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大學第二三五六次行政會議紀錄
時間:九十三年九月十四日(星期二)下午三時
地點:校總區第二行政大樓(農化新館)五樓第二會議室
出席:陳維昭
吳靜雄
陳泰然 黃宏斌
陳振川
彭鏡禧(夏長樸代) 王 瑜
包宗和 陳定信 楊永斌
蔣丙煌 洪茂蔚 王榮德 貝蘇章 羅昌發 林曜松 林嬋娟 李琳山(請假) 黃俊傑
列席:項 潔
賴飛羆(廖婉君代)
林芳郁
何憲武
黃日暉 江元秋 蔡素女
柯慶明 陳麗如
主席:陳校長 記錄:蔡玉玲
壹、確認上次會議紀錄(確認通過)
貳、報告事項
一、總務處報告:本校位於基隆路三段一五五巷園藝分場旁之丙案徵收東側基地於九十二年十一月二十八日會同臺北市政府完成地上物拆遷,目前委請建築師辦理規劃中,其中B、C區基地擬徵詢全校各單位開發使用意願,惟須投入自籌資源。B基地面積432坪,允許建築面積173坪,允許建築樓地板面積1,037坪;C基地面積323坪,允許建築面積129坪,允許建築樓地板面積775坪。亦可合併使用則基地面積715坪,允許建築面積286坪,允許建築樓地板面積1,716坪,規劃基地範圍圖如附件一,歡迎各單位提出規劃構想(含用途、期程、經費來源)送本處彙辦。
二、電機學院報告:檢具本院電機工程學系系主任推薦辦法修正草案條文對照表乙份(附件二),提會報告。
參、討論事項
一、出版中心提:依行政院修訂「政府出版品管理辦法」及九十三年五月十八日本校第二三四二次行政會議決議,檢具本校出版品管理辦法草案乙種(附件三),提請討論。
決議:修正通過,請法律學院羅院長協助修正後提下次會議確認。
二、社會科學院提:本院新聞研究所為清楚分隔教師評審作業之聘任與升等條文,及配合本院修訂升等推薦辦法,擬廢止該所教師評審作業要點,檢具該所教師聘任規則及教師升等規則草案條文對照表各乙份(附件四),提請討論。
說明:人事室併提修正意見如附。
決議:再議。
三、社會科學院提:檢具本院新聞研究所提昇人文社會領域學術研究辦法草案乙種(附件五),提請討論。
決議:再議。
四、研究發展委員會提:檢具本校與波蘭華沙大學學術交流合作協議書中、英文本草案各乙份(附件六),提請討論。
決議:修正通過,同意簽約。
五、工學院提:茲依本校「頒授名譽博士學位實施要點」,擬舉薦楊祖佑先生為本校名譽博士學位候選人,提請討論。(附件七)
說明:楊院士重要資歷:我國中央研究院院士,美國國家工程院院士,美國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Santa Barbara 校長。
決議:通過,提本校名譽博士學位審查委員會。
肆、聘任案(略)
伍、臨時動議(無)
陸、散會(下午四時五十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