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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大學秘書室

行政會議紀錄

第2070次會議

國立臺灣大學第二0七0次次行政會議紀錄

國立臺灣大學第二0七0次行政會議紀錄

時間:八十七年八月二十五日(星期二)上午九時

地點:校總區第二行政大樓五樓第二會議室(農化新館)

出席:陳維昭(陳正宏代) 陳正宏 李嗣涔(許峰治代)何寄澎(周家蓓代)趙永茂 林耀福 康明昌(林英智代) 許介鱗 謝博生 陳義男 

吳文希 張鴻章 王秋森 許博文 杜榮瑞 劉富文(請 假) 張麟徵(黃俊傑代)

列席:吳明德 林一鵬(賴飛羆代) 李源德 溫振源 李燦榮 陳紹宣 朱子豪 蔡素女 成鳳樑 

主席:陳校長         記 錄:成鳳樑

壹、確認上次會議紀錄

貳、報告事項

一、人事室報告:關於「專科以上學校及學術研究機構聘僱外國教師與研究人員許可及管理辦法」發布施行後,外國籍教師與研究人員之聘期是否得比照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三十七條第一項規定:「初聘為一年,續聘第一次為一年,以後續聘,每次均為二年」辦理乙節,業經教育部於八十七年七月十日以台高字第八七0六五八二四號函復:「專科以上學校及學術研究機構聘僱外國教師與研究人員許可及管理辦法第九條係依就業服務法第四十九條:﹃聘僱外國人工作許可期間…申請展延,展延以一年為限﹄…之規定訂定之,故凡適用本辦法之外籍人士,其續聘聘期之規定應配合辦理。」。本校自八十七學年度起,凡聘任之教師或研究人員係屬外國國籍者,擬即依前開函釋辦理,聘期屆滿於獲續聘時均發給一年聘期聘書。另配合修正本校專任教師提聘名單,增列「國籍」欄位並轉知各單位辦理,特提會報告。

二、人事室報告:農學院農業經濟學系官俊榮教授擬將八十七年八月起之休假改為八十七年八月至八十八年一月及八十八年八月至八十九年一月分段休假案,業奉核定辦理。

三、研究發展委員會報告:農學院農業工程研究所接受經濟部水資源局委託辦理「台北盆地及鹽水溪流域示範區颱洪災害危險度分析」計畫,經費總計新台幣參佰玖拾萬元整。

參、討論事項

一、農學院提:檢具「國立臺灣大學農學院園藝學系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辦法」草案乙種(附件一),提請討論。

說明:人事室建議如左:

(一)修正第二條後段為「…組成(不含該學年度出國超過半年以上者),系主任為召集人並為會議主席。」。

(二)將第三條第一項第三款後段「其中第一款…之規定。」移至第三條第二項並修正為「前項第一款及第二款之資格標準應符合教育人員任用條例、校方及農學院之相關規定。」。

(三)修正第四條為「評審會必須有委員三分之二以上之出席方得開會,…,並以出席委員人數三分之二以上之同意為通過。但教師之不續聘、解聘及停聘須經全體委員總額三分之二以上委員同意為通過。」。

(四)增列第四條第二項「教評會委員在審查或討論與自身利益有關之事項時,應自行迴避者,主席得請該委員迴避。」。

(五)修正第五條為「本辦法經系務會議及農學院院務會議通過報校核備後施行,修正時亦同。」。

決議:修正通過。

二、文學院提:人類學系芮故教授逸夫之子芮碧生先生擬捐助該學系美金貳萬參仟元成立「芮逸夫教授紀念獎學金」,茲檢具該獎學金設置辦法草案乙種(附件二),提請討論。

決議:修正通過。

三、理學院提:本院地理學系(所)擬更名為「地理環境資源學系(所)」,茲檢附說明書乙份(附件三),提請討論。

說明:本案業依第二0三九次行政會議決議修正說明書並協調相關系所,請再討論。

決議:請理學院依與會先生竟見對說明書加以修改或補充後再提會討論。

肆、聘任案(略)

伍、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