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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大學秘書室

行政會議紀錄

第2455次會議

國立臺灣大學第2455次行政會議紀錄

國立臺灣大學第2455次行政會議紀錄

時間:951114(星期二)下午3

地點:校總區農化新館5樓第2會議室

出席:李嗣  陳泰然(請假)  包宗和  蔣丙煌    

洪宏基  葉國良  羅清華  趙永茂  陳定信  葛煥彰 

陳保基  洪茂蔚  江東亮  貝蘇章  蔡明誠  羅竹芳 

林嬋娟(廖咸興代)  陳基旺

列席:項  潔(林光美代)  陳信希  林芳郁  傅立成  黃日暉  江元秋(黃韻如代)  蔡素女  陳麗如

主席:李校長                           記錄:楊淑蓉

壹、確認上次會議紀錄(確認通過)

貳、報告事項

一、研究發展委員會報告:本會接受財團法人工業技術研究院委託辦理「類新藥最優化技術平台建置計畫」,經費總計新台幣300萬元整。

二、人事室報告:社會科學院經濟學系鄭秀玲副教授升等教授案,經教育部審定其教師資格,本(95)學年度原支副教授年功薪710元,升等後得晉教授年功薪740元;本案業經該學院就教授教學研究服務成績予以考核,簽同意其晉支年功薪意見,並奉核定辦理。

三、電機資訊學院報告:檢具本校教師傑出服務獎電資學院候選人推薦辦法草案1(附件1)提會報告,修正後同意備查。

四、進修推廣部報告:本校95年度進修推廣部辦理推廣教育(非學分班)「國際SCI SSCI論文研究方法與寫作研習班」招生計畫如附件2,提會報告。

五、教務處報告:為因應個別學生學習需求,本處教學發展中心特設立學習開放空間(總圖書館地下一樓),提供定時定點面談及網路線上一對一方式之「個別學習諮詢服務」,學習開放空間於951020日揭牌,至119使用者共計1,348人次。個別學習諮詢於1030開啟起用,至119止,預約個別諮詢75人次,即時諮詢(未預約)5人次。

參、討論事項

一、理學院提:檢具本校與韓國Korea Research Institute of Standards and Science 研究機構及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學術合作備忘錄中、英文草案各1(附件3),提請討論。

決議:修正通過。

二、教務處提:生物資源暨農學院農業經濟學系擬變更學士、碩士及博士中文學位名稱如說明,提請討論。

說明:學士學位名稱為「農業經濟學學士」,碩士學位名稱為「農業經濟學碩士」,博士學位名稱「農業經濟學博士」

決議:通過。

三、人事室提:檢具本校「各學院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準則」及「各系(科)所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準則」各修正草案(附件4),提請討論。

說明:

()依本校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辦法第6條第1項規定:「本會應有委員三分之二以上之出席始得開會,出席委員過半數之同意始得決議。但解聘、停聘之裁決須經全體委員總額三分之二以上委員同意,不續聘之裁決須經全體委員總額過半數同意。」辦理。

()本校「各學院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準則」第7條第2項及「各系(科)所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準則」第7條第2項有關不續聘裁決之委員人數比例,均應配合本校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辦法第6條第1項規定,由「經全體委員總額三分之二以上委員同意」修正為「經全體委員總額過半數同意」。另「各學院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準則」第9條業於9531894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校務會議通過刪除報部程序,爰「各系(科)所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準則」第9條則配合修正。

()至本校各學院、系(科)所自訂之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規定,亦應配合修正有關上開之不續聘裁決之委員人數比例規定。為簡化行政作業、提高議事效能,在校內系(科)所數高達百餘個單位情況下,其所自訂之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規定修正案,建請同意免依現行規定報校核備(提行政會議報告),逕由  鈞長核定即可。惟11個學院修正案,仍應提會討論。並於3個月內修畢相關規定,以免影響委員會運作。

議:修正通過,送校務會議討論。

四、管理學院提:檢具本院與南洋理工大學商學院交換學生協議書中、英文本草案各1(附件5),提請討論。

決議:修正通過。

五、秘書室提:依本校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建議,學校各項法規應明定發布後施行如說明,提請討論。  

說明:

()依該會95年度第3次會議臨時動議決議辦理。

()本校法規多數規定自行政會議或校務會議通過後施行,因該會近日處理之教師申訴案即屬法規施行適用問題,故建議學校法規依中央法規標準法規定,明定施行日期或自公布或發布日施行,以避免爭議。

決議:通過。

六、人文社會高等研究院提:檢具本院與德國埃森人文高等研究院學術交流合作協議書中、英文本草案各1(附件6),提請討論。

決議:修正通過。

七、教務處提:檢具本校「學生逕行修讀博士學位辦法」修正草案1(附件7),提請討論。

決議:修正通過。

八、醫學院提:檢具本院職能治療學系「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辦法」修正草案1(附件8),提請討論。

決議:修正通過。

九、公共衛生學院提:檢具本校與行政院衛生署傳染病防治研究及教育合作協議書草案1(附件9),提請討論。

決議:緩議。

肆、聘任案()

伍、臨時議(無)

陸、散會 (下午4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