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席:陳校長 記 錄:成鳳樑
壹、確認上次會議紀錄
貳、報告事項
一、會計室報告:
依據中央政府各機關計畫執行進度考核獎懲作業要點第五點(二)規定:「資本支出計畫全年度之計畫實際執行進度未達百分之八十者,或全年度前九個月之計畫實際執行進度未達百分之六十者,…應就可歸責人員予以議處。﹂,請各單位切實執行。
執行進度(附件一)嚴重落後者如下:
(一)土地購置:預算一六二、0七九仟元,支出數字為六三九仟元,執行率為0﹒三九%。
(二)房屋建築:預算一、三0四、0五二仟元,累計支出數為五四一、三五六仟元,執行率為四一﹒五一%。。
(三)圖書儀器設備費:預算四七九、二三三仟元,累計支出數為一四三、三六七仟元,執行率為二九﹒九二%。
(四)管理學院電腦:預算四、000仟元,累計支出數為0,執行率為0。
(五)電算中心設備費預算一四、三00仟元,累計支出數為三、八三九仟元,執行率為二六、八五%。
(六)全校性跨院系貴重儀器預算二仟三百萬元,本室尚未接到分配資料,請速分配及辦理採購程序。
二、教務處報告:
本處依據八十五學年度第一學期第二次教務會議通過之課程評鑑辦法,於八十六年十二月二十九日至八十七年一月十二日利用電腦網路對八十六學年度第一學期所有共同、通識、必修課程(不含各學系自辦調查者),以及各學系委託之選修課程,進行教學意見調查,並計算同學對修習課程之填答比率,給予電腦選課優先分發與利用網路查詢成績的權利。
依教學意見調查結果統計表(附件二),八十六學年度第一學期總選課筆數為一四一、八五九筆,扣除體育、軍訓、論文、專題討論、不需填答之選修課程後,應填答之總筆數為一0六、二三六筆,其中九七、一一三筆為共同、通識、必修課程,九、一三六筆為選修課程,利用電腦網路填答問卷資料共計五三、九三八筆,填答率為五0﹒七七%。上學期的填答率為三一﹒三0%。統計結果將於近日函送各系、所(科)主任與授課教師本人參考。
本學期之教學意見調查作業已允許在計算機及資訊網路中心無帳號的同學也能夠利用電腦選課用的學號與密碼,全面上網填答。本處擬於下學期繼續利用電腦網路辦理教學意見調查,並將持續改善實施方式。
三、學務處報告:
本處畢輔室於八十七年二月二十八日起辦理﹁VISION 1998 臺大校園徵才﹂之系列活動(附件三)分為:(一)企業博覽會(時間:八十七年二月二十八日,地點:椰林大道)。(二)企業說明會(時間:八十七年三月二日至二十七日,地點:管理學院視聽教室、普101教室)。(三)社會新鮮人講座(時間:八十七年三月七日、十四日、二十一日,地點:普101教室)。
本次活動係首屆企業博覽會,參展廠商近百家,提供三千個職缺,等著同學依其所學專長及自我性向,順利找到適才適所工作。本處畢輔室寄發一萬二千封邀請卡,邀請八十三、八十四、八十五學年度畢業生及應屆畢業生參與,快速達成﹁企業求其才,人才盡其能﹂之效益。
四、共同教育委員會報告:
軍訓室依據國軍大專預備軍官相關作業規定,本年度研究生博士班畢業生及八十三學年度(含)以前入學碩士班畢業生,經初選審查合格後,選訓為預備軍官(不需參加考試)。
本校截至目前已有一三八人完成報名,經查均符合初選資格,俟本次會議通過後,由軍訓室填報初選合格名冊送國防部大專預官複選委員會憑辦。另考量後續可能尚有少數學生補行報名,為簡化程序爭取時效,擬經審查後逕將人員加入名冊,不再另行辦理初審。
五、副校長報告:為進行竹北校區之規劃事宜,擬正式成立「竹北校區第一期規劃籌備委員會﹂,推薦委員為工學院陳院長義男、管理學院張院長鴻章、電機學院許院長博文、附設醫院謝副院長長堯、規劃報告書主稿人黃教授世孟、陳總務長益明、林主任秘書政弘、會計室李主任燦榮、本會秘書為成秘書鳳樑。
六、總務處報告:茲將八十七會計年度貴重儀器設備費執行進度報告如左:
(一)各學院貴重儀器設備費至二月中旬止各學院執行進度為:農學院,百分之八十;工學院,百分之六十五;理學院,百分之九十;電機學院,百分之六十;法學院,百分之四十;醫學院,百分之五十二;公衛學院,核定一件,三月三日議價。
(二)跨院系貴重儀器設備費由研發會主政,共核准七件,計新台幣一八、二0九、八六0元及美金一九三、一二0元,目前尚未辦理採購程序。
(三)近日將發函各院系所,各項儀器設備費應儘速辦理採購手續。
參、討論事項
(一)人事室提:檢具﹁國立臺灣大學教師出國講學研究進修要點﹂修正草案條文對照表乙份(附件四),提請討論。
決議:通過,提校務會議討論。
(二)管理學院提:檢具﹁國立臺灣大學管理學院教師升等評審辦法﹂部分修正條文對照表乙份(附件五),提請討論。
說明:本辦法經八十六學年度第一次院務會議通過修正第十二條及增訂第十三條,另有關第一條條文依人事室意見配合修正。
決議:修正通過。
三、共同教育委員會提:為推動本校服務課程,茲檢具﹁國立臺灣大學服務課程施行辦法﹂(草案)(附件六),提請討論。
決議:修正通過,提教務會議討論。
四、農學院提:檢具﹁國立臺灣大學農學院更改院名說明書﹂乙種(附件七),提請討論。
決議:請教務處依程序辦理。
肆、聘任案(略)
伍、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