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大學第二三五五次行政會議紀錄
時間:九十三年九月七日(星期二)下午三時
地點:校總區第二行政大樓(農化新館)五樓第二會議室
出席:陳維昭
吳靜雄
陳泰然 黃宏斌
陳振川(徐炳義代)
彭鏡禧(葉國良代)
王 瑜(張慶瑞代) 包宗和 陳定信
楊永斌 蔣丙煌 洪茂蔚 王榮德(吳淑瓊代)
貝蘇章 羅昌發
林曜松(何國傑代) 林嬋娟
李琳山 黃俊傑(請假)
列席:項 潔
賴飛羆
林芳郁
何憲武
黃日暉 江元秋 蔡素女
陳麗如
主席:陳校長 記錄:蔡玉玲
壹、確認上次會議紀錄
第二三五四次行政會議討論事項第四案決議文字修正為:「不發表正式聲明,由校長在紀念活動中適當表達」。
貳、報告事項
一、人事室報告:生物資源暨農學院農業化學系陳尊賢教授因自九十三年八月一日起擔任該系主任職務,擬撤回原奉核定之九十三學年度休假研究案,業奉核定辦理。
二、研究發展委員會報告:
(一)水工試驗所接受行政院經濟部水利署委託辦理「水庫戰備檢查暨緊急應變演習規劃計畫」,經費總計新台幣參佰壹拾伍萬元整。
(二)農業陳列館接受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委託辦理「建立生物多樣性教育推廣中心示範計畫」,經費總計新台幣陸佰肆拾玖萬貳仟元整。
三、圖書館報告:萬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捐贈「多媒體資產與製播整合系統(Multimedia Digital Workflow│MDW)」軟體乙套予本館,該套軟體為萬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專利產品,市售價值約為新臺幣五百零四萬元,可供本館進行各項影音資料數位化及管理業務,本案已簽請校方頒發感謝狀以感謝該公司愛校美意。
參、討論事項
一、教務處提:為配合追求卓越之目標,擬修正本校教師評估準則,檢具該準則修正草案條文對照表乙份(附件一),提請討論。
決議:修正通過,提校務會議討論。
二、學務處提:依大學法及其施行細則有關研究所名稱之規定,檢具本校研究生助學金實施辦法修正草案條文對照表乙份(附件二),提請討論。
決議:通過。
三、學務處提:財團法人台積電文教基金會擬捐助本校設置台積電獎學金,茲檢具合約書及施行辦法各乙份(附件三),提請討論。
決議:合約書通過,同意簽約。
四、人事室提:本校九十三學年度教師及研究人員升等案,經彙整各學院及共同教育委員會推薦資料,計副教授升等教授三十人、助理教授升等副教授二十七人(含凝態中心二名助理研究員升等為副研究員)、講師升等副教授二人、講師升等助理教授七人,總計六十六人,另九十三學年度研究人員升等案,僅凝態科學研究中心推薦助理研究員升等副研究員二人(依九十三年三月九日第二三三二次行政會議決議:該中心九十三學年度升等名額與理學院合併計算);茲檢附升等教師人數統計表、名單及升等初核結果意見彙整表各乙份(附件四),提請討論。
說明:
(一)各院會推薦各等級教師升等人數,均依九十三年三月二十三日第二三三四次行政會議分配名額,及專案奉准預借小數部分名額辦理。(奉准預借名額者計有:體育室預借新制講師升等助理教授名額一名,餘額-0.74併入九十四學年度升等名額累計計算。並經九十三年七月六日第二三四八次行政會議通過同意體育室九十三學年度新、舊制講師升等名額流用。)
(二)有關本次升等各院、系辦理升等著作送審情形,除社科、法律、工、電資學院及共教會、凝態中心係僅由院或系一級送審外,餘皆由系、院二級分別或院委託送審,總數皆至少有四份,符合本校升等著作送審份數相關規定。
(三)送審代表作如僅一篇且僅係被接受而尚未發表者,應依教育部規定於一年內發表,並於發表後二個月內送交人事室查核存檔,倘因可歸責於送審者事由致未能於規定期限內發表者,應報教育部撤銷其教師資格,並追繳該等級之教師證書。
決議:通過,提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審議。
五、電機資訊學院提:本院電機工程學系研究大樓業經教育部同意以經費自籌方式興建,檢具本校與明基電通暨友達光電股份有限公司「擴建校舍捐贈契約書」乙份(附件五),提請討論。
決議:修正通過。
肆、聘任案(略)
伍、臨時動議(無)
陸、散會(下午四時三十五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