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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大學秘書室

行政會議紀錄

第2083次會議

國立臺灣大學第二0八三次行政會議

國立臺灣大學第二0八三次行政會議紀錄

時間:八十七年十二月八日(星期二)下午三時

地點:校總區第二行政大樓五樓第二會議室(農化新館)

出席:陳維昭 陳正宏 李嗣涔 何寄澎(周家蓓代)趙永茂 林耀福 康明昌(梁乃匡代)許介鱗 

   謝博生 陳義男 吳文希 張鴻章 王秋森 許博文 湯明哲 劉富文 張麟徵

列席:吳明德(林光美代)林一鵬 李源德 溫振源 李燦榮 陳紹宣 蔡素女 成鳳樑 

主席:陳校長         記 錄:成鳳樑

壹、確認上次會議紀錄

貳、討論事項

一、學務處提:擬具本校「建教合作計畫」參加訓練講習人員借住宿舍辦法部分條文修正對照表乙份(附件一),提請討論。

決議:通過。

二、人事室提:檢具「國立臺灣大學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設置要點」修正草案對照表乙份(附件二),提請討論。

說明:

(一)依教育部意見,修正草案第十四、十五條在申訴人第二次向申訴委員會申訴之結果後即定案,不必送回教評會或校務會議,本校不服向教育部申訴,經力爭修正未獲同意。

(二)修正草案第二條申評會之組成成員應配合修正乙節,依教育部申評會承辦人電告,本校已組成教師會,應審慎考量將本校教師會代表納入申評會之組成成員,茲將本校教師會八十七年十一月二十四日(87)台教字第0三0號函暨教育部意見併入條文內修正,請討論。

(三)又教育部核復意見關於修正草案第十九條,適用法規先後次序體例應配合修正乙節亦一併修正。

(四)本案依教務長建議增列本校原校務會議通過並報部之修正條文為「原修正條文」,依教育部核復意見所修正之條文為「再修正條文」,擬俟本次會議討論通過後提校務會議。

決議:修正通過,提校務會議討論;惟就第二條第一項有關增列教師會代表之適當性問題,請法律系提供意見,俾向教育部建議。

三、學務處提:檢具「國立臺灣大學學生工讀助學金實施辦法」修正草案條文對照表乙份(附件三),提請討論。

決議:通過。

四、圖書館提:擬具「國立臺灣大學圖書館國際會議廳借用管理辦法(草案)」乙種(附件四),提請討論。

說明:本校圖書館新館地下一樓國際會議廳,自開館以來已舉辦「二十一世紀高等教育發展國際學術研討會暨世界著名大學校長會議」及「伊能嘉矩與臺灣研究專題演講」,以其現代化新穎之設備,深獲好評。此間亦有校內外團體表示擬借用該廳舉辦會議,由於該廳位於圖書館自習室旁,為便管理,經館內工作會報研商,擬具草案乙種,請討論。

決議:除第十四條管理費部分外,餘修正通過。

五、文學院提:人類學系尹故教授建中之夫人湯聿昂女士為繼續完成尹教授培育並獎助從事人類學研究之學生,擬捐助該系新台幣壹佰萬元整設置「尹建中教授紀念獎學金」,茲檢具該獎學金設置辦法草案乙份(附件五),提請討論。

決議:修正通過。

肆、聘任案(略)

伍、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