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大學第2460次行政會議紀錄
時間:95年12月19日(星期二)下午3時
地點:校總區農化新館5樓第2會議室
出席:李嗣涔
陳泰然(羅清華代) 包宗和 蔣丙煌(江宜樺代) 馮 燕 洪宏基(徐炳義代)
葉國良 羅清華 趙永茂 陳定信(蕭裕源代) 葛煥彰(莊東漢代)
陳保基 洪茂蔚
江東亮(鄭守夏代)
貝蘇章 蔡明誠(王泰升代) 羅竹芳 林嬋娟(楊華洲代) 陳基旺
列席:項 潔 陳信希(陳啟煌代) 林芳郁 傅立成
黃日暉 江元秋 蔡素女 蘇彩足 沈 冬 陳麗如
主席:陳副校長
記錄:蔡玉玲
壹、確認上次會議紀錄(確認通過)
貳、報告事項
人事室報告:文學院外國語文學系廖咸浩教授自92年3月20日至95年12月24日止借調臺北市政府文化局擔任局長職務,擬自95年12月25日返校歸建,按其借調當時敘薪為680元,借調期間皆返校義務授課,於歸建後依規定恢復支薪並可晉薪3級為教授年功薪770元,案經該學院就廖教授教學研究服務成績予以考核,簽註同意其晉支年功薪意見,並奉核定辦理。
參、討論事項
一、教務處提:本校「博士班研究生申請教育部經費補助出席國際會議相關作業要點」修正草案1份(附件1),提請討論。
決議:修正通過。
二、人事室提:檢具本校「特聘研究講座設置辦法」修正草案1份(附件2),提請討論。
決議:修正通過,送校務會議討論。
三、人事室提:檢具本校「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及「性騷擾防治辦法」各修正草案1份(附件3),提請討論。
決議:通過,送校務會議討論。
四、人事室提:95學年度申請符合本校「特聘教授設置暨特聘加給給與實施要點」第2點第7款資格特聘教授彙整名冊如附件4,提請討論。
說明:
一、本校編制內專任有給教授符合下列資格之一者,得聘任為特聘教授:
(一)獲選為中央研究院院士。
(二)曾獲頒教育部國家講座。
(三)曾獲頒教育部學術獎。
(四)曾獲頒國家科學委員會特約研究員或傑出獎三次以上。
(五)擔任教授期間,曾獲頒本校教學傑出獎兩次以上。
(六)在國際上獲高度肯定具相當於第(一)款至第(五)款資格者,得報校專案核定。
(七)符合教師免辦評估條件,或任教授五年以上,並具備各學院自訂之特聘教授聘任標準。
二、各學院(含共教會)符合特聘教授資格第7款之名額上限,為總名額200名扣除終身職特聘教授人數103名,按95年8月1日編制內專任有給教授(含研究員及教授級專業技術人員)比例計算。實施前3年推薦人數授權由各學院(共教會)於分配名額內衡酌實際情形自訂之,惟每年最多不超過分配名額之二分之一。
三、本次由校方統一分配總名額經四捨五入後為96名,而各單位推薦總人數計44名。
四、渠等如獲聘為 特聘教授,擬發給特聘教授聘函,聘期自95年8月1日起至98年7月31日止;並按月支給特聘加給,95學年度特聘加給金額為新臺幣10,000元。
決議:通過,提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審議。
五、教務處提:檢具本處教學發展中心「優良教學助理遴選辦法」草案1份(附件5),提請討論。
決議:修正通過。
六、共同教育委員會提:檢具本校「軍訓教官申訴評議委員會設置及評議辦法」修正草案1份(附件6),提請討論。
說明:該辦法經95年10月21日95學年度第1次校務會議修正通過,並於95年11月30日函送教育部備查,經教育部函示,除第9條建議酌予修正外,餘同意備查。
決議:通過,送校務會議討論。
七、共同教育委員會提:檢具本校「軍訓教官人事評審委員會設置辦法」修正草案1份(附件7),提請討論。
決議:修正通過。
八、研究發展委員會提:檢具本校「接受公務機關委辦或補助計畫結餘款分配、運用及管理辦法」修正草案1份(附件8),提請討論。
決議:修正通過。
九、研究發展委員會提:檢具本校與美國俄亥俄州立大學學術交流合作協議書續約中、英文草案各1份(附件9),提請討論。
決議:修正通過。
十、研究發展委員會提:檢具本校與美國聖塔芭芭拉加州大學學術交流合作協議書中、英文草案各1份(附件10),提請討論。
決議:修正通過。
十一、社會科學院提:檢具本院政治學系與早稻田大學政經學部跨國雙學位制備忘錄及附錄各草案1份(附件11),提請討論。
決議:修正通過。
十二、管理學院提:檢具本院與慶應義塾大學大學院經營管理研究科學術交流合作協議書及交換學生協議書各中、英文本草案1份(附件12),提請討論。
決議:修正通過。
十三、人事室提:工學院土木工程學系楊永斌教授申請96年2月至96年7月休假研究案,擬具處理方式甲、乙2案如附件13,提請討論。
決議:依乙案辦理,提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審議。
十四、研究發展委員會提:檢具本校「邁向頂尖大學計畫各學院國際交流績效評鑑辦法」草案1份(附件14),提請討論。
說明:本案如獲本次會議討論通過,將連同自評表等附件送交各學院填報,於96年1月交回國際學術交流中心彙整,進行計分與評鑑流程,以作為96年「邁向頂尖大學計畫」中「推動國際交流業務經費」分配至各學院獎助金額之依據。
決議:修正通過。
肆、聘任案(略)
伍、臨時動議(無)
陸、散會(下午5時2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