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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大學秘書室

行政會議紀錄

第2409次會議

國立臺灣大學第2409次行政會議紀錄

國立臺灣大學第2409次行政會議紀錄

時間:94年11月8日(星期二)下午3時

地點:校總區農化新館5樓第2會議室

出席:李嗣  泰然 包宗和  蔣丙煌      洪宏基 

葉國良  羅清華(劉緒宗代)  陳定信  葛煥彰  洪茂蔚 

江東亮  貝蘇章  羅昌發  林曜松  林嬋娟  陳基旺(郭茂坤代)  黃俊傑

列席:項    賴飛  林芳  傅立成  黃日暉 江元秋  蔡素女  張慶瑞  陳麗如 

主席:李校長                          記錄:蔡玉玲

壹、確認上次會議紀錄

2408次行政會議討論事項第五案建議校慶當日放假1天案撤回。

貳、報告事項

一、人事室報告:配合國科會實施線上作業,及該會修正「補助延攬研究學者作業要點」研究學者離職儲金提撥率由7%調整為12%,及「各機關學校聘僱人員離職儲金給與辦法」修訂第3、11條離職儲金提撥率,修正本校相關人員之聘約如說明,提會報告。(附件1)

說明:

()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補助「延攬客座科技人才作業要點」等各項補助申請案件,自94年8月1日起全面實施線上作業,研究工作報告繳交亦改由線上作業,免再由本校函送國科會,相關人員之聘約條文「應聘人於計畫執行完成或中途離職後兩個月內,應提出研究工作報告表一式4份,由本校函送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備查。」 配合修正為「應聘人於計畫執行完成或中途離職後兩個月內,應提出研究工作報告表一式4份送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備查。」

(二)另該會修正「補助延攬研究學者作業要點」研究學者離職儲金之提撥率自94年7月1日起由7%調整為12%,配合修正研究學者聘約。

(三)同時配合「各機關學校聘僱人員離職儲金給與辦法」第3、11條修訂,約聘僱人員離職儲金之提撥率自94年7月1日起由7%調整為12%,修正本校專案計畫研究人員、教學人員聘約,及專案計畫博士後研究人員聘用契約書。

二、秘書室報告:本校位於「新月臺」1樓之訪客中心外部工程已完成,內部裝設仍在進行中,預計於94年11月中旬完工,並於12月正式開始運作;該中心正式中文名稱擬定為「臺大訪客中心」,英文名稱為「NTU Visitor Center」;營運初期業務包含:接待訪客並解答訪客之問題、網頁之建置、校園地圖、導地圖之設計與印製、校園活動資訊之匯集及告示、規劃、建立及管理訪客中心志工系統。

三、醫學院報告:本院暨附設醫院擬依94年4月19日本校第2383次行政會議通過之醫療合作合約書範本與財團法人私立仁濟院附設仁濟醫院及附設仁濟療養院新莊分院簽約(附件2),提會報告。

參、討論事項

一、秘書室提:檢具本校「經費稽核委員會組織規則」及「經費稽核委員會稽核準則」各修正草案條文對照表1份(附件3),提請討論。

決議:修正通過。

二、生物資源暨農學院提:檢具本院「院長推薦人選產生辦法」第4、7、10條修正草案條文對照表1份(附件4),提請討論。

決議:通過。

三、生物資源暨農學院提:檢具本院「教學優良教師複選委員會設置及複選辦法」第7、8條修正草案條文對照表1份(附件5),提請討論。

決議:通過。

四、公共衛生學院提:檢具本院「公共衛生學系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辦法與評審作業要點」第2條修正草案條文對照表1份(附件6),提請討論。

決議:修正通過。

五、理學院提:財團法人台積電文教基金會擬捐助本校校務基金「化學新研究大樓建館專用基金」,檢具合約草案1份(附件7),提請討論。

說明:總務處建議:

()第1點修正為「該大樓命名為『積學館』。」

(二)第8點設立贊助碑石乙節,公共藝術為妥。

決議:修正通過。

六、研究發展委員會提:檢具本校與法國尼斯大學研究及教育合作備忘錄中、英文草案各1份(附件8),提請討論。

決議:修正通過。

七、工學院提:檢具本院土木工程學系與日本清水建設股份有限公司技術研究所合作協議備忘錄草案1份(附件9),提請討論。

決議:修正通過。

八、總務處提:為規範本校檔案調閱作業,提昇檔案管理效能,擬修正本校「調卷辦法」及「調卷證」為「檔案調閱要點」及「調案單」如附件10,提請討論。

說明:

()自91年起施行之檔案法及其相關子法如「機密檔案管理辦法」、「機關檔案檢調作業要點」等均對檔案借閱等事宜有相當明確之規範。

(二)本校現行「調卷辦法」係42年12月25日校總字第4443號函訂定發布,51年2月15日校總字第0635號函修正,與最新之法令規範有相當之出入。又本校現行「調卷證」其名稱及內容亦不夠周延,均應進行適當之調整。

決議:緩議。

肆、聘任案(略)

伍、臨時動議(無)

陸、散會(下午5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