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大學第二二一九次行政會議紀錄
時間:九十年十一月六日(星期二)下午三時
地點:校總區第二行政大樓(農化新館)五樓第二會議室
出席:陳維昭 彭旭明 李嗣涔 溫振源 陳振川
李東華 康明昌 包宗和 陳定信
楊永斌(黃漢邦代) 楊平世(許銘熙代) 柯承恩(請假) 陳建仁
許博文 廖義男 湯明哲
宋賢一
黃俊傑
列席:吳明德 林一鵬 李源德 黃冠棠
張允康 林南榮
蔡素女 曾顯雄
主席:陳校長 記 錄:蔡玉玲
壹、確認上次會議紀錄
貳、討論事項
一、教務處提:農學院植物病理學系(所)擬更名為「植物病理與微生物學系(所)」,茲檢具計畫書乙份(附件一),提請討論。
決議:通過,提校務會議討論。
二、教務處提:為本校九十學年度春假維持原放假天數或取消春假並調整上班上課時間乙事,擬具甲、乙兩案,提請討論。
說明:
(一)依九十學年度第一學期第一次校務會議決議辦理。
(二)甲、乙兩案如下:
甲案—維持春假原放假天數:因本校九十學年度行事曆早經決議通過並公布施行在案;各學系暨各行政單位之各項行政日程,如師生課程、教室設備之安排、學生課外社團活動、畢業旅行之安排...等皆早已依本年行事曆排定相關行程,遽予改變,恐影響相關活動之推行或權益,似宜依原行事曆之排定【將九十一年三月三十日(星期六)彈性調整上班(補四月一日),銜接春假三天(四月二至四日)及四月五日民族掃墓節國定假日一天,使假期得以自四月一至五日連貫為五日】,以便師生、同仁返鄉掃墓祭祖或從事其他原定行程。
乙案—取消春假並調整上班上課時間:將春假取消,以利師生獲致較多之學習時間;四月四日為便利師生、同仁返鄉掃墓祭祖,則調整為放假日,以銜接四月五日民族掃墓節國定假日及其後之週休二日,共放假四日;惟三月三十日(星期六)須補上班上課(即四月四日之課程改於三月三十日原時段原教室上課)。
決議:採乙案。
三、出版中心提:檢具「國立臺灣大學學術性期刊申請補助辦法修正草案條文對照表」及「國立臺灣大學教師學術論文發表費補助辦法修正草案條文對照表」各乙份(附件二),提請討論。
決議:「國立臺灣大學學術性期刊申請補助辦法」修正通過,「國立臺灣大學教師學術論文發表費補助辦法」通過。
參、聘任案(略)
肆、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