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大學第二三二九次行政會議紀錄
時間:九十三年二月十七日(星期二)下午三時
地點:校總區第二行政大樓(農化新館)五樓第二會議室
出席:陳維昭
吳靜雄 陳泰然 溫振源 陳振川
彭鏡禧 王 瑜(羅清華代) 包宗和
陳定信(蕭裕源代)
楊永斌 楊平世 洪茂蔚
王榮德 貝蘇章 羅昌發
林曜松
湯明哲 李琳山 黃俊傑
列席:項 潔
賴飛羆 李源德 何憲武
黃日暉 林南榮 蔡素女 陳麗如
主席:陳校長
記錄:蔡玉玲
壹、確認上次會議紀錄
一、討論事項第一案生命科學院生命科學系及第二案動物學研究所之「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辦法」及「教師評審委員會評審作業要點」再修正如附。
二、討論事項第七案本校各學院新聘專任教師聘任作業準則再修正如附。
貳、報告事項
一、研究發展委員會報告:
(一)醫學院癌症研究中心接受行政院衛生署國民健康局委託辦理「九十三年度臺灣地區癌症登記工作計畫」,經費總計新台幣壹仟肆貳萬陸仟元整。
(二)醫學院癌症研究中心接受行政院衛生署國民健康局委託辦理「九十三~九十四年臺灣地區子宮頸癌篩檢登記工作」,經費總計新台幣壹仟陸佰柒拾參萬參仟元整。
二、會計室報告:
(一)九十三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業經立法院三讀通過,立法院決議通案刪減原則如左:
1.正副首長特別費統刪二○%。 2.業務費統刪一‧五%。 3.「獎補助費」統刪三%,其中法定支出部分(含人事費補助款)刪減一‧五%。
4.「設備及投資」刪減二%,已發包工程及土地徵收除外。
(二)教育部依上開原則3.及4.刪減本校原核定補助款八○、○四九千元,其中包括:
1.教學研究經費補助款原列四、一一三、二二二千元(內含人事費補助款三、三○○、三五七千元及業務費補助款八一二、八六五千元)係編列於該部之「獎補助費」,依上述第3.項原則,人事費補助款刪減一‧五%計刪減四九、五○五千元,業務費補助款刪減三%計刪減二四、三八六千元,以上共計減列七三、八九一千元,核列四、○三九、三三一千元。
2.資本支出補助款原列五一八、○○○千元(內含延續性工程一六八、○○○千元及圖儀設備三五○、○○○千元) 依上述第4.項原則,除該部核定之工程補助款外刪減二%,計刪減六、一五八千元,核列五一一、八四二千元。
三、教務處報告:本校九十二學年度第一學期學士學位班、碩、博士班各學院教師應送成績之截止日為九十三年二月四日,經以書面催繳,至二月十二日下午五時止,未送成績或繳交之成績未達該班人數之五0%之教師名單如附件一,請協助催繳。
參、討論事項
一、人事室提:本校一級單位技正員額與技術人員之員額比擬調整為一:五為原則,提請討論。
說明:
(一)查本校第一八七九次行政會議決議略以:「…技正員額改以設限員額比例方式辦理,並以佔一級單位技術人員員額數六分之一為原則。」。
(二)本校目前面臨技正員額超出現行比例限制之單位計有學務處、理學院、社科學院、醫學院、生農學院及生命科學院計六單位,該等單位遇有技正缺時,均擬循與校方換借技士方式遞補技術人員,鑑於本校技士編制員額將逐漸減列,實難有餘額與之交換,又本校技正編制員額七十一名,以現一比六之比例控管,各單位總計技正員額四十八名,建議修正各單位技正佔技術人員之比例限制。
決議:通過。
二、生物資源暨農學院提:檢具本院實驗林管理處審議委員會設置辦法修正草案條文對照表乙份(附件二),提請討論。
決議:修正通過。
三、教務處提:檢具本處師資培育中心相關法規修正草案條文對照表各乙份(附件三),提請討論。
說明:配合師資培育法之修訂,本處教育學程中心依規定更名為「師資培育中心」,設置辦法修正案業經九十二學年度第一學期第二次校務會議通過,並報經教育部核定,茲擬修正該中心各相關法規:「課程委員會設置辦法」、「招生委員會設置辦法」、「實習輔導委員會設置辦法」、「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辦法」、「合聘及支援教師遴選、合聘及續聘辦法」、「教師評估辦法」、「教師聘任評審作業要點」、「教師升等評審作業要點」及「師資培育專門科目認定辦法」。
決議:「課程委員會設置辦法」、「實習輔導委員會設置辦法」、「教師升等評審作業要點」及「師資培育專門科目認定辦法」修正通過,其餘通過。
肆、聘任案(略)
伍、臨時動議
秘書室提:本校校長人選推荐作業要點及校務會議推選校長候選人投票辦法修正案經人事室提九十三年二月十日第二三二八次行政會議討論通過,茲以本校校務會議代表連署擬具相關提案送校務會議,與前開二修正案之條文內容雷同,經協調後擬將校務會議代表連署之提案意見納入,再予修正如附件四送校務會議討論,是否可行?提請討論。
決議:通過。
陸、散會(下午四時十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