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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大學秘書室

行政會議紀錄

第2157次會議

國立臺灣大學第二0一六次行政會議

國立臺灣大學第二一五七次行政會議紀錄

時間:八十九年六月二十日(星期二)下午三時

地點:校總區第二行政大樓(農化新館)五樓第二會議室

出席:陳維昭 彭旭明 李嗣涔 何寄澎(林達德代)趙永茂 李東華 康明昌 許介鱗 謝博生 楊永斌 吳文希 林 筠(曹承礎代)陳建仁(張振平代)許博文 廖義男 湯明哲(周禮鶴代)吳靜雄

列席:吳明德 林一鵬 李源德 溫振源 張允康 林南榮 蔡素女 成鳳樑 

主席:陳校長         記 錄:成鳳樑

壹、確認上次會議紀錄

貳、報告事項

一、教務處報告:本校自八十五學年度第二學期起,於每學期期末利用網路進行教學意見調查,並於次學期將調查結果送請系所主管及授課教師參考,實施以來對於教學品質之提昇具有相當良好之效果。茲將八十六學年度第一學期至八十八學年度第一學期教學評鑑之評鑑值、平均評鑑值及統計圖表等資料(附件一),提會報告。

二、人事室報告: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第三十九屆(九十年度)補助科學與技術人員國外短期研究及該會補助第三十六屆國內修讀博士學位人員於第三年赴國外研究申請案,各學院推薦共五十二人,除護理系蘇燦煮、楊雅玲及胡文郁等三位講師未附語言證明外(三位老師均表示將於校方開會總審核前補齊語言證明),餘四十九位均符合申請條件。另查各系所推薦人數經本室核算結果,除護理系(所)、農工系(所)、會計系(所)及國企系(所)等四單位超過百分之十六之人數比例外,餘均符合規定。惟依往例本校薦送人員未必能全數通過國科會審查通過獲得補助出國,且上開四單位均表示屆時將要求獲補助出國者應配合系所教學需要及校方規定安排適當時機出國,以免影響教學及學生上課權益。故本案擬就各系所推薦人數全數送國科會辦理。(附件二)

三、教務處報告:本校八十八學年度第二學期所開授課程,業於五月二十七日至六月五日期間經由網路作教學意見調查填答,其結果已統計完成。本學期應填答課程包括共同、必修、通識及選修人數在十人以上之選修課程,總計應填答筆數為一三七、五五九筆,實際填答筆數為八八、三七九筆,填答比率為六四、二五%。統計結果如附件三,請參考。

四、研究發展委員會報告: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委託理學院昆蟲學系辦理「重要檢防疫害蟲影像資料庫與數位化標本館之建立」計畫,經費總計新台幣肆佰壹拾壹萬元整。

五、人事室提:自八十九年二至五月底計收到理學院化學系林敬二等七位教授休假研究報告,未於期限內提出休假研究報告者擬函請各學院轉知依規定提繳。(附件四)

參、討論事項

一、人事室提:中央研究院原子與分子科學研究所因學術研究需要,擬自八十九年八月一日起至九十年七月三十一日止,合聘本校凝態科學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員白偉武先生為助研究員乙案,提請討論。

說明:依「本校與中央研究院合作辦法」第五條:「甲方(中央研究院)得因學術研究合作之需要,商請合聘乙方(本校)之專任教授(副教授、助理教授)為甲方之合聘研究員(副研究員、助研究員)。」其中並未包括本校研究人員得合聘至該院,辦理合聘似於法無據,茲為雙方研究需要擬具甲、乙二案如下:

甲案:為加強雙方研究關係,同意該院合聘本校研究人員協助該院從事研究工作,並應該院研需要,擬先比照前述合聘本校專任教師之規定,先行辦理合聘並於奉核可後致聘,另補行修訂「本校與中央研究院合作辦法」,增列本校研究人員亦得合聘之規定。

乙案:為加強雙方研究關係,同意該院合聘本校研究人員協助該院從事研究工作,惟礙於「本校與中央研究院合作辦法」並未規定,擬俟該辦法修訂完成增列相關規定後再行辦理合聘。

決議:採乙案。

二、文學院提:檢具「國立臺灣大學文學院日本語文學系教師評審委員會評審作業要點」草案乙種(附件五),提請討論。

決議:修正通過。

三、文學院提:檢具「國立臺灣大學哲學系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辦法」暨「國立臺灣大學哲學系教師評審委員會評審作業要點」草案各乙種(附件六),提請討論。

決議:均修正通過。

四、教務處提:檢具「校際選課合作協議書」乙種 (附件七),提請討論。

決議:同意簽約。

五、理學院提:「國立臺灣大學理學院地理環境資源學系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辦法」暨「國立臺灣大學理學院地理環境資源學系教師評審委員會評審作業要點」各乙種(附件八),提請討論。

決議:均修正通過;惟名稱暫時維持「國立臺灣大學理學院地理學系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辦法」暨「國立臺灣大學理學院地理學系教師評審委員會評審作業要點」,俟八十九年八月一日起名稱自動改為「國立臺灣大學理學院地理環境資源學系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辦法」暨「國立臺灣大學理學院地理環境資源學系教師評審委員會評審作業要點」。

六、理學院提:檢具「國立臺灣大學理學院漁業科學研究所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辦法」暨「國立臺灣大學理學院漁業科學研究所教師評審委員會評審作業要點」各乙種(附件九),提請討論。

決議:均修正通過。

七、進修推廣部提:檢具「國立臺灣大學進修推廣部部務會議組織及議事規則(草案)」乙種(附件十),提請討論。

決議:修正通過,提校務會議討論。

八、人事室提:文學院日本語文學系專任講師黑瀨惠美聘任案業經該院系教師評審委員會通過,擬不予續聘,提請討論。

決議:通過,提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審議。

肆、聘任案(略)

伍、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