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大學第二三0五次行政會議紀錄
時間:九十二年八月二十六日(星期二)上午九時
地點:校總區第二行政大樓(農化新館)五樓第二會議室
出席:陳維昭 吳靜雄(請假) 陳泰然 溫振源 陳振川 彭鏡禧 王 瑜 包宗和 陳定信
楊永斌 楊平世(林國慶代) 林嬋娟 王榮德 貝蘇章 許宗力 林曜松 湯明哲
李琳山 黃俊傑(蘇以文代)
列席:項 潔(林光美代) 賴飛羆(陳俊良代) 李源德 何憲武 黃日暉 林南榮 蔡素女
陳麗如
主席:陳校長
記錄:蔡玉玲
壹、確認上次會議紀錄(確認通過)
貳、報告事項
一、教務處報告:為使本校教學經費資源合理分配及有效運用,自九十二學年度起超支鐘點費之核計,以學期中各級教師「實際教學授課時數」超過聘約規定應授基本時數時(教授八小時,副教授九小時,助理教授及講師十小時),始核發超支鐘點費。惟超支最高鐘點時數除教育學程中心依其規定辦理外,其餘授課教師仍依現行之規定以四小時為上限,特提會報告。
二、醫學院報告:本院附設醫院擬與國光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生物科技與臨床醫學研發技術暨雙方未來全方位共同開發新醫療技術、藥品(新藥品)、醫療器材等相關之生物科技及臨床醫療技術等合作事宜,檢具合作意向書草案乙份(附件一),提會報告。
三、醫學院報告:本院附設醫院擬與聲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關節聽診研究」學研合作研究,檢具合作意向書草案乙份(附件二),提會報告。
四、總務處報告:鑑於校內常有因路況不熟之計程車到處亂竄,未遵守規定速限致危害師生行路安全,如與特定優良廠商簽訂合約,除可要求遵守本校相關規定外,並可因規模經濟而爭取優惠價格,茲檢具與大文山安全、青溪計程車業者之合約書草案乙份如附件三,提會報告,並於本處網站上推薦供全校師生參考。
說明:臺北市政府每年均針對設置計程車服務品牌之計程車業者進行服務評鑑,評鑑項目包括業者紀錄資料、車輛外觀、車輛內部、駕駛人服務態度、公司組織營運訪查等五項,評鑑作業除公司營運訪查外,尚包括實地乘車調查。經從連續兩年均獲得整體評鑑之優等廠商挑選,並考慮師生人身安全及便利臨時叫車,以營業區域鄰近本校之無線電計程車業者為本校簽約優先考量對象。復經洽談大文山安全、清溪二家業者,除不額外收取無線電叫車及開後車廂之費用外,且願意提供本校教職員工生車資九折優惠,無線電叫車及派車均有電話錄音或電腦登錄等服務,對於保障師生乘車安全有莫大助益。
五、人事室報告:體育室王同茂教授因自九十二年八月一日起兼任體育室主任,擬停止九十二年八月一日至九十三年七月三十一日之休假研究,業奉核定辦理。
六、人事室報告:配合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新訂「補助延攬研究學者作業要點」,訂定本校該類人員聘書及聘約格式如附件四,提會報告。
參、討論事項
一、教務處提:工學院高分子科學與工程學研究所碩士班學位名稱中文為工學碩士,英文名稱為「Master
of Science(M.S.)」,博士班學位名稱中文為工學博士,英文名稱為「Doctor of Philosophy (Ph.D.)」,提請討論。
決議:通過。
二、教務處提:生命科學院植物科學研究所碩士班學位名稱中文為理學碩士,英文名稱為「Master
of Science(M.S.)」,博士班學位名稱中文為理學博士,英文名稱為「Doctor of Philosophy (Ph.D.)」,提請討論。
決議:通過。
三、教務處提:檢具本校文學院戲劇學系與國立臺北師範學院音樂教育學系校際選課合作協議書草案乙份(附件五),提請討論。
決議:修正後同意簽約。
肆、聘任案(略)
伍、總務處補充報告:本校因應行政院收回校外宿舍土地之措施如附件六。
陸、臨時動議(無)
柒、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