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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大學秘書室

行政會議紀錄

第2391次會議

國立臺灣大學第2391次行政會議紀錄

國立臺灣大學第2391次行政會議紀錄

時間:94年6月14日(星期二)下午3時

地點:校總區農化新館5樓第2會議室

出席:陳維昭  吳靜雄  陳泰然(許峰治代)  黃宏斌  陳振川(徐炳義代)

彭鏡禧      包宗和  陳定信  楊永斌(黃漢邦代)  

蔣丙煌  洪茂蔚  王榮德  貝蘇章  羅昌發  林曜松 

林嬋娟  李琳山  黃俊傑

列席:項    賴飛  林芳  何憲武  黃日暉 江元秋

 蔡素女  陳麗如

主席:陳校                             記錄:蔡玉玲

壹、確認上次會議紀錄(確認通過)

貳、報告事項

研究發展委員會報告:

一、生物資源暨農學院農業經濟學系接受交通部電信總局委託辦理「電信普及服務制度檢討及法規修訂」計畫,經費總計新台幣460萬元整。

二、水工試驗所接受經濟部水利署委託辦理「水庫戰備檢查暨緊急應變演習規劃計畫」,經費總計新台幣550萬元整。

參、討論事項

一、學處提:檢具本校「校園傳染病防治應變措施計畫」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及「新生健康檢查暨新進人員一般體格檢查實施辦法」草案各1份(附件1),提請討論。

說明:

()「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防治及紓困暫行條例」已於93年12月31日施行屆滿,相關防疫措施略有調整,本校傳染病防治應變措施計畫中「流行性感冒盛行期防疫措施與發燒者處理原則」、「後SARS時代校園傳染病防治守則」等規範修正調整。

(二)依據學校衛生法第8條第1項規定:「學校應建立學生健康管理制度,定期辦理學生健康檢查;必要時,得辦理學生及教職員工臨時健康檢查或特定疾病檢查。」。勞工安全衛生法第12條第1項之規定:「雇主於雇用工時,應施行體格檢查。」。本校結核病感染防治與管理辦法第2條規定:「本校學生於新生入學,教職員工於入校服務或研究(包括外籍人士),均需檢附公立醫院、區域醫院等級以上之醫療院所或慢性病防治院所三個月內之胸部X光報告,或接受本校建議與安排之胸部X光檢查。」。訂定本校「新生健康檢查暨新進人員一般體格檢查實施辦法」草案。

決議:通過。

二、文學院提:本院歷史學系擬分別與北京清華大學歷史學系及上海復旦大學歷史學系學術交流,檢具協議書草案各1份(附件2),提請討論。

決議:修正通過,同意簽約。

三、理學院提:檢具本院「教師評估辦法」第10條修正草案條文對照表1份(附件3),提請討論。

決議:通過。

四、理學院提:為與中華民國物理學會、遠流出版社、國立科學工藝博物館合作拍攝原子核實驗室復原紀錄片,擬簽訂合作協議書,檢具協議書草案1份(附件4),提請討論。

決議:修正通過。

五、醫學院提:本院一般醫學科吳造中副教授擬借調擔任財團法人義大醫院內科部及一般內科主任職務,有關該院附有「法人登記證書」及「捐助章程」,並明示「不以營利為目的」,是否依本校「專任教師任職或兼職營利事業機構或團體準則」之規定與本校訂立收取學術贊助金合約?提請討論。

決議:緩議,請研究發展委員修正本校「專任教師任職或兼職營利事業機構或團體準則」相關規定。

六、進修推廣部提本校進修學士班95學年度招生名額如說明,提請討論。

說明:

 

 

 

中國文學系

70

 

外國語文學系

60

 

歷史學系

40

94學年度招收70名,95學年度減少30

法律學系

120

94學年度招收60名,

95學年度接收企業管理學系招生名額60

企業管理學系

0

94學年度招收60名,95學年度停招

 

290

 

   

 

 

 

 

 

 

 

 

 

決議:通過。

七、教務處提:檢具本校「教師傑出社會服務獎設置辦法」草案1份(附件5),提請討論。

決議:修正通過。

八、研究發展委員會提:擬修正本校「傅斯年獎設置辦法」第3條第2項,有關第1、2款肯定人文社會領域之研究貢獻獎名額條文如修正草案條文對照表(附件6),提請討論。

說明:

()本校為激勵教師致力學術研究,追求學術卓越,特設置「傅斯年獎」。該獎項分3部分,第1部分肯定本校教師人文社會領域之研究貢獻,第2部分肯定本校教師於SCI學術期刊發表論文之學術貢獻,第3部分肯定本校教師其他方面之研究貢獻。

(二)第2部分第4款,其獎勵對象係針對本校教師在研究品質上,比過去有明顯進步且表現優異者名額為20名,其目的為人人均有機會,期能激勵所有教師專注投入研究。

(三)第1部分之人文社會領域,原係考量人文社會領域教師研究成果之明顯進步不易呈現比較,因此另設置本校「提昇人文社會領域學術研究辦法」,就教師減免授課時數與外文著述潤稿方面,提供實質的補助,一樣人人均有機會,並能激勵所有教師投入研究。

(四)惟實施1年以來,由於課程不易安排等原因,教師減免授課時數之執行案例不多,而外文著述潤稿補助亦支出不多,較之第2部分第4款科學部分20個名額之獎勵明顯較少。

(五)因此,擬比照第2部分第4款之20個名額,依人文社會領域教師人數比例應可有8 名額,分為6 名額加入第1部分第1款,2 名額加入第1部分第2款。故擬修正原辦法第1部分第1、2款獎項名額,由第1款原4 名增加為10 名;第2款原2名增加為4 名,期能激勵人文社會領域教師致力於研究。

(六)本案如獲通過,擬自下年度開始實施。

決議:通過。

九、研究發展委員會提:為配合教育部「發展國際一流大學及頂尖研究中心計畫」順利延續原已進行中之「研究型大學整合計畫」,擬修訂本校原在研究型大學整合計畫補助經費設立之各整合研究中心之相關設置法源如說明,另東亞文明研究中心為總主持人與中心主任分工更明確,修訂第3條條文如附件7,提請討論。

說明:

()教育部於91年推動研究型大學整合計畫,並補助本校設立奈米科技研究中心、資訊電子科技整合研究中心、基因體醫學研究中心及東亞文明研究中心 。

(二)惟教育部於實施3年以來,雖整體績效評估顯示,多數研究領域之規模及潛力已具國際水準,惟投注的經費仍有所不及以整合整體人力資源及組織運作,進而推動「發展國際一流大學及頂尖研究中心計畫」,代替「研究型大學整合計畫」,期透過更多的經費注,責成教研水準、產學績效足以國外一流大學相匹敵的學校發展為國際一流大學。

 

 

(三)本校前開4研究中心為能在教育部「發展國際一流大學及頂尖研究中心計畫」內,繼續推動發展,其設置之法源,「國立臺灣大學辦理教育部研究型大學整合計畫校內整合研究中心設置準則」修正為「國立臺灣大學辦理教育部發展國際一流大學及頂尖研究中心計畫校內整合研究中心或其他相關計畫設置準則」;另依前述準則已設置之各領域功能性整合研究中心,含奈米科技、資訊電子科技整合、基因體醫學及東亞文明4研究中心設置辦法第1條,亦配合修正之。

決議:緩議。

附帶決議:教育部5年500億計畫本校通過後,該4研究中心繼續運作。

十、文學院提:為提升本校人文教育與學術研究水準,擬聘請諾貝爾文學獎得主高行健先生為本校特聘研究講座(附件8),提請討論。

說明:

()高行健先生,民國29年(1940年)1月4日出生於江西省贛州市。長期致力於文學與藝術之研究與創作,勇於顛覆傳統,開創新局,作品深具普價值。對戲劇、藝術、美學也都有獨到的見解。榮獲2000年諾貝爾文學獎,並榮膺法國世界文化學院院士,獲頒法國藝術與文化騎士勳章、法國國家榮譽勳章、美國終身成就學院金牌獎等殊榮,成就非凡,舉世推崇。去年並獲頒本校名譽博士學位。

(二)擬依本校特聘研究講座辦法辦理提聘,以協助本校人文課程之講授。聘期自94年8月至95年7月,所需經費除差旅費與生活費另行向國科會或文建會申請外,課程設計費用另由文學院編列預算。

決議:通過。

十一、理學院提:檢具本院「傅斯年獎候選人推薦辦法」第11條修正草案條文對照表1份(附件9),提請討論。

決議:通過。

十二、新竹生物醫學園區籌備處提:為因應業務推展,擬修正本處「暫行組織規程」、「人員進用資格條件及薪點支給報酬標準」如附件10,提請討論。

說明:會計室意見:「人員進用資格條件及薪點支給報酬標準」有關已訂約人員部分,請於本案獲討論通過之次月開始施行。

決議:修正通過,已訂約人員之薪資調整自7月1日起生效。

肆、聘任案(略)

伍、臨時動議(無)

陸、散會(下午5時2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