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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大學秘書室

行政會議紀錄

第2244次會議

國立臺灣大學第二二四四次行政會議紀錄

國立臺灣大學第二二四四次行政會議紀錄

時間:九十一年五月二十一日(星期二)下午三時

地點:校總區第二行政大樓(農化新館)五樓第二會議室

出席:陳維昭(彭旭明代)  彭旭明  李嗣 溫振源  陳振川(徐炳義代)  李東華 康明昌  包宗和  陳定信  楊永斌 楊平(許銘熙代)  柯承恩  林瑞雄  許博文  廖義男  湯明哲  吳靜雄  黃俊傑

列席:吳明德  鵬 李源德  黃冠棠(請假)  黃日暉 林南榮  蔡素女 陳麗如 

主席:彭副校長         記 錄:蔡玉玲

壹、確認上次會議紀錄

貳、報告事項

一、教務處報告:本校申請於九十二學年度增設之「工業工程學研究所博士班」乙案,業經教育部於九十一年五月八日以台(九一)高()字第九一0六三九二二號函核覆:「應予緩議。」,茲檢具審查意見資料乙份(附件一),請 參考。

二、人事室報告:法律學系葉俊榮教授因借調擔任行政院政務委員職務,擬放棄九十一年八月至九十二年月之休假研究,業奉核定辦理。

三、人事室報告:海洋研究所劉家瑄教授因教學及研究工作之需要,擬撤銷九十一年八月至九十二年月之休假研究,業奉核定辦理。

四、教務處報告:本校與中央研究院合作辦理國際研究生學程試辦計畫,業經教育部於九十一年五月十四日以台(九一)高(二)字第九一0六五七九六號函示:准予核定,據此,本校九十一學年度擬試辦學程及招生名額分別為化學生物學與分子生物物理學學程六名(在生化科學研究所下設分組招生),分子動力學與光譜學學程八名(在化學研究所下設分組招生)。特提會報告。

五、計算機及資訊網路中心報告:為發揮校園網路的功能,提供網路使用者可遵循之依據,訂定本校校園網路使用規範如附件二,經提會報告後准予備查。

六、人事室報告:有關九十一學年度教授休假案,經提九十一年五月十四日第二二四三次行政會議討論通過,其中歷史學系、動物學系、農業推廣學系因未符合「每年不得超過該系(科)、所教授員額百分之十五」規定,經退回重行檢討,已符合比例。檢討情形說明如下:

()歷史系專任教授十二人,得申請二人,該系提出四人,其中三人申請一學期,一人申請學年。申請一學期者,若以0.五人計,申請總人數共計二.五人,仍超過得申請休假之二人。茲古偉瀛教授撤銷申請案92.02.~92.07.),申請總人數計二人,符合比例。

(二)動物系專任教授十三人,得申請二人,該系提出三人,其中一人申請一學期,二人申請學年。申請一學期者,若以0.五人計,申請總人數共計二.五人,仍超過得申請休假之二人。茲周蓮香教授申請學年91.08.~92.01.,92.08~93.01.)更正為一學期91.08.~92.01.),申請總人數計二人,符合比例。

(三)農推系專任教授六人,得申請一人,該系提出二人,其中一人申請一學期,一人申請學年。申請一學期者,若以0.五人計,申請總人數共計.五人,仍超過得申請休假之一人。茲高淑貴教授申請學年91.08.~92.01.,92.08~93.01.)更正為一學期91.08.~92.01.),申請總人數計一人,符合比例。

又會計系李書行教授申請自九十二年二月起(92.2.1~92.7.31,93.2.1~93.7.31)休假。惟前核定自九十一年一月十八日至同年五月三十一日留職留薪出國講學,計算其返校後服務義務應至九十二年二月二十三日止,是以經行政會議討論通過尚不得申請休假。茲其於九十一年五月二十日提前返校報到,經計算服務義務應至九十二年一月十八日,故屆時(九十二年二月)服務義務已履行完畢,同意休假研究。

參、討論事項

一、醫學院提:檢具「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教師聘任升等審查細則」修正草案條文對照表乙份(附件三),提請討論。

決議:通過。

二、教務處提:檢具「國立臺灣大學預防醫學研究所國立陽明大學公共衛生研究所校際選課合作協議書(草案)乙種(附件四),提請討論。

決議:通過。

三、醫學院提:澄清綜合醫院暨中港分院、國泰綜合醫院擬分別與附設醫院續簽醫療訓練交流合約,檢具合約書各乙份(附件五),提請討論。

決議:同意簽約。

四、工學院提:檢具「國立臺灣大學工學院國立臺灣科技大學工程學院雙方合作要點」(草案)乙種(附件六),提請討論。

說明:該合作要點係依本校與國立臺灣科技大學(前身為國立臺灣工業技術學院)所訂定之合作要點訂定。

決議:修正通過。

肆、聘任案(略)

伍、臨時動議(無)

陸、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