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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大學秘書室

行政會議紀錄

第2290次會議

國立臺灣大學第二二九0次行政會議紀錄

國立臺灣大學第二二九0次行政會議紀錄

時間:九十二年四月二十九日(星期二)下午三時

地點:校總區第二行政大樓(農化新館)五樓第二會議室

出席:陳維昭  吳靜雄  陳泰然 溫振源  陳振川  彭鏡禧 王    包宗和  陳定信  楊永斌 

楊平世  柯承恩  王榮德  許博文  許宗力  湯明哲  李琳山  黃俊傑

列席:項    賴飛羆(陳俊良代)  李源德  何憲武(溫振源代)  黃日暉 林南榮  蔡素女  許世明 

鄭欽龍  陳麗如 

主席:陳校長                            記錄:蔡玉玲

壹、確認上次會議紀錄

    第二二八九次行政會議紀錄討論事項第二案決議文字修正為:「修正通過。」,各節次上下課時間如下:

上下午

    

    

節 次

 

八:一0

九:00

九:一0

十:00

十:二0

十一:一0

十一:二0

十二:一0

一:二0

二:一0

二:二0

三:一0

三:三0

四:二0

四:三0

五:二0

五:三0

六:二0

 

 

 

 

 

貳、報告事項

研究發展委員會報告:

一、生物資源暨農學院園藝學系接受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委託辦理「加強基因轉殖植物生物安全管理計畫」,經

費總計新台幣肆佰萬元整。

二、生物資源暨農學院畜產學系接受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委託辦理「豬與土雞繁殖力表現體cDNA晶片研發計畫」,經費總計新台幣壹仟伍佰玖拾貳萬陸仟元整。

 

 

參、討論事項

一、教務處提:檢具本校管理學院碩士在職專班知識管理組中、英文學位證書格式草案各乙份(附件一),再提請討論。

說明:

(一)目前本校碩士班之一般生及在職專班生之中、英文學位證書格式皆相同,茲因管理學院碩士在職專班知識管理組為隸屬於院下之跨系所學程,經九十二年元月EMBA委員會會議決議,擬將其中文學位證書之系所主任副署改為院長副署;英文學位證書則刪除系所主任副署,保留院長、教務長副署及校長署名。

(二)本案前經九十二年元月二十一日本校第二二七七次行政會議討論決議:「請依與會主管意見檢討研議後…再提討論。」。

決議:修正通過。

二、教務處提:檢具本校光電工程學研究所與國立陽明大學生醫光電研究所校際選課合作協議書草案乙種(附件二),提請討論。

決議:通過。

三、教務處提:檢具本校九十二學年度行事曆草案乙種(附件三),提請討論。

說明:

(一)九十二學年度第一學期上課開始日期訂於九十二年九月十五日(星期一),學期結束日訂於九十三年一月十六日(星期五),本學期開始上課至學期考試結束共計十八週。

(二)九十二學年度第二學期上課開始日期訂於九十三年二月十六日(星期一),學期結束日訂於九十三年六月廿一日(星期一),本學期開始上課至學期考試結束共計十八週又二天,全學年共計三十六週又二天。

(三)為考量本校教職員生能避開返鄉掃墓交通尖峰時刻,提前返鄉掃墓及便利本校社團於學期間安排社團活動,擬於九十三年四月二日採彈性放假,將原訂第二學期考試結束日由六月十八日延至廿一日(十九、二十日為星期六、日)。

決議:修正通過。

四、教務處提:生物資源暨農學院森林學系擬更名為「森林環境暨資源學系(所)」,茲檢具計畫書乙份(附件四),提請討論。

決議:請依與會主管意見修正後提校務會議討論。

五、研究發展委員會提: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擬請本校協助其評估投資申請案,檢具委託契約書乙種(附件五),提請討論。

決議:修正後同意簽約。

六、研究發展委員會提:檢具新竹生物醫學園區籌備處組織規程及編制表草案各乙份(附件六),提請討論。

說明:

(一)新竹生物醫學園區計畫業經九十二年三月二十八日行政院院臺科字第0九二00一二一四二號函核准,茲依核定之計畫內容,該籌備處責由本校負責設立,並負責園區所有籌建規劃與協調事宜。

(二)考量籌備處需負責工程營建及管理、都市計畫、醫院(含質子中心)規劃、生醫研究計畫之規劃與推動、生醫產業整合、招商管理、投資管理及行政業務,擬分設園區建管組、醫療業務組、生醫研究規劃組、生醫產業組和綜合業務組,掌理相關事宜,員額編制共四十人(含專、兼任,不含諮詢顧問與規劃顧問小組委員)。

決議:修正通過。

七、研究發展委員會提:為激勵本校教師提昇研究水準,追求學術卓越,檢具本校提昇學術研究激勵辦法制訂準則草案乙種(附件七),提請討論。

決議:修正通過。

八、醫學院提:本院附設醫院提出整併北護醫院之條件如附件八,提請討論。

決議:原則同意。

九、工學院提:茲提名化學工程學系呂維明教授為本校名譽教授,請討論。

說明:本案依據名譽教授致聘辦法第二條第一項第一款:「教學研究成績卓著,或曾兼任行政職務,對於校務之規劃、建設與發展有重大貢獻,且在本大學連續擔任專任教授十五年以上。」及第二款「學術上有特殊貢獻,享有國際聲譽,且在本大學擔任專任教授七年以上。」規定辦理。

決議:通過。

十、工學院提:茲提名土木工程學系顏清連教授為本校名譽教授,請討論。

說明:本案依據名譽教授致聘辦法第二條第一項第一款:「教學研究成績卓著,或曾兼任行政職務,對於校務之規劃、建設與發展有重大貢獻,且在本大學連續擔任專任教授十五年以上。」及第二款「學術上有特殊貢獻,享有國際聲譽,且在本大學擔任專任教授七年以上。」規定辦理。

決議:通過。

十一、電機資訊學院提:檢具本校與華宇電腦股份有限公司「建教合作契約」及與該公司董事長李森田先生「捐贈契約書」草案各乙份(附件九),提請討論。

決議:「捐贈契約書」通過,「建教合作契約」修正通過,同意簽約。

十二、法律學院提:檢具亞洲法律機構瞭解備忘錄草案中、英文本各乙份(附件十),提請討論。

決議:通過。

肆、聘任案(無)

伍、臨時動議(無)

陸、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