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人事室報告:
教育部於八十七年三月二十一日以台人字第八七0二0九九七號函示有關教師借調案之授權規定:
(一)各校借調他機關(學校)人員到校服務,逕向借調機關(學校)辦理借調,其中借調擔任簡任主管職務者,另應送教育部陳轉行政院核准。
(二)各校教師借調至他機關(學校)服務,屬借調擔任政務官或簡任主管職務者,仍應送本部核准外,其餘一般性之借調事項,由各校依相關規定自行核處並逕復借調機關(學校)。
(三)教育部原規定「…借調教師如仍在校按規定鐘點義務授課不支領鐘點費且專案報部核准登記者,其任教年資應不視為中斷。」乙節,本案授權後,借調教師如確依「教師處理原則」所訂程序辦理,並依規定鐘點費義務返校授課,經原服務學校出具證明者,其任職年資視為不中斷,毋需再專案報部登記。
三、人事室報告:有關本校八十三、八十四、八十五學年度教授休假研究書面報告提送情形:
八十三、八十四學年度休假研究教授應於八十五年十月三十一日前提出書面報告而尚未提出者,經以八十五年十二月十三日校人字第二0一九六號函及八十六年七月九日校人字第一一二七四號函二度催繳,尚有法律系李鴻禧教授未提出。另八十四、八十五學年度休假應於八十六年十月三十一日前繳交書面研究報告者,共計五十五位,已收到報告四十五位,其中除生化科學研究所邱式鴻教授因延長研究期間半年(八十六年八月一日至八十七年一月三十一日)另案通知外,尚有九位教授(附件三)仍未繳交。
參、討論事項
一、教務處提:為配合本校杜鵑花節活動辦理之「學系英文網頁設計與簡介製作競賽」,各學院已提報「院長獎」與參加校長獎評審學系之評選結果(附件一),茲請各學院參加校長獎評選學系代表於本次會議中利用電腦網路作5分鐘網頁介紹,並進行「校長獎」之評選工作,評選最優兩名。
決議:評選結果第一名為資訊工程學系,第二名為電機學系。
二、農學院提:「國立臺灣大學農學院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辦法」業依第二0四六次行政會議意見修改,茲檢具第一、二、三、四、五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乙種(附件二),提請討論。
決議:通過。
三、教務處提:檢具「國立臺灣大學八十八學年度試辦學士學位班學生申請入學招生辦法」草案乙種(附件四),提請討論。
決議:修正通過。
四、教務處提:檢具「生物技術學程」計畫書乙份(附件五),擬於八十七學年度第一學期起開始授課,提請討論。
決議:通過,提教務會議討論。
五、教務處提:擬具「國立臺灣大學教育學程授課教師授課時數核計辦法」修正草案條文對照表乙份(附件六),提請討論。
決議:通過。
六、學務處提:檢具「國立臺灣大學公館青年福利商場管理委員會設置辦法」草案乙種(附件七),提請討論。
決議:修正通過。
七、理學院提:茲依名譽教授致聘辦法第二條:「在本大學連續專任教授二十年以上,於教學研究成績卓著。」及「在本大學連續擔任專任教授二十年以上,曾兼任行政職務,對於校務之規劃、建設與發展有重大貢獻。」規定,提名本院數學系賴東昇教授為本校名譽教授,請討論。
決議:通過。
八、理學院提:茲依名譽教授致聘辦法第二條:「在本大學連續專任教授二十年以上,於教學研究成績卓著。」及「在本大學連續擔任專任教授二十年以上,曾兼任行政職務,對於校務之規劃、建設與發展有重大貢獻。」規定,提名本院心理學系楊國樞教授為本校名譽教授,請討論。
決議:通過。
九、農學院提:茲依名譽教授致聘辦法第二條:「在本大學連續專任教授二十年以上,於教學研究成績卓著。」及「在本大學連續擔任專任教授二十年以上,曾兼任行政職務,對於校務之規劃、建設與發展有重大貢獻。」規定,提名本院森林學系吳順昭教授為本校名譽教授,請討論。
決議:通過。
十、電機學院提:檢具「國立臺灣大學電機學院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辦法(草案)」及「國立臺灣大學電機學院教師升等審查作業細則(草案)」各乙種(附件八),提請討論。
說明:人事室意見如左:
(一)建議修正該院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辦法(草案)第七條及教師升等審查作業細則(草案)第七條「…報本校行政會議核定後施行,…」為「…報本校行政會議通過後施行,…」。
(二)該院教師升等審查作業細則(草案)第三條後段「並由院長擔任召集人兼主席」建議修正為「並由院長擔任召集人兼會議主席」。
決議:修正通過。
十一、人事室提:農學院馮丁樹、劉麗飛、賴秀橞及理學院林曜松四位教授於休假研究期間擔任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業科技審議委員會相關技術領域審議小組委員,提請討論。
說明:馮丁樹教授及劉麗飛教授休假研究期間為八十七年八月一日至八十八年一月三十一日,賴秀橞教授及林曜松教授休假研究期間為八十六年八月一日至八十七年七月三十一日。
決議:通過,提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審議。
十二、人事室提:茲擬聘任黃昭淵教授為凝態科學中心專任研究員,並與物理系及電機系合聘為兼任教授,自八十七年八月一日起實施,提請討論。
說明:黃昭淵教授現為物理系與電機系合聘教師,佔物理系名額。黃教授原簽擬自八十七年二月一日起改為物理系、電機系與凝態中心合聘教授,佔凝態中心缺額。
決議:緩議。
肆、聘任案(略)
伍、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