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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大學秘書室

行政會議紀錄

第2361次會議

國立臺灣大學第二三六一次行政會議紀錄

國立臺灣大學第二三六一次行政會議紀錄

時間:九十三年十月二十六日(星期二)下午三時

地點:校總區第二行政大樓(農化新館)五樓第二會議室  

出席:陳維昭(陳泰然代)  吳靜雄(陳泰然代)  陳泰然 黃宏斌(謝尚賢代)  陳振川 

彭鏡禧(夏長樸代)    瑜(郭鴻基代)  包宗和  陳定信  楊永斌  蔣丙煌  洪茂蔚 

王榮德  貝蘇章(吳瑞北代)  羅昌發  林曜松  林嬋娟  李琳山(請假)  黃俊傑

列席:項    賴飛羆(廖婉君代)  林芳郁  何憲武  黃日暉 江元秋  蔡素女(請假)  陳麗如   

主席:陳教務                 記錄:蔡玉玲

壹、確認上次會議紀錄(確認通過)

貳、報告事項

人事室報告:本校職員年終考績甲等比例預留學校可以調整之空間案,經提本校九十三年職員考績委員會第二次會議決議:

一、初期為試辦性質,學校預留2%,並自九十四年度起實施(即九十四年年終辦理考績時適用)。又該預留名額如何調配乙節,因考量教學單位與行政單位業務性質差異,其評比指標於辦理初期先區分為學院及行政單位二群組,由人事室召集二群組代表人員開會彙整意見後提考績會訂定。前述二群組代表,由各一級單位推派人員一名並加上考績委員會委員組成,又各群組所訂評比指標應儘量避免差異過大,最好是一半以上之指標能夠重疊。

二、據前意見調查副校長室表示,現行考績方式對僅有一人之單位不公平乙節,有關校長室、副校長室職員是否應歸屬秘書室編制乙節,請人事室依權責辦理。

三、行政院人事行政局現行推動之績效獎金制度,本校可以考慮於明年年底前訂出實施辦法並自九十五年度起試辦,屆時本案甲等比例學校預留名額調配問題將可配合辦理。又為期能訂出一套適合本校單位及人員之考評制度,建議管理學院院長推薦適當教師,針對本案及績效獎金制度做一專案研究,以提供本校做為草擬辦法及執行之重要參考。

參、討論事項

一、教務處提:醫學院物理治療學系博士班學位名稱中文為哲學博士,英文名稱為Doctor of Philosophy (Ph.D.),提請討論。

決議:通過。

二、工學院提:本院應用力學研究所為正確反映場地借用相關成本,擬修正該所「國際會議廳及會議室與階梯教室借用管理辦法」第六條收費標準,檢具該修正草案乙份(附件一),提請討論。

決議:通過。  

三、教務處提:理學院心理學研究所一般心理學組碩士班學位名稱中文為理學碩士,英文名稱為Master of Science (M.S.)」,博士班學位名稱中文為理學博士,英文名稱為Doctor of Philosophy (Ph.D.),提請討論。

決議:通過。

四、教務處提:理學院心理學研究所臨床心理學組碩士班學位名稱中文為理學碩士,英文名稱為Master of Science (M.S.)」,博士班學位名稱中文為理學博士,英文名稱為Doctor of Philosophy (Ph.D.),提請討論。

決議:通過。

五、人事室提:依行政院「公文書橫式書寫推動方案」,自九十四年一月一日起所有公文書均應改為橫式書寫,擬配合修訂本校專、兼任教師、客座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專案計畫及卓越計畫教學研究人員聘書、聘約、應聘書、契約書等格式、內容及發聘流程如附件二,提請討論。

決議:修正通過。

肆、聘任案(無)

伍、臨時動議

人事室提:本校國防工業博士後研究人員人事管理及待遇準則,及本校國防工業博士後研究人員聘用契約書修正草案業經九十三年十月十二日第二三五九次行政會議通過,準則第九條及契約書第十三條條文內容有關進修部分經與國防部確認,擬再修正如附件三,再提請討論。

決議:通過。

陸、散會(下午四時十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