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大學第2372次行政會議紀錄
時間:94年1月11日(星期二)下午3時
地點:校總區農化新館5樓第2會議室
出席:陳維昭
吳靜雄
陳泰然(許峰治代) 黃宏斌 陳振川
彭鏡禧 王 瑜
包宗和 陳定信 楊永斌
蔣丙煌
洪茂蔚 王榮德 貝蘇章 羅昌發
林曜松 林嬋娟(周禮鶴代) 李琳山
黃俊傑
列席:項 潔
賴飛羆
林芳郁
何憲武
黃日暉 江元秋 蔡素女 陳麗如
主席:陳校長
記錄:蔡玉玲
壹、確認上次會議紀錄(確認通過)
貳、報告事項
一、人事室報告:社會科學院社會學系曾嬿芬教授因系上人力不足,擬撤銷93學年度第2學期休假案,業奉核定辦理。
二、研究發展委員會報告:理學院海洋研究所接受經濟部中央地質調查所委託辦理「臺灣西南海域天然氣水合物賦存區地質調查研究─地球物理調查」計畫,經費總計新台幣2,550萬元整。
參、討論事項
一、教務處提:檢具94學年度學系及進修學士班擬招收二年級轉學生名額表乙份(附件1),提請討論。
說明:
(一)教育部85年1月5日台(85)高84065351號函,同意本校招收轉學生考試對缺額未達原核定及分發名額5%之學系,可在該百分比範圍內酌增招收名額;惟學生總數不應超過原核定及分發新生總數規定辦理。依此原則計算本年度可招收名額,計原核定名額3,879名,現有名額3,510名,合計缺額369名,可招收496名。經彙整各學系依部訂原則填報之擬招收名額表,統計列出94學年度擬招二年級轉學生名額共計313名(含進修學士班54名)。
(二)另依據教育部91年3月26日台(91)高(一)字第91039066號函准「國立臺灣大學轉學生招生辦法」第6條:「本校各學系學士班(含進修學士班)得以前一學年度缺額招收轉學生;所指缺額不含保留入學資格及休學造成之缺額。辦理轉學招生後,其學生總數不超過原核定及分發新生總數。」規定辦理。
決議:通過。
二、人事室提:本校職員陞任(遷調)評分標準表業依93年10月5日本校第2358次行政會議決議,提經本校職員陞遷甄審委員會討論修正如附件2,提請討論。
說明:
(一)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7條及其施行細則第5條規定及行政院為全面帶動公務人員研習英語風氣,於「行政院及所屬各級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公務人員陞任評分標準表」中「個別選項」增列「英語能力」項目,並自93年8月23日生效。
(二)陞任(遷調)評分標準表增訂「英語能力」評分項目及調整各項配分依職工聯誼會意見修正如下︰
1.「職務歷練」最高分由10分調降為8分;「訓練及進修」最高分由5分調降為3分;「發展潛能」最高分由13分調降為12分;「領導
(協調)能力」最高分維持12分;「英語能力」最高分以5為限。合計40分。
2.「訓練及進修」細項刪除「三天以上未達一週」及「四週以上」之計分,配分修正為「一週以上未達二週」計1分,「二週以上未達三週」計2分,「三週以上」計3分,「終身學習護照登錄二十一小時以上」計1分。
3.「英語能力」細項配分如下:「初級」計2分、「中級」或「中高級」計4分、「高級」或「優級」計5分。
(三)另依教育部93年11月23日台人(一)字第0930143570號函之規定,有關本校職員陞遷序列表(已銓敘職員適用)第9、8、4序列,列有不同職務列等之職務(最高列等相同,最低列等不同),為免陞任評分採同一標準而造成不公平,擬於陞任(遷調)評分標準表「年資」、「考績(成)」、「獎懲」及「訓練及進修」等項所稱「同職務列等」增加同一陞遷序列職務列等不同時,以相同職等且銓敘合格實授之資歷始予採計之規定。
決議:通過。
三、研究發展委員會提:檢具本校與蒙古醫科大學學術交流合作協議書中、英文本草案各1份(附件3),提請討論。
決議:同意簽約。
四、研究發展委員會提:檢具本校與日本北海道大學學術交流協議書及學生交流備忘錄中、日文本各草案1份(附件4),提請討論。
決議:修正通過,同意簽約。
五、教務處提:電機資訊學院擬申請辦理「資訊產業研發」、「電機電信電子產業研發」及「顯示光電科技產業研發」碩士專班94學年度秋季班招生,檢具該3專班開辦計畫書及招生簡章乙份(附件5),提請討論。
說明:
(一)依教育部「大學校院設置產業研發碩士專班推動實施要點」及教育部台高(一)字第0930165863號函辦理。
(二)該3專班93學年度春季班招生名額154名,已辦理考試作業,訂於1月14日放榜,報名考生計195名,擬錄取約70名。
決議:通過。
六、教務處提:本校「專任教師每週授課時數計算標準及超授鐘點費核支準則」,業依93年12月25日本校93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校務會議決議修正第三條如附件6,提請討論。
決議:通過。
七、生物資源暨農學院提:檢具陽明山國家公園所屬天溪園委託經營管理契約書草案1份(附件7),提請討論。
決議:修正通過。
肆、聘任案(略)
伍、臨時動議(無)
陸、散會(下午4時5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