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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大學秘書室

行政會議紀錄

第2385次會議

國立臺灣大學第2385次行政會議紀錄

國立臺灣大學第2385次行政會議紀錄

時間:94年5月3日(星期二)下午3時

地點:校總區農化新館5樓第2會議室

出席:陳維昭  吳靜雄(請假)  陳泰然 黃宏斌  陳振川  彭鏡禧      包宗和  陳定信  楊永斌  蔣丙煌(張尊國代)

 洪茂蔚  王榮德  貝蘇章  羅昌發  林曜松(葉開溫代)  

林嬋娟  李琳山  黃俊傑(請假) 

列席:項    賴飛羆  林芳郁  何憲武  黃日暉 江元秋 

蔡素女(請假)  吳乃立  陳永祥  黃玲月  陳麗如

主席:陳校                             記錄:蔡玉玲

壹、  確認上次會議紀錄

2384次行政會議第四案本校與財團法人紡織產業綜合研究所合作協議書再修正如附。第十三案本校與IBM公司簽訂合作備忘錄中、英文本草案,再修正後提下次會議確認。其餘確認通過。

貳、報告事項                               

計算機及資訊網路中心報告:94年度台大英文網頁比賽得獎名單如下,擬於人事室辦理9月份教師節慶祝茶會中頒獎:

甲組:

第一名:圖書館               獎金6萬元及獎牌

第二名:管理學院             獎金4萬元及獎牌

第三名:計算機及資訊網路中心 獎金2萬元及獎牌

佳作:生物資源暨農學院       獎牌

佳作:附設醫院               獎牌

乙組

第一名:奈米科技研究中心        獎金6萬元及獎牌

第二名:大氣科學系暨研究所      獎金5萬元及獎牌

第三名:電機工程學系暨研究所 獎金4萬元及獎牌

第四名:地質科學系暨研究所      獎金3萬元及獎牌

第五名:土木工程學系暨研究所 獎金2萬元及獎牌

佳作:財務金融學系           獎牌

佳作:化學系暨研究所            獎牌

佳作:資訊管理學系暨研究所      獎牌

佳作:化學工程學系暨研究所      獎牌

佳作:國際企業學系暨研究所      獎牌

參、討論事項

一、工學院提:檢具本院組織規模及發展規劃辦法草案1種(附件1),提請討論。

說明:教務處併提修正意見如附。

決議:修正通過。

二、工學院提:檢具本院教師評估辦法修正草案條文對照表1份(附件2),提請討論。

決議 :通過。

三、工學院提:檢具本校與裕隆集團產學合作意向書草案1種(附件3),提請討論。

說明:嚴慶齡工業發展基金會每年持續提供贊助費約新台幣1,150萬元,並積極協助促成裕隆企業集團與本校進行汽車先進技術研發合作計畫案,擬由本校與裕隆企業集團簽訂產學合作意向書如附件。

決議:修正通過,同意簽約。

四、研究發展委員會提:本校與加拿大滑鐵盧大學學術交流合作協議書中、英文本草案,經提94年4月12日本校第2382次行政會議討論,再修正如附件4,提請討論。

決議:修正通過,同意簽約。

五、醫學院提:檢具本院牙醫學系與日本東京醫科齒科大學齒學部暨大學院醫齒學總合研究科學術交流合約書及交換學生協議書中、英文本各草案1份(附件5),提請討論。

決議:修正通過,同意簽約。

六、醫學院提:茲提名內科李源德教授及王正一教授為本校名譽教授,提請討論。

說明:本案依據名譽教授致聘辦法第2條第1項第1款:「教學研究成績卓著,或曾兼任行政職務,對於校務之規劃、建設與發展有重大貢獻,且在本大學連續擔任專任教授十五年以上。」規定辦理。

決議:通過。

七、工學院提:茲提名環境工程學研究所楊萬發教授為本校名譽教授,提請討論。

說明:本案依據名譽教授致聘辦法第2條第1項第1款:「教學研究成績卓著,或曾兼任行政職務,對於校務之規劃、建設與發展有重大貢獻,且在本大學連續擔任專任教授十五年以上。」規定辦理。

決議:通過。

八、工學院提:茲提名機械工程學系鄭文弘教授及李石頓教授為本校名譽教授,提請討論。

說明:本案依據名譽教授致聘辦法第2條第1項第1款:「教學研究成績卓著,或曾兼任行政職務,對於校務之規劃、建設與發展有重大貢獻,且在本大學連續擔任專任教授十五年以上。」規定辦理。

決議:通過。

 

九、生物資源暨農學院提:茲提名農藝學系陳成教授為本校名譽教授,提請討論。

說明:本案依據名譽教授致聘辦法第2條第1項第1款:「教學研究成績卓著,或曾兼任行政職務,對於校務之規劃、建設與發展有重大貢獻,且在本大學連續擔任專任教授十五年以上。」規定辦理。

決議:通過。

十、生物資源暨農學院提:茲提名生物環境系統工程學系王如意教授為本校名譽教授,提請討論。

說明:本案依據名譽教授致聘辦法第2條第1項第1款:「教學研究成績卓著,或曾兼任行政職務,對於校務之規劃、建設與發展有重大貢獻,且在本大學連續擔任專任教授十五年以上。」規定辦理。

決議:通過。

十一、管理學院提:茲提名財務金融學系林煜宗教授為本校名譽教授,提請討論。

說明:本案依據名譽教授致聘辦法第2條第1項第1款:「教學研究成績卓著,或曾兼任行政職務,對於校務之規劃、建設與發展有重大貢獻,且在本大學連續擔任專任教授十五年以上。」規定辦理。

決議:通過。

十二、生命科學院提:茲提名微生物與生化學研究所劉文雄教授為本校名譽教授,提請討論。

說明:本案依據名譽教授致聘辦法第2條第1項第1款:「教學研究成績卓著,或曾兼任行政職務,對於校務之規劃、建設與發展有重大貢獻,且在本大學連續擔任專任教授十五年以上。」規定辦理。

決議:通過。

肆、聘任(無)

伍、臨時動議(無)

陸、散會(下午4時5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