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大學第二三三二次行政會議紀錄
時間:九十三年三月九日(星期二)下午三時
地點:校總區第二行政大樓(農化新館)五樓第二會議室
出席:陳維昭
吳靜雄 陳泰然 溫振源 陳振川
彭鏡禧(葉國良代) 王 瑜 包宗和
陳定信 楊永斌 楊平世
洪茂蔚 王榮德 貝蘇章
羅昌發 林曜松(何國傑代)
湯明哲 李琳山 黃俊傑
列席:項 潔
賴飛羆 李源德(林芳郁代) 何憲武
黃日暉 廖菊蘭 蔡素女 許文翰
陳麗如
主席:陳校長
記錄:蔡玉玲
壹、 確認上次會議紀錄
第二三三一次會議紀錄討論事項第二案本校「組織規模與未來發展調控準則」及「教師員額調控準則」再修正如附。
貳、報告事項
一、總務處報告:有關國立編譯館及原委會舊址命名案,說明如左:
(一)國立編譯館(新舊館)業經行政院核准撥用,並囑地政事務所完成管理機關變更登記為本校,其館舍名稱經本處依本校校舍命名原則第五點規定,邀集文學院代表(中文系)、校規小組、大氣系及地理系等相關人員於九十二年五月二日及十月二十二日兩次討論後,同意以「展書樓」命名,以取正氣歌「風檐展書讀,古道照顏色」之意,並紀錄國立編譯館原編譯書籍之功能。
(二)原委會舊址大樓分配與地理系之館舍,依地理系原簽擬以「地理系館」命名,經協調後同意以「地理館」命名。經提會報告,該館名稱請再檢討協商。
二、人事室報告:為辦理本校九十三學年度專任教師(含研究人員)及助教續聘、晉薪案,擬具專任教師(含研究人員)及助教晉薪、一年聘期、二年聘期名冊三種,擬分別函請各學院、系(科)所及共同教育委員會(體育室)、教務處(師資培育中心)就一年聘期、二年聘期部分檢討並簽擬「續聘」、「不續聘」意見後於四月底前送本室彙辦;至晉薪名冊因名冊內所列各教師(含研究人員)及助教於九十三學年度均仍在聘期有效期限內(聘約截至九十四年七月底止),擬請院、系(科)所等閱後於四月底前送本室併案彙辦。有關辦理原則如附件一,提會報告。
參、討論事項
一、學務處提:檢具本校「膳食協調委員會組織規程」暨「餐廳及福利社膳食衛生安全管理辦法」各修正草案條文對照表乙份(附件二),提請討論。
決議:修正通過。
二、工學院提:本院擬於九十二學年度成立「先進科學視算中心」,檢具該中心計畫書及設置辦法草案各乙種(附件三),提請討論。
決議:修正通過。
三、教務處提:依本校日本綜合研究中心評鑑報告(附件四),擬停辦本校「日本綜合研究中心」業務,提請討論。
說明:
(一)「日本綜合研究中心」自民國八十二年八月正式成立,至今尚無法充分發揮與達成預定任務,對於本校之考核實有負面影響,又基於全校資源與空間之分配考量,建議予以停辦。
(二)鑒於「日本研究(Japan
Study)」議題對本國實屬重要,有其必要性,如本校未來成立「國際暨區域研究中心」,建議將此議題納入研究。
決議:通過,提校務會議討論。
四、人事室提:有關凝態科學研究中心簽請升等名額及人員升等作業程序與理學院合併乙案,提請討論。
說明:
(一)凝態科學研究中心現有專任正研究員(含教授)三人,副研究員(或副教授)五人及助理研究員二人,共十人,為解決中心人員過少,面臨升等員額之迫切問題,該中心提議升等員額與理學院合併,並透過理學院之升等作業程序完成該中心人員之升等。
(二)有關升等名額合併計算:如同意凝態中心與理學院合併計算,其他學院教師及研究人員升等員額是否亦合併計算?(如附設醫院研究人員與醫學院教師合併計算、實驗林管理處研究人員與生農學院教師合併計算、水工試驗所研究人員與工學院教師合併計算)
(三)有關升等作業程序與理學院合併辦理:目前該中心研究人員經中心教評會、全校性研究中心教評會、校教評會三級審查,以該中心與理學院同屬一級單位,如二級審查由理學院院教評會辦理,是否妥適?
(四)該中心建議如獲通過,是否自辦理九十三學年度升等時適用?以上併請討論。
決議:同意凝態科學研究中心升等名額與理學院合併計算,自辦理九十三學年度升等時適用。至二級審查單位請理學院與該中心協商提出方案。
五、研究發展委員會提:檢具本校與韓國浦項科技大學學術合作協議書中、英、韓文本草案各乙份(附件五),提請討論。
決議:修正通過,同意簽約。
六、工學院提:檢具本院提昇學術研究推薦辦法草案乙種(附件六),提請討論。
決議:修正通過。
肆、聘任案(略)
伍、臨時動議
醫學院提:本院附設醫院為辦理器官捐贈移植業務需要,擬與各醫院簽訂合作契約,檢具合作契約書草案乙份(附件七),提請討論。
決議:請依與會主管意見修正後通過。
陸、散會(下午五時十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