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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大學秘書室

行政會議紀錄

第2251次會議

國立臺灣大學第二二五一次行政會議紀錄

國立臺灣大學第二二五一次行政會議紀錄

時間:九十一年七月九日(星期二)上午九時

地點:校總區第二行政大樓(農化新館)五樓第二會議室

出席:陳維昭  彭旭明  李嗣 溫振源(吳光華代)  陳振川  李東華 康明昌  包宗 

陳定信  楊永斌 楊平  柯承恩  林瑞雄(請假)  許博文  廖義男  湯明哲  吳靜雄

黃俊傑(徐治平代)

列席:吳明德  鵬 李源德  黃冠棠  黃日暉 林南榮  蔡素女   陳明姿  陳麗如 

主席:陳校長         記 錄:蔡玉玲

壹、確認上次會議紀錄

貳、報告事項

總務處報告:

一、水源校區都市計畫變更案:本校為日後辦理撥用國防醫學院房地之需,自八十五年即向台北市政府提出申請個案變更該院原址土地都市計畫「醫學及醫療研究中心」為「學校(台大)用地」,經都市發展局納入「三總附近地區都市計畫變更案」,並規劃將水源校區一半或全部劃入防災公園用地範圍,經本校表達強烈反對意見及提出結合防災公園設計藍圖後,歷經都委會四次小組審查,終獲委員同意僅劃入一公頃校地作為防災公園通路,並免依都發局建議退縮五十五公尺不得建築之限制,復經本校一再催辦後終獲都委會提六月二十七日大會審議,惟因全區以水源路、師大路、汀州路、思源街所圍街廓為範圍,尚包括數百戶居民之安置問題,大會擬定案之內容與公展時出入過大,決議會後再公展一次,經本校以時效急迫性爭取後,委員同意本校水源校區與全區計畫脫勾,個案送內政部審議,將可加速本案推動時程。

二、全校區用電契約容量均分案:本校總區目前與台電公司契約容量為九、九五○仟由於超約情形嚴重,九十年七月最高需求量已達一六、四八○仟,九十年至十二月超約附加費合計已達二二、四○八、三九七元正,以專業技術而言,調高適當之契約容量(一三、五○○仟)方可解決此問題,但依台電公司營業規則規定,本校係以二二八仟伏供電,契約容量不能超過○、○○○仟,因此,超約情形無法有效改善,因此校方另亦編列預算擬興建高壓變電站以求改善。惟經總務處訪台電公司後,商議提出利用本校區內既設之台電受電戶均分校總區契約容量之作法,經與台電人員討論評估後,總務處即全力執行此均分案計畫。本均分案費用需一、七二一萬,經積極趕工已順利於六月十日全部完工,如興建一六一仟伏變電站工程費用及工程期間超約罰款則需二億二千四百萬,兩者相比之下年內即可節省二億零七百萬元正,均分案完成後更可降低校總區高壓線負載,維護全校區供電安全。

參、討論事項

一、教務處提:本校九十一學年度學士學位班、碩士、博士班各學院及進修學士班學生學雜費收費標準,考量社會經濟狀況及本校經費收支情形,擬依九十學年度收費標準調漲百分之五(附件一),提請討論。

說明:教育部來函說明各校研定學雜費標準,除依教育部所訂之學雜費彈性方案之基本規範外,並請考量國內經濟狀況及失業率、家長負擔程度等因素,審慎辦理。

決議:調漲百分之三。

二、教務處提:檢具本校九十二學年度各學系、所招收學士班、碩(含碩士在職專班)、博士班研究生名額申請表各乙份(附件二),提請討論。

決議:通過。

三、總務處提:檢具「國立臺灣大學鹿鳴雅舍管理辦法」修正條文對照表乙份(附件三),提請討論。

決議:請依與會主管意見修正後再議。

四、總務處提:檢具國立臺灣大學教學大樓教室管理及借用辦法修正條文對照表乙份(附件四),提請討論。

決議:通過。

五、研究發展委員會提:檢具本校與澳洲國立大學(The Australian National University)學術合作協議續約草案英文本乙種(附件五),提請討論。

說明:

()本校與澳洲國立大學於一九九六年六月十一日簽約之學術合作協議,於一九九九年六月十一日已到期。因現今本校與該校仍有密切交換計劃之進行,擬與該校續約。

(二)經雙方協調後擬保留大部分舊約內容,僅修改舊約文中第五項、第八項及第九項,並更改合併第十四及第十五項內容。

決議:同意續約

六、研究發展委員會提:檢具本校與日本東京學藝大學學術交流協議書中、日文本草案各乙種(附件六),提請討論。

決議:同意簽約

七、農學院提:檢具本院附設動物醫院審議委員會設置辦法草案乙種(附件七),提請討論。

決議:修正通過。

八、進修推廣部提本校進修學士班九十二學年度招生名額如說明,提請討論。

說明:

()進修學士班九十二學年度招生名額如左表:

 

   

  

中國文學系

七0

法律學系減少二0人

應用英語學系

六0

歷史學系

七0

法律學系

六0

企業管理學系

六0

合計

三二0名

(二)現提報之九十二學年度招生名額除法律學系由原八○名改為六○名(減少二○名額),其餘均無異動。

(三)教育部原訂本校進修學士班招生名額為各學系一百人,但自八十八學年度起招生名額為中國文學系七0名、應用英語學系六0名、歷史學系七0名、法律學系八0名、企業管理學系八0名,八十九學年度無異動,九十學年度無異動,九十一學年度起企業管理學系調整為六0名(減少二0名),九十二學年度起法律學系調整為六0名(減少二0名)。

決議:通過。

九、進修推廣部提:為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公開評選廠商成立專案公司獨家經營進修推廣部之遠距教學業務,茲依九十一年六月十一日本校第二二四七次行政會議意見修改招標文件草案(附件八),提請討論。

        說明:

(一)本次修改的重點為公開評選廠商成立專案公司獨家經營進修推廣部之遠距教學業務。

(二)本案擬依政府採購法之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公開評選廠商成立專案公司相關事宜。惟所提條件仍須與廠商磋商之,最後合約仍須經行政會議通過。

決議:請廠商提出計畫書,再召開小組會議審查。

肆、聘任案(略)

伍、臨時動議(無)

陸、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