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大學第2404次行政會議紀錄
時間:94年10月4日(星期二)下午3時
地點:校總區農化新館5樓第2會議室
出席:李嗣涔 陳泰然 包宗和 蔣丙煌
馮 燕 洪宏基
葉國良 羅清華 陳定信
葛煥彰 洪茂蔚 江東亮
貝蘇章 羅昌發
林曜松 林嬋娟 陳基旺(陳美燕代)
黃俊傑
列席:項 潔
賴飛羆(廖婉君代)
林芳郁
傅立成 黃日暉
江元秋 蔡素女
陳麗如
主席:李校長
記錄:蔡玉玲
壹、確認上次會議紀錄(確認通過)
貳、報告事項(無)
參、討論事項
一、教務處提:本校94學年度第1學期起畢業學生授予中文學位證書改為橫式書寫格式,業於94年5月10日本校第2386次行政會議討論通過,惟鑑於其他學校橫式書寫之學位證書,內容呈現方式較易於閱讀,經參酌修正,格式2種如附件1,再提請討論。
決議:緩議。
二、研究發展委員會提:檢具本校與美國紐約州立大學阿爾伯尼校區學術交流合作協議書中、英文草案各1份(附件2),提請討論。
說明:該校與本校已於1999年8月9日簽訂學術交流合作協議書,因效期已過,且兩校今年均為新校長上任,希望重新簽署合約。
決議:修正通過。
三、教務處提:本校醫學工程學研究所擬分別與國立交通大學機械工程研究所及國立臺北科技大學有機高分子研究所簽訂校際選課合作協議書,茲檢具協議書草案各1份(附件3),提請討論。
決議:通過。
四、人事室提:本校94學年度「教師兼任行政職務核減授課時數」案,業經教務長於94年9月27日召集專案小組會議研討,有關「核減授課時數一覽表」(附件4)依例檢討決議修正通過,另醫學院附設醫院北護分院院長擬核減授課時數4小時案,經決議如說明,提請討論。
說明:同意本校教師兼任附設醫院北護分院、雲林分院院長及副院長每學期核減授課時數4小時,兼任科、部、室、中心主任每學期核減2小時,並自94年8月1日起生效。
決議:通過。
五、法律學院提:檢具本院法律學系「教師聘任評審作業要點」草案1份(附件5),提請討論。
說明:人事室併提修正意見如附。
決議:修正通過。
六、法律學院提:本院法律學系擬聘請美國傅爾布萊特基金會及學術交流基金會推薦之學者Mr. Mark E Steiner
擔任該系客座助理教授,開授「美國華人法律史」、「比較消費者保護法」等課程,聘期自94年8月1日至95年1月31日止,所需經費由學術交流基金會全額負擔,再提請討論。
說明:Mr. Mark E Steiner於1982年取得美國休士頓大學法學博士學位,1993年取得該校歷史學博士學位,自2001年迄今為美國南德州法學院助理教授,教學經驗豐富,學術表現卓著。
決議:通過。
七、工學院提:檢具本院與日本東京大學生產技術研究所學術交流實施備忘錄續約草案1份(附件6),提請討論
說明:本院與該所於89年11月6日業已簽署學術交流合作備忘錄,效期5年,經雙方同意得予以更新;另本校於93年12月20日已與東京大學締結學術交流合作備忘錄,本案係定位在以兩校校際學術交流合作備忘錄為前提下實施。
決議:通過。
肆、聘任案(略)
伍、臨時動議
包副校長提:檢具本校「人文社會高等研究院設置要點」草案1份(附件7),提請討論。
說明:
一、依據94年9月27日本校第2403次行政會議討論通過之「國立臺灣大學辦理『邁向頂尖大學』計畫校級整合研究中心設置準則」辦理。
二、本案係結合本校現有之東亞文明研究中心及相關人文社會領域,希可整合現有校內資源並提升相關領域之研究,進而促進校內及跨校人文社會研究人才間之合作交流。
決議:提下次會議繼續討論。
陸、散會(下午4時4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