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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大學秘書室

行政會議紀錄

第2033次會議

2033

國立臺灣大學第二0三三次行政會議紀錄

時間:八十六年十一月十八日(星期二)下午三時

地點:校總區第二行政大樓(新農化館)五樓第二會議室

出席:陳維昭 陳正宏 李嗣涔(沈添富代) 何寄澎 陳益明 林耀福 康明昌(徐嘉宏代)許介鱗 謝博生 陳義男 沈添富 張鴻章  王秋森 許博文 杜榮瑞 劉富文 張麟徵 

列席:吳明德 林一鵬 戴東原(賴麟徵代) 林政弘 李燦榮 陳紹宣 柯承恩 蔡素女 成鳳樑 

主席:陳校長         記錄:成鳳樑 

壹、確認上次會議紀錄

貳、報告事項

總務處報告:為推行本校文書電腦化作業,本處文書組與秘書室、計算機及資訊網路中心多次討論後,決定由文書組內部連線做起,並請計算中心在十二月一日前完成所需之程式設計、網路架設及週邊硬體設備,若整體測試順利,文書組預定於八十七年一月一日起實施收發文同號,並正式啟用新系統,若實行效果良好,則可逐步推廣至各行政單位,進而達到全校連線作業之目標。電腦連線作業完成後,各承辦單位可透過電腦終端機,查閱及瞭解公文處理情形,方便公文管制與追蹤。

參、討論事項

一、總務處提:關於已配住職務宿舍之公教員工留職停薪日起三個月內應遷出並交還宿舍之規定,依人事行政局函復略以,公教員工(含教師)留職停薪,因已無執行原任職務需要之事實,自應交還宿舍,至借用人有無執行原任職務需要之事實,仍由其服務機關本於權責自行認定。本校如何認定留職停薪教職員工是否有職務需要之事實?提請討論。

決議:以學校是否發給聘書,作為認定其有無執行原任職務需要之事實。

二、管理學院提:美國伊利諾大學會計學系提供本院會計學研究所在學研究生,赴該校就讀會計學位合作案,有關細節業依上次會議決議加以研議修正,茲檢具執行要點、修正後合約書備忘錄草案各乙種(附件一),再請討論。

決議:同意先與該校簽訂合作意願書,具體合約內容再議。

肆、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