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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大學秘書室

行政會議紀錄

第2034次會議

國立臺灣大學第二0三四次行政會議紀錄

國立臺灣大學第二0三四次行政會議紀錄

時間:八十六年十一月二十五日(星期二)下午三時

地點:校總區第二行政大樓(新農化館)五樓第二會議室

出席:陳維昭(陳正宏代) 陳正宏 李嗣涔 何寄澎 陳益明 林耀福 康明昌 許介鱗 謝博生 陳義男 沈添富  張鴻章 王秋森 許博文 杜榮瑞 劉富文 張麟徵 

列席:吳明德 林一鵬 戴東原 林政弘 李燦榮 陳紹宣 成鳳樑 

主席:陳校長         記 錄:成鳳樑

壹、確認上次會議紀錄

貳、報告事項

研究發展委員會報告:工學院環境工程學研究所接受臺灣省政府住宅及都市發展處補助辦理﹁基隆市污水處理廠新建工程廠址評定﹂研究計畫,經費總額新臺幣貳佰柒拾玖萬圓整。

參、討論事項

一、醫學院提:財團法人恩主公醫院擬與本院暨附設醫院簽訂醫療訓練交流合約,效期二年,茲檢具合約書(附件一),提請討論。

決議:同意簽約。

二、人事室提:關於八十七年度起實施隔週休二日制(每月第二、四星期六休假),教育部希望各校自八十七年二月一日起實施,未能及時配合實施者,得經校內程序延後施行,其有關實施原則,教育部人事處正研訂當中。為配合實施,本校第二學期行事曆業請教務處研議修正,至原訂八十七年元旦假期(元月一、二、三日)及春節假期(元月廿六日至二月二),擬維持不變,是否可行?提請討論。

決議:仍維持不變。

三、教務處提:本校八十六學年度第二學期行事曆修正案,提請討論。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頒佈之﹁中華民國八十七年紀念日及節日假期處理一覽表﹂、﹁紀念日及節日假期處理原則﹂辦理。

(二)本校八十六學年度第二學期行事曆修正對照表如下:

星期

事 項

人事行政局

規 定

本校原

規 定

本校擬

規 定

說 明

廿八

和平紀念日

不上班

上班、不上課

不上班、不上課

因適逢週休二日

三十

上班

不上班、不上課

上班、 上課

人事行政局取消青年節補假

 

 

 

 

 

 

 

 

婦幼節

 

上班

 

 

不上班、不上課

 

 

擬照舊

四月三日(星期五)春假,依行政院86.10.24頒佈之﹁紀念日及節日假期處理原則﹂規定:﹁逢星期五,其翌日為未實施週休二日之星期六,各級行政機關得調整放假﹂,故本日彈性放假。

第二學期第二次校務會議

上班

原訂於六月十三日(星期六)舉行,因逢第二週星期六不上班,擬提前一週舉行。

決議:通過。

四、教務處提:理學院心理學系(所)擬與國立中正大學心理學系(所)自八十六學年度第二學期起合作校際選課,檢具二校合作協議書草案(附件二),提請討論。

決議:請心理系提出兩所課程表後再議。

五、工學院提:檢具本校與加州大學柏克萊分校合作協議書草案中、英文本各乙種(附件三),再請討論。

說明:本案係依第二0二0次行政會議決議,會同國際學術交流中心研議後修正提會。

決議:原則同意簽約,惟文字部分請研發會劉主任委員修改後確定。

肆、聘任案(略)

伍、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