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大學第二二三二次行政會議紀錄
時間:九十一年二月十九日(星期二)下午三時
地點:校總區第二行政大樓(農化新館)五樓第二會議室
出席:陳維昭(彭旭明代) 彭旭明 李嗣涔 黃宏斌 陳振川 李東華 康明昌 包宗和
陳定信 楊永斌 楊平世 柯承恩(李存修代) 陳建仁
許博文 廖義男 湯明哲
吳靜雄
黃俊傑
列席:吳明德 林一鵬 李源德(何憲武代) 黃冠棠 張允康 林南榮 蔡素女
陳麗如
主席:彭副校長 記 錄:蔡玉玲
壹、確認上次會議紀錄
貳、報告事項
研究發展委員會報告:本校為執行教育部推動成為研究型大學之策略,經九十一年二月四日本校推動研究型大學整合計畫第二次座談會決議,擬成立教學研究整合重點規劃小組,為協助渠等能於三月七日以前完成規劃草案之撰寫工作,擬於研發會之業務費暨分配之管理費項下,補助每個規劃小組(教務處除外)各新臺幣伍萬元整,以補助短期聘任支援人力及印刷等費用。另為利於彙整各規劃小組之規劃書,研發會業已擬訂「國立臺灣大學整合計畫構想書撰稿參考體例」乙種(附件一),請各規劃小組參照辦理。
參、討論事項
一、人事室提:檢具「國立臺灣大學教師請假代課支給鐘點費注意事項」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附件二),提請討論。
說明:本注意事項二、(四)、(六)及三、(一)之條文內容,係配合「公務人員請假規則」及實施現況,予以修正。
決議:通過。
二、研究發展委員會提:有關簡化本校外籍生擔任建教合作計畫下研究生助理之聘用手續,提請討論。
說明:
(一)醫學院建議將本校建教合作研究計畫下外籍生助理之聘用比照一般本國生辦理,以鼓勵外國留學生來華研讀,促進學術國際化並提昇研究品質。
(二)有關計畫下聘用外國留學生擔任兼任助理,本校係依教育部「外國留學生工作聘僱及許可管理辦法」第五條規定,於報教育部核可後辦理約用手續。因該辦法規定外籍生需二年級以上,且應於聘期開始前一個月報核,致造成主持人之困擾。
(三)外籍生參與計畫如為各學院普遍需求,建議以本校名義函請教育部修訂辦法,將外籍生在就讀學校參與計畫排除在該辦法之外。
決議:請研發會擬函建議教育部修訂相關辦法。
三、研究發展委員會提:檢具本校與日本琉球大學學術交流協議書及學生交流協議書草案中、日文本各乙份(附件三),提請討論。
決議:修正後同意簽約。
四、人事室提:檢具本校教授休假研究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乙份(附件四),提請討論。
決議:修正通過,提校務會議討論。
五、工學院提:檢具本校與英國新堡大學合作協議備忘錄暨本院微機電系統研究中心與英國新堡大學奈米科技研究所合作協議備忘錄中、英文本各乙份(附件五),提請討論。
決議:修正後同意簽約。
六、管理學院提:檢具「國立臺灣大學管理學院資訊管理學系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辦法﹂乙種(附件六),提請討論。
決議:再議。
七、計算機及資訊網路中心提:為因應臺灣電信市場之民營化,擬提供部分空間供業者裝設電信設備,以便其提供光纖寬頻服務,茲檢具電信室使用契約書乙種(附件七),提請討論。
決議:修正通過。
八、教務處提:本校教學優良教師遴選與獎勵辦法第二條及第六條修正草案條文對照表乙份(附件八),提請討論。
決議:通過。
肆、聘任案(略)
伍、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