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大學第2399次行政會議紀錄
時間:94年8月16日(星期二)上午9時
地點:校總區農化新館5樓第2會議室
出席:李嗣涔 陳泰然(林曜松代) 包宗和(陳正倉代) 蔣丙煌
馮
燕 洪宏基 葉國良(何寄澎代) 羅清華
陳定信
葛煥彰 洪茂蔚(陳思寬代) 江東亮 貝蘇章 羅昌發
林曜松 林嬋娟
陳基旺 黃俊傑
列席:項 潔
賴飛羆
林芳郁
傅立成 黃日暉 江元秋 蔡素女
蕭子健 陳麗如
主席:李校長
記錄:蔡玉玲
壹、確認上次會議紀錄(確認通過)
貳、報告事項
一、醫學院報告:本院暨附設醫院擬依94年4月19日本校第2383次行政會議通過之醫療合作合約書範本與為恭醫院及中山醫院簽約(附件1),提會報告。
二、進修推廣部報告:「94學年度進修推廣部辦理推廣教育(非學分班)」─「大陸稅法最新趨勢研習班」招生計畫如附件2,提會報告。
參、討論事項
一、研究發展委員會提:檢具本校與美國奧本大學學術交流合作協議書草案1份(附件3),提請討論。
決議:修正通過,提下次會議確認。
二、人事室提:本校教師於升等通過當學年度申請出國進修、講學、研究,其升等通過後之資格須保留至回校任教後方始生效並報部請頒教師證書乙節,是否可放寬升等資格保留追溯自升等通過當學年度8月1日起生效,提請討論。
說明:
(一)現行規定係經本校相關會議決議如下:
1.本校83學年度第4次校教評會決議:「自84學年度開始,升等通過當學年度教師申請出國進修、講學,無損於其通過升等之事實,惟其升等通過後之資格則保留至回校任教後方始生效並報部請頒教師證書」。
2.84年3月21日第1908次行政會議決議:申請出國研究者,一併比照辦理。
3.87年3月21日86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校務會議修正通過之「本校教師出國講學進修要點」規定:教師通過升等當學年度如申請出國講學或國內外研究、進修,其升等資格保留至回校任教後生效。
(二)如獲通過放寬升等資格保留追溯自升等通過當學年度8月1日起生效,是否自本94學年度起生效,併請討論。
決議:同意,提校教師評審委員會討論。
三、人事室提:依本校「教授休假研究辦法」第4條有關休假年資保留計算方式,教授休假年資得否保留併計,係以90學年度作為區隔,似有不公平,且上開計算方式,並未明確規範於法條中,僅係校務會議之決議結果,不僅教授不易明瞭,且每於年資計算時,產生誤解及紛爭。擬建議回歸法條本身精神,不再作限縮解釋,即不再以90學年度為區隔,舉凡申請休假之服務年資,合計超過得申請休假之規定年資者,其超過部分均得以保留,併入下次申請休假時計算。提請討論。(附件4)
決議:通過,提校教師評審委員會討論。
四、社會科學院提:茲提名政治學系張麟徵教授為本校名譽教授,請討論。
說明:本案依據名譽教授致聘辦法第2條第1項第1款:「教學研究成績卓著,或曾兼任行政職務,對於校務之規劃、建設與發展有重大貢獻,且在本大學連續擔任專任教授十五年以上。」規定辦理。
決議:通過。
五、社會科學院提:茲提名政治學系莊錦農教授為本校名譽教授,請討論。
說明:本案依據名譽教授致聘辦法第2條第1項第1款:「教學研究成績卓著,或曾兼任行政職務,對於校務之規劃、建設與發展有重大貢獻,且在本大學連續擔任專任教授十五年以上。」規定辦理。
決議:通過。
六、生命科學院提:檢具本院「教師評估辦法」修正草案條文對照表1份(附件5),提請討論。
決議:修正通過。
七、電機資訊學院提:檢具本院「教師評估辦法」修正草案條文對照表1份(附件6),提請討論。
決議:通過。
八、電機資訊學院提:為配合「國家矽導計畫暨專案擴增大學資訊、電子、電機、光電與電信等科技系所招生名額培育計畫」擴增計畫師資,擬續聘電機工程學系蔡坤諭、魏宏宇,光電工程學研究所蔡睿哲,電子工程學研究所江介宏及資訊網路與多媒體研究所楊明玄計5位助理教授,聘期為94年8月1日至95年7月31日止。
決議:通過,提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審議。
九、新竹生物醫學園區籌備處提:本處擬與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國家高速網路與計算機中心簽訂合作備忘錄如附件7,提請討論。
決議:請依與會主管意見修正後提下次會議討論。
肆、聘任案(略)
伍、臨時動議(無)
陸、散會(上午10時1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