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大學第2439次行政會議紀錄
時間:95年7月7日(星期五)上午10時
地點:本校實驗林溪頭營林區紅樓2樓201會議室
出席:李嗣涔 陳泰然 包宗和 蔣丙煌
馮 燕(傅立成代) 洪宏基
葉國良(請假) 羅清華 趙永茂
陳定信 葛煥彰
陳保基 洪茂蔚(林世銘代) 江東亮
貝蘇章
羅昌發(蔡明誠代)
林曜松 林嬋娟 陳基旺
黃俊傑(羅竹芳代)
列席:項 潔 賴飛羆(廖婉君代) 林芳郁
傅立成 黃日暉 江元秋
蔡素女 陳麗如
主席:李校長 記錄:蔡玉玲
壹、確認上次會議紀錄(確認通過)
貳、報告事項
一、研究發展委員會報告:
(一)醫學院實驗動物中心接受國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託辦理「國鼎樟芝90天安全性動物實驗、抗腫瘤動物實驗及抗前列腺肥大動物實驗」計畫,經費總計新台幣388萬8,000元整。
(二)生物資源暨農學院森林環境暨資源學系接受行政院院農業委員會委託辦理「森林永續經營對CO2吸存量之研究-森林碳管理資訊系統建置」計畫,經費總計新台幣329萬元整。
(三)生物資源暨農學院生物環境系統工程學系接受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委託辦理「蘭陽溪等上游集水區整體調查規劃」計畫,經費總計新台幣750萬元整。
(四)生物資源暨農學院昆蟲學系接受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委託辦理「加入世貿組織強化植物有害生物防範措施」計畫,經費總計新台幣1,300萬元整。
二、人事室報告:本校「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設置要點」修正草案,前於88年3月9日(88)以校人字第23888號函報教育部,因草案中第2條關於「委員會成員部分」與該部適用法規認定上有歧異,本校認為委員會之組成成員,應依大學法第21條第1項規定由學校自訂,不宜將地區教師組織或分會代表或本校教師會納入,惟經該部88年3月19日台(88)申字第88027570號函核復:「仍應依教師法第29條第2項『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之組成應包含該地區教師組織或分會代表及……』規定辦理,並修正後再報核。」其後歷經兩次申覆仍未獲該部核定,爰依法律學院意見提出訴願、行政訴訟均遭駁回,乃於94年8月委請植根法律事務所聲請大法官解釋,茲以該聲請事件經大法官會議決議為應不受理,則擬維持94學年度校務會議通過之「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組織及評議要點」,於近日儘速成立申評會,相關說明如附件1,提會報告。
三、教務處報告:本校94學年度第2學期課程教學意見調查上網填答的實施日期為95年6月8日起至95年6月15日止。本學期之總選課筆數為175,236筆,扣除論文、專題討論、修課人數少於10人之選修課程後總筆數為148,250筆,其中共同課程應填答有13,248筆、通識課程應填答有12,812筆、必修(不含共同及通識)課程應填答有86,974筆、選修(不含共同及通識)課程應填答有35,216筆,利用電腦上網填問卷資料共計89,827筆。本學期之問卷填答率為60.59%
(其中大學部學生填答率為67.46% ,研究所學生填答率為20.65%),上學年度(93)第2學期之填答率為66.50%。詳如附件2。
四、圖書館報告:本校圖書館獲教育部補助辦理「建置機構學術成果典藏」計畫,該計畫目的為進行建置機構學術成果典藏之各項作業,包括規劃並制定供各大學院校共通使用的IR(Institutional Repository)系統需求、標準規範與標準作業程序,以本校為營運範例建置系統雛型,並規劃建立機構學術成果典藏之長期維運機制等。計畫執行期間為3年,第1年獲核定補助款為新台幣955萬元,特提會報告。
參、討論事項
一、研究發展委員會提:檢具本校與巴黎高等政治學院暨國立政治科學基金會學術交流合作備忘錄中、英文草案各1份(附件3),提請討論。
決議:修正通過。
二、人事室提:檢具本校「專案計畫教學人員及研究人員聘任實施要點」草案1份(附件4),提請討論。
決議:修正通過,提校教師評審委員會討論。
三、人事室提:檢具本校「校務基金自籌收入支應因公派員出國案件處理要點」草案(附件5),提請討論。
決議:修正通過。
四、秘書室提:檢具本校「傑出校友遴選辦法」草案1份(附件6),提請討論。
決議:修正通過。
附帶決議:本(95)年度推薦日期延至95年9月底截止。
五、生物資源暨農學院提:檢具本院與捷克南波希米亞大學生物科學院學術合作交流協議中、英文草案1份(附件7),提請討論。
決議:修正通過。
肆、聘任案(無)
伍、臨時動議(無)
陸、散會(中午12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