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
國立臺灣大學第二0二一次行政會議紀錄
時間:八十六年八月十九日(星期二)上午九時
地點:校總區第二行政大樓五樓第二會議室(農化新館)
出席﹕陳維昭 陳正宏 李嗣涔 何寄澎 (周漢東代) 陳益明(溫禮明代) 林耀福 康明昌 許介鱗 謝博生 陳義男 沈添富 張鴻章 王秋森 許博文 杜榮瑞 劉富文 張麟徵
列席﹕吳明德 林一鵬 戴東原 林政弘 李燦榮 陳紹宣 王 瑜 徐春田 蔡素女 成鳳樑
主席:陳校長 記錄:成鳳樑
壹、確認上次會議紀錄
貳、報告事項
研究發展委員會報告:工學院環境工程學研究所接受行政院環保署委託辦理「土壤污染物處理技術專案研究」計畫,經費總計新臺幣參佰貳拾萬元整。
參、討論事項
一、理學院提:檢具「台灣大學理學院『貴重儀器中心運作管理辦法』(草案)」及相關資料(附件一),提請討論。
決議:一、管理辦法請副校長邀集相關單位研議後再提會討論。
二、績效獎金部分請理學院另訂辦法。
三、兼職金部分應以發工作費方式辦理。
二、秘書室提:有關八十六學年度出席校務會議教師代表名額分配,因職員代表及學生代表名額增加,需再作調整,茲檢具調整後名額分配參考表(附件二),提請討論。
說明:
(一)原提第二0一九次行政會議通過之分配表,其中當然代表一一一人、研究人員二人、助教三人、職員十四人、工友三人、學生代表十四人(合計一四七人)、教師代表名額一四八人。
(二)茲因本室於第二0一九次行政會議討論時未將電機學院成立後增加之職員及學生之代表名額計入,故重新提案討論。
(三)由於職員及學生代表各增加一人,致教師以外代表總數增為一四九人,而依本校組織規程第三十三條第三項規定:「‧‧‧一、教師代表:未兼行政或學術單位主管之教師代表人數不得少於全體校務會議代表總額之二分之一;‧‧‧‧」,故教師代表應選最低總名額為一五0人。
決議:通過。
肆、聘任案(略)
伍、臨時動議
總務處提:檢具本校校總區暨管理學院汽車停車場收費標準(草案)乙種(附件三),提請討論。
決議:修正通過。
陸、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