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八十七年十月六日(星期二)下午三時
地點:校總區第二行政大樓五樓第二會議室(農化新館)
出席:陳維昭 陳正宏 李嗣涔 何寄澎 趙永茂 林耀福 康明昌 許介鱗(邱榮舉代)謝博生
陳義男 吳文希 張鴻章 王秋森 許博文 杜榮瑞 劉富文 張麟徵
列席:吳明德 林一鵬 李源德(侯勝茂代)溫振源 李燦榮 陳紹宣 蔡素女 成鳳樑
主席:陳校長 記 錄:成鳳樑
壹、確認上次會議紀錄
貳、報告事項
一、研究發展委員會報告:工學院環境工程學研究所接受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委託辦理「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再利用申請案委外審查作業專案」計畫,經費總額新台幣肆佰玖拾玖萬元整。
二、人事室報告:台灣省防治公害美化環境督導推行委員會擬自八十七年七月一日至八十八年六月三十日止聘請工學院環境工程學研究所曾四恭教授擔任該會委員職務,該期間部分為曾教授休假研究期間(八十七年八月一日至八十八年七月三十一日),特提會報告。
三、人事室提:國立臺北科技大學擬聘本校工學院環境工程學研究所楊萬發教授擔任八十七學年度第一學期化工系兼任教師,講授廢棄物處理課程,每週三小時(八十七年八月一日至八十八年七月三十一日為楊教授休假研究期間),特提會報告。
參、討論事項
一、校長交議:檢具「國立台灣大學員工醫藥互助基金保管運用委員會組織規程修正草案」及「國立台灣大學員工醫藥互助辦法修正草案」各乙種(附件一),提請討論。
說明:八十七年八月十日本校員工醫藥互助基金保管運用委員會第四十二暨四十三屆聯席會議通過修改「組織規程」第七條及「互助辦法」第七條第二項,擬俟本次會議討論通過後提校務會議討論。
決議:均通過,提校務會議討論。
二、管理學院提:擬具「國立臺灣大學管理學院場地、器材借用收費標準」乙種(附件二),提請討論。
說明:本收費標準係依本校第二0五八次行政會議修正通過之「國立臺灣大學管理學院場地借用管理辦法」訂定。
決議:修正通過。
三、人事室提:茲依本校八十七年九月二十九日第二0七四次行政會議決議檢具本校與中央研究院合作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乙份(附件三),再提請討論。
決議:修正通過。
肆、聘任案(略)
伍、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