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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大學秘書室

行政會議紀錄

第2465次會議

國立臺灣大學第2465次行政會議

國立臺灣大學第2465次行政會議紀錄

時間:96年1月23日(星期二)下午3時

地點:校總區農化新館5樓第2會議室

出席:李嗣  陳泰然  包宗和  蔣丙煌     洪宏基 

葉國良  羅清華(劉緒宗代)  趙永茂  陳定信  葛煥彰  陳保基(黃宏斌代)  洪茂蔚 

江東亮  貝蘇章  蔡明誠  羅竹芳  林嬋娟(廖咸興代)  陳基旺(陳美燕代)

列席:項    陳信希(廖婉君代)  林芳  傅立成  黃日暉 

江元秋  蔡素女  陳麗如

主席:李校長                           記錄:楊淑蓉

壹、確認上次會議紀錄(確認通過)

貳、報告事項

  一、人事室報告:本校工學院工程科學及海洋工程學系洪振發教授原奉准於95年2月1日至95年7月31日止及96年2月1日至96年7月31日休假研究1年,茲因無法找到適當人選代為授課,擬取消96年2月1日起至96年7月31日休假,業奉核定,特提會報告。

參、討論事項

一、教務處提:檢具本校社會科學院政治學系與國立暨南國際大學公共行政與政策學系校際選課合作協議書草案1份(附件1),提請討論。

決議:通過。

二、研究發展委員會提:檢具本校與上海交通大學交換學生協議書草案1份(附件2),提請討論。

決議:通過。

三、管理學院提:檢具本院教師評估辦法第5條及第11條修正草案1份(附件3),提請討論。

    說明:人事室意見:

    (一)案內第5條第1項增列第3款教師須以英文授課,不符規定者予以續聘。與教師法第14條對於教師聘任後續聘之理由不相當。

    (二)另本增列條款與同條同項第4款評估不通過者之處理過程(續聘、解聘程序)亦不相當。

    (三)建議增列之該款「...則不予續聘」修改為「...則列為評估不通過」。

決議:修正通過。

附帶決議:聘約上應註明教師如不符英文授課規定,則依學校相關程序辦理續聘。

四、管理學院提:檢具本院場地器材借用收費標準修正草案1份(附件4),提請討論。        

決議:修正通過。

五、公共衞生學院提:檢具本院教學優良教師複選委員會設置及複選辦法修正草案1份附件5),提請討論。

決議:通過。

六、法律學院提:檢具本院「組織規模及發展規劃辦法」及「教師員額流通辦法」草案各1份(附件6),提請討論。

決議:組織規模及發展規劃辦法修正通過,教師員額流通辦法通過

七、生命科學院提:檢具本院「生命科學系及其相關研究所業務運作要點」、「生命科學系一系五所教師聯席會議組織章程」、「生命科學系一系五所空間規劃與管理要點」等草案3份(附件7),提請討論。

決議:修正通過。

八、學術副校長室提:檢具本校「邁向頂尖大學計畫執行管控與績效評鑑委員會設置辦法」修正草案1份(附件8),提請討論。        

決議:通過。

九、教務處提:檢具本校上課節次時間修正表1份(附件9),提請討論。

說明:為解決本校大型教室空間容量不足情形及提高4棟教學大樓(普通、共同、新生、綜合)上課使用之頻率,擬增加第10節上課時段。

    決議:修正通過。

十、人事室提:本校「檢討95學年度教師兼任行政職務核減授課時數事宜」會議,業經教務長於96年1月4日召集專案小組研討,相關單位主管核減授課時數事宜,經決議如說明,提請討論。

說明:理學院數學系講座教授林長壽擬核減授課時數5小時乙節,該次會議決議:擔任本校講座教授,如兼負推動本校重大研究或專案者,得經行政會議通過後最高核減授課時數4小時

決議:通過。

十一、文學院提:檢具本院簡靜惠人文講座設置要點草案1份(附件10),提請討論。        

決議:修正通過。

十二、生物資源暨農學院及生命科學院提:檢具本校與美國伊利諾大學董事會協議合作備忘錄中、英文草案各1份(附件11),提請討論。

決議:修正通過。

十三、進修推廣部提:檢具本校體育室辦理「96年度運動技術指導班招生簡章」草案1份(附件12),提請討論。

      說明:體育室辦理之各類運動技術指導班原係以專案方式逐年簽准辦理,因本案符合本校「推廣教育實施辦法」第3條第4項規定,提會討論

決議:通過。

十四、生物資源暨農學院提:檢具本院實驗林管理處「研究人員評估辦法」、「研究人員評估評分表」修正草案各1份(附件13),提請討論。

決議:研究人員評估辦法修正通過,研究人員評估評分表通過。

肆、聘任案(略)

伍、臨時(無)

陸、散會(下午5時1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