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醫學院提:擬修正本院﹁一般院務發展專款管理運用辦法﹂,茲檢具修正條文對照表(附件三),提請討論。
決議:下次會議再討論。
二、副校長提:理學院推薦美國佛羅里達州州立大學薛亞教授為本校講座教授,提請討論。
決議:送本校講座審議委員會審議。
三、人事室提:有關八十六學年度教職員錄印製樣式,茲檢附六種樣本(附件四),提請討論。
說明:
樣本一─維持83學年度教職員錄樣式。
樣本二─維持83學年度教職員錄樣式,但出生日期、到校年月、就任現職年月等項字體為橫式。
樣本三─名錄大小與83學年度一樣,但編排方式為橫式且字體縮小。
樣本四─名錄大小與83學年度一樣,但字體為橫列及翻閱方式為由下而上。
樣本五─維持85學年度樣式。
樣本六─文字橫列,大小與85學年度教職員錄相當,但紙張直式。
決議:採用樣本三格式,字體大小介於樣本三與樣本六之間;別號欄刪除。最後之樣式再送下次行政會議確認。
四、總務處提:檢具﹁國立臺灣大學校徽使用辦法草案﹂(附件五),再請討論。
決議:修正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