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八十八年八月十日(星期二)上午九時
地點:校總區第二行政大樓(農化新館)五樓第二會議室
出席:陳維昭 陳正宏(李嗣涔代)李嗣涔 何寄澎(吳光華代)趙永茂 李東華 康明昌(陳榮銳代) 許介鱗(陳德禹代)謝博生 楊永斌 吳文希 林能白 陳建仁 許博文 廖義男 湯明哲 吳靜雄 林正弘
列席:吳明德 林一鵬 李源德 溫振源 李燦榮 江春美 蔡素女(成鳳樑代)成鳳樑
主席:陳校長 記 錄:成鳳樑
壹、確認上次會議紀錄
貳、討論事項
一、工學院提:本校與美國加州大學柏克萊分校合作協議書業經第二0三四次行政會議通過,去年年底本院建築與城鄉研究所兼任教授劉可強親攜合作協議書至該分校商議,後該分校完成簽署,惟所簽之協議書版本與本校通過之協議書不同,應如何處理?提請討論。(附件一)
決議:同意簽約。
二、圖書館提:擬請同意將圖書館館藏複本期刊列為本校與國內圖書館及學術單位之交換贈送資源,茲檢具「國立臺灣大學圖書館複本期刊交換贈送處理要點」草案乙種(附件二),提請討論。
說明:本校圖書館所藏期刊複本數量不少,經整理後將各期刊彙集乙套完整之館藏供師生利用,其餘複本期刊已無保留價值,擬供交換贈送之用。為避免本館保留之期刊日後因遺失或損壞而有缺期之情形,將要求擬接受本期刊之圖書館,必須接受本館要求隨時抽回其特定卷期補缺,以及支付受贈郵資等條件。
決議:修正通過。
三、教務處提:為實驗室負責人之責任問題,擬具「國立臺灣大學實驗室負責人注意事項」草案乙種(附件三),提請討論。
決議:修正通過。
四、文學院提:茲檢具「屈翼鵬先生紀念獎學金設置辦法」新舊條文對照表(附件四),提請討論。
決議:修正通過。
參、聘任案(略)
肆、臨時動議
人事室提:由於法學院目前已分為法律學院及社會科學院,原隸屬法學院之相關行政單位應如何歸屬?提請討論。
決議:請法律學院及社會科學院儘速協商。
伍、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