─────┬────────┬───────┬────┬───────┐
│編│ │ │ 擬 │ │每週時數 │ │ │ │ │
│ │院系(科) │姓 名│聘 任│擔 任 課 程 ├──┬──┤最 高 學 歷 │主 要 經 歷│聘 期│備 註│
│號│ │ │職 別│ │講演│實習│ │ │ │ │
├─┼─────┼───┼───┼──────┼──┼──┼────────┼───────┼────┼───────┤
│ │管理學院 │ │兼 任│當前稅務問題│3 │ │美國愛荷華大學經│財政部臺灣省北│86.08.01│76.11副字11895│
│2│ │張盛和│ │研討 ├──┼──┤濟研究所碩士67.12 區國稅局局長 │ → │號︵大同工學院│
│ │會計學系 │ │副教授│ │3 │ │ │86.1.28迄今 │87.07.31│︶ │
└─┴─────┴───┴───┴──────┴──┴──┴────────┴───────┴────┴───────┘
決議:通過,提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報告。
三、兼任\續聘
┌─┬─────┬───┬───┬──────┬─────┬────────┬───────┬────┬───────┐
│編│ │ │ 擬 │ │每週時數 │ │ │ │ │
│ │院系(科) │姓 名│聘 任│擔 任 課 程 ├──┬──┤最 高 學 歷 │主 要 經 歷│聘 期│備 註│
│號│ │ │職 別│ │講演│實習│ │ │ │ │
├─┼─────┼───┼───┼──────┼──┼──┼────────┼───────┼────┼───────┤
│ │工 學院 │ │兼 任│都市地理學 │3 │ │日本東京筑波大學│彰化師大教授 │86.08.01│二年一聘之兼任│
│3│ │嚴勝雄│ │ ├──┼──┤地理研究科博士 │85.7迄今 │ → │教師 │
│ │建築與城鄉│ │教 授│ │ │ │68.11 │ │87.01.31│86.12.25起不佔│
│ │研究所 │ │ │ │ │ │ │ │ │缺不致酬 │
├─┼─────┼───┼───┼──────┼──┼──┼────────┼───────┼────┼───────┤
│ │工 學院 │ │兼 任│規劃之法令與│ │ │美國普林斯頓大學│環保署署長85.7│87.02.01│二年一聘之兼任│
│4│ │蔡勳雄│ │制度基礎 ├──┼──┤建築及計畫學院博│迄今 │ → │教師 │
│ │建築與城鄉│ │副教授│ │3 │ │士68.5 │ │87.07.31│ │
│ │研究所 │ │ │ │ │ │ │ │ │ │
├─┼─────┼───┼───┼──────┼──┼──┼────────┼───────┼────┼───────┤
│ │工 學院 │ │兼 任│產業與區域經│ │ │美國賓州大學區域│中華經濟研究院│87.02.01│二年一聘之兼任│
│5│ │陳麗瑛│ │濟分析 ├──┼──┤科學系博士77.1 │研究員81.7迄今│ → │教師 │
│ │建築與城鄉│ │副教授│ │3 │ │ │ │87.07.31│ │
│ │研究所 │ │ │ │ │ │ │ │ │ │
└─┴─────┴───┴───┴──────┴──┴──┴────────┴───────┴────┴───────┘
決議:通過,提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報告。
伍、臨時動議
一、教務處提:本校八十六學年度行事曆,前經第一九九五次行政會議討論通過,惟為配合
星期六不排課及作業程序更動等因素,擬部分調整,茲檢附調整草案︵附件五︶,提請
討論。
決議:通過。
醫
二、 學院提:醫、工二學院擬於八十八學年度合設成立醫學工程學研究所碩士班、博士班
工
,茲檢具增設計畫書︵附件六︶,再請討論。
說明:本案依第二00六次行政會議決議,送本校新增單位審查委員會審議,其決議為
:﹁原則通過,惟其課程之規劃應就學生之背景再做平衡之考慮。﹂
決議:修正通過,請醫、工學院依與會同仁意見將計畫書修改後提教務會議討綸。
三、公衛學院提:醫療機構管理研究所擬增設博士班,茲檢具申請計畫書︵附件七︶,再請
討論。
說明:本案依第二00九次行政會議決議,送本校新增單位審查委員會審議,經決議通
過。
決議:修正通過,請公共衛生學院再依與會同仁意見將計畫書修改後提教務會議討綸。
陸、散會。(下午五時二十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