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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大學秘書室

行政會議紀錄

第2161次會議

國立臺灣大學第二一六一次行政會議

國立臺灣大學第二一六一次行政會議紀錄

時間:八十九年七月二十四日(星期一)上午十時

地點:本校實驗林溪頭營林區紅樓會議室(二樓)

出席:陳維昭(彭旭明代)彭旭明 李嗣涔 何寄澎(請 假) 趙永茂 李東華(請 假) 

康明昌(周仲島代)許介鱗 謝博生(盧國賢代)楊永斌 吳文希 林 筠(柯承恩代) 

陳建仁 許博文 廖義男 湯明哲(請 假) 吳靜雄

列席:吳明德 林一鵬 李源德 溫振源 張允康(請 假) 林南榮 蔡素女(請 假) 成鳳樑 

主席:陳校長         記 錄:成鳳樑

壹、確認上次會議紀錄

一、討論事項

二、秘書室提:檢具「八十九學年度出席校務會議教師代表名額分配參考表」乙份(附件一),提請討論。

說明:

(一)當然代表係依本校組織規程第三十三條第二項規定及人事室提供之資料計算。

(二)選舉代表依組織規程第三十四條第一項:「校務會議之教師代表分別依各學院教授、副教授、助理教授及講師之人數,按比例分配給各學院,…。」體育室等單位教師亦擬依比例分配名額,由體育室等單位自行選舉產生。

決議:修正通過。

二、人事室提:本校八十九學年度教授休假研究申請案有關柯慶明、王秋森、林煜宗及顏月珠四位教授申請案如名冊乙份(附件二),再提請討論。

說明:柯慶明、王秋森、李存修、林煜宗及顏月珠五位教授八十九學年度教授休假研究申請案,因服務年資及系所申請比例限制等原因,前經本校第二一五四次行政會議討論決議俟八十九年六月三日本校八十八學年度第二學期第二次校務會議教授休假研究辦法修正案通過再議,惟校務會議修正通過之教授休假研究辦法,附帶決議新辦法自九十學年度開始實施,並維持:「每系(科)、所教師可休假人數,每年不得超過該系(科)、所教授員額百分之十五,…」,相關系所依原規定重新檢討。

決議:通過。

三、醫學院提:檢具「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醫學系主任推舉辦法」(草案)乙種(附件三),提請討論。

說明:人事室意見如下:

(一)本校醫學系下依其專長領域再區分基礎學科及臨床學科(基礎學科並成立研究所),連同八十九學年度牙科取消改調整為一般醫學科之後,總共分設有廿七科,各科並分別聘任該科教師擔任科主任綜理該科一切行政事務,目前共聘有廿七位科主任,並未再另單獨聘醫學系主任。

(二)本案醫學院擬具醫學系主任推舉辦法(草案)乙種報校核備,以該系業依其專長領域再區分基礎學科及臨床學科,並分別聘有各專長教師兼任各科主任在案,是否於各科主任之外另聘醫學系主任,併請討論。

決議:請醫學院就人事室及與會人員所提意見加以檢討後再議。

四、研究發展委員會提:美商臺灣朗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臺灣分公司擬邀本校參與該公司八十九年度「學者訪問計畫」,並簽署雙方合作意向書(附件四),提請討論。

決議:修正後同意簽約。

肆、聘任案(略)

伍、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