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大學第2413次行政會議紀錄
時間:94年12月13日(星期二)下午3時
地點:校總區農化新館5樓第2會議室
出席:李嗣涔 陳泰然 包宗和 蔣丙煌
馮 燕 洪宏基
葉國良 羅清華 陳定信
葛煥彰 陳保基 洪茂蔚 江東亮
貝蘇章 羅昌發
林曜松 林嬋娟(楊華洲代) 陳基旺 黃俊傑
列席:項 潔
賴飛羆
林芳郁
傅立成 黃日暉 江元秋 蔡素女 洪淑苓 陳麗如
主席:李校長
記錄:蔡玉玲
壹、確認上次會議紀錄(確認通過)
貳、報告事項
一、教務處報告:本校自93學年度第2學期起辦理課程期中教學意見調查,以便於教師及早根據教學效果評估,於當學期即可修正教學策略,提昇教學品質。本學期課程期中教學意見調查上網填答的實施日期為94年11月8日起至94年11月14日止。調查結束後以email通知系所主管及授課教師本人,自94年11月18日起直接上網瞭解調查結果。本學期之總選課筆數為194,340筆,其中共同課程應填答有14,357筆、通識課程應填答有13,376筆、必修(不含共同及通識)課程應填答有117,229筆、選修(不含共同及通識)課程應填答有49,378筆,利用電腦上網填問卷資料共計51,637筆。本學期課程期中教學意見調查於調查前雖已加強宣導,但由於填答問卷之同學並未如期末調查一樣享有優先選課及查詢成績之獎勵,因此填答率僅為26.57%(其中大學部學生填答率為33.74%,研究所學生填答率為4.06%),略高於上一學期課程期中教學意見調查之問卷填答率22.45%。詳如附件1。
二、醫學院報告:(附件2)
(一)本院暨附設醫院擬依94年4月19日本校第2383次行政會議通過之醫療合作合約書範本分別與財團法人辜公亮基金會和信治癌中心醫院、財團法人佛教慈濟綜合醫院台北分院簽約,合約期限擬自簽署日起至96年7月31日止。
(二)本院暨附設醫院擬繼續與臺北縣政府衛生局簽訂社區醫學訓練交流合作合約,原合約將於94年12月31日期滿,本次合約效期2年。
參、討論事項
一、教務處提:為利進行本校整合支援教學之相關資源,提昇教學品質,擬廢除本處功能性「媒體教學製作中心」(附件3),提請討論。
說明:
(一)該中心於85年7月23日本校第1970次行政會議通過設立,其目的為加強本校媒體教學製作之管理,協助全校性之媒體教學及相關計畫。
(二)該中心成立迄今已10年之久,在大環境變遷及本校擬加速提昇教學品質的考量下,未來該中心之功能擬由預計成立之「教學發展中心」內一分組取代,以建構完整推動教學發展之機制。因此,擬先廢除該中心,並將該中心2位技術人員暫移轉至教務處資訊組下「教育科技小組」(功能性),以使其熟悉數位媒體相關知能,俟「教學發展中心」成立後,再調至該中心任職。
決議:通過。
二、教務處提:檢具理學院地理環境資源學系與國立臺北大學都市計畫研究所校際選課合作協議書草案1份(附件4),提請討論。
決議:通過。
三、教務處提:檢具社會科學院政治學系與國立政治大學新聞學系校際選課合作協議書草案1份(附件5),提請討論。
決議:通過。
四、人事室提:增辦本校94學年度教授休假研究申請案,計有趙姬玉等24位教授提出申請,其中有15位申請休假1學期,9位申請休假1學年,茲檢附審查情形說明、審查彙整表及審查結果統計表各1份(附件6),提請討論。
決議:通過。
五、理學院提:檢具本院與香港科技大學理學院合作協議書及學生交換附錄中、英文草案各1份(附件7),提請討論。
決議:修正通過。
六、生物資源暨農學院提:檢具本院「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辦法」第3條修正草案條文對照表1份(附件8),提請討論。
決議:修正通過。
七、生物資源暨農學院提:檢具本院附設人工氣候室使用收費辦法修正草案1份(附件9),提請討論。
說明:總務處意見如下:
(一)建議第3條改為「收費總額以人工氣候室每年維持費(含水電費)之百分之二十估算」:
以93年為例,232.7萬元+250萬元=483萬元,其20%為96.6萬元
以94年為例,294.5萬元+250萬元(暫估)=545萬元,其20%為109萬元,與該室所估35%相差不多,但若以含水電費之百分之二十估算則較為合理。
(二)另據人工氣候室表示「該設備服務對象僅為本校師生,從無外借場地設備情事」,基於協助教學研究工作,擬同意免提撥40%予校務基金。但據查3年來該室全年使用水電費用大幅增加,91年之電費194萬元,93年增加為244萬元,增加約50萬元,而自籌收入只增加29萬元(91年46萬元,93年75萬元),收入顯然不足以反映成本。為避免水電費持續增加,建議以93年之水電費用250萬元為校方給付上限,年度水電費使用如超過該基準,則超過之費用請該室納入自籌款項自付。
決議:修正通過。
八、生命科學院提:檢具本院「教師員額流通辦法」草案1份(附件10),提請討論。
決議:修正通過。
九、生命科學院提:檢具本院「新聘專任教師聘任作業準則」修正草案條文對照表1份(附件11),提請討論。
決議:修正通過。
十、包副校長提:檢具本校「藝文活動推展工作室」推動構想計畫書及設置要點各草案1份(附件12),提請討論。
決議:修正通過。
十一、教務處提:檢具文學院中國文學系與國立中央大學中國文學系校際選課合作協議書草案1份(附件13),提請討論。
決議:通過。
十二、學務處提:檢具本校「學生傑出表現獎學金辦法」、「勵學獎學金辦法」、「東森購物勵學獎學金辦法」各修正草案1份(附件14),提請討論。
決議:通過。
十三、人事室提:檢具本校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草案1份(附件15),提請討論。
說明:依94年10月22日本校94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校務會議決議「請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邀請歷屆委員就不同狀況研擬妥適方式或策略,提下次校務會議討論」,案經移請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處理,該會94年12月7日召集委員開會討論決議略以,處理教職員工間之性騷擾事宜暨處理教職員工與校外人士間之性騷擾事宜,請人事室分別依「兩性工作平等法」及「性騷擾防治法」規定訂定相關辦法因應,另外該2辦法之申訴評議委員會委員組成與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委員組成應相同,但排除學生委員。
決議:修正通過,提校務會議討論。
十四、醫學院提:檢具本院附設醫院與越南胡志明醫藥大學附設醫學中心學術交流合作協議書中、英文各草案1份(附件16),提請討論。
決議:修正通過。
肆、聘任案(略)
伍、臨時動議(無)
陸、散會(下午5時1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