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八十七年三月十日(星期二)下午三時
地點:校總區第二行政大樓五樓第二會議室(農化新館)
出席:陳維昭 陳正宏 李嗣涔 何寄澎 陳益明 林耀福 康明昌 許介鱗 謝博生
陳義男 沈添富 張鴻章 王秋森 許博文 杜榮瑞 劉富文 張麟徵
列席:吳明德 林一鵬 戴東原 黃冠棠 李燦榮 陳紹宣 蔡素女 成鳳樑
主席:陳校長 記 錄:成鳳樑
壹、確認上次會議紀錄
貳、報告事項
一、總務長報告:三月三日陳永興立法委員召開記者會,稱本校新聞研究所影棚、燈光工程涉及綁標、索賄,要求教育部澈查,否則不惜擱置本校下年度預算。經查,本處營繕組按新聞所專業所需依法公開招標、發包,絕無違法情事。公平交易委員會及教育部均曾就此工程來函,經本處檢具相關資料回覆,查無違法後結案,公共工程委員會亦曾要求本處相關人員赴會說明後結案。陳委員所指,本處提出更正說明如附件一。
(二)研究發展委員會報告:工學院建築與城鄉研究所接受臺灣省政府住宅及都市發展局委託辦理「縣市綜合發展計畫資訊系統(第六階段)﹂計畫,經費總計新臺幣陸佰陸拾萬元整。
(三)研究發展委員會報告:工學院環境工程學研究所接受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委託辦理「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再利用申請案委外審查作業﹂計畫,經費總計新臺幣貳佰玖拾萬元整。
參、討論事項
一、工學院提:檢具「國立臺灣大學工學院建築與城鄉研究所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辦法﹂乙種(附件二),提請討論。
說明:人事室意見如左:
(一)第五條中「延長服務案件﹂建議修正為「教授、副教授延長服務案件﹂。
(二)於第七條修正並增列:「…,應自行迴避。未自行迴避者,主席得請該委員迴避。﹂。
決議:請將副教授不得參與有關教授升等相關事項納入該設置辦法後再議。
二、工學院提:檢具「國立臺灣大學工學院材料科學與工程學研究所教師評審作業要點﹂乙種(附件三),提請討論。
決議:修正通過。
三、工學院提:檢具「國立臺灣大學工學院資訊工程學系(所)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辦法﹂及「國立臺灣大學工學院資訊工程學系(所)教師評審委員會作業要點﹂各乙種(附件四),提請討論。
說明:人事室意見如左:
(一)建議設置辦法第二條修正並增列:「…,由系主任擔任召集人,並為會議主席。…﹂。
(二)建議設置辦法第四條修正並增列:「…,其本人應行迴避。未自行迴避者,主席得請該委員迴避。…﹂。
決議:(一)請將「教師聘任委員會」納入該系「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辦法」後再議。
(二)教師評審委員會作業要點修正通過。
四、工學院提:檢具「國立臺灣大學造船及海洋工程學系(所)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辦法﹂、「國立臺灣大學造船及海洋工程學系(所)教師升等評審作業要點﹂及「國立臺灣大學造船及海洋工程學系(所)教師新(改)聘評審作業要點﹂各乙種(附件五),提請討論。
說明:
(一)人事室意見為:建議修正該系所教師新改聘評審作業要點第六條第一項第四款、第七條及第八條中「本系(所)教評會全體委員」為「本系(所)教評會全體委員總額」。
(二)秘書室意見為:「全體委員」之總數意義已十分明顯,亦符合一般慣例用語。如必須加註文字,以「總數」為宜,「數﹂與「額﹂之意義仍有不同。
決議:修正通過。
五、計算機及資訊網路中心提:本校WWW教職員資訊系統之相關事項(附件六),提請討論。
(一)全校網路教職員資訊系統允許上網之資料欄位及是否限制必須為臺大網路(IP:140.112.xxx.xxx)的使用者方可查詢。
(二)全校網路教職員資訊系統是否允許本人以計中帳號密碼作身分認證上網修改及可修改之資料欄位。
說明:本校教職員錄往年皆由人事室統籌辦理校對、更新、編排、出版事宜,本年度教職員之製作由兩單位共同完成。除平面書面版已分發相關單位及同仁外,網路版亦已完成,此系統將掛在全校校際網頁上,可供全校教職員生方便查詢。
決議:修正通過。
六、教務處提:為鼓勵本校教學優良教師,肯定其教學上之努力及貢獻,擬具「國立臺灣大學教學優良教師遴選與獎勵辦法」(草案)及「教學優良教師遴選學生問卷調查調查施行細則」(草案)各乙種(附件七),提請討論。
說明:
(一)本案業經各學院、系、所及行政會議各代表意見作初步修正。
(二)遴選過程第一階段之學生問卷調查是以系所為單位辦理,在問卷中將同一系所專任(含合聘)教師名單列出以供學生圈選(請參閱學生問卷調查表);此一方式對修課成員多屬其他學系之共同及通識科目而言,並不合適。故該類科目任課教師之遴選辦法將再與共同教育委員會研商並徵詢各相關單位意見後另案辦理。
(三)頒發之獎項經依部分系所之意見區分為「教學傑出獎」、「教學優良獎」二類。教師獲「教學傑出」獎後五年內不再予以推薦,至於「教學優良」獎之獲獎次數則不限。
決議:修正通過。
七、農學院提:農業化學系已故蔡錫舜教授遺孀為紀念蔡教授生前熱衷於該系之教學與研究,特捐贈新臺幣伍拾萬元供作該系學生獎學基金,每年以其利息撥作獎學金,提請討論。
決議:通過。
八、工學院提:「國立臺灣大學工學院環境工程學研究所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辦法」乙種(附件八),提請討論。
說明:人事室意見為:第六條「延長服務案件」建議修正為「教授、副教授延長服務案件」。
決議:修正通過。
九、研究發展委員會提:檢具「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甲方)國立臺灣大學(乙方)合作計畫協議書」(草案)(附件九),提請討論。
決議:修正後同意簽約。
肆、聘任案(略)
伍、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