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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大學秘書室

行政會議紀錄

第2481次會議

國立臺灣大學第2481次行政會議

國立臺灣大學第2481次行政會議紀錄

時間:96年5月22日(星期二)下午3時

地點:校總區農化新館5樓第2會議室

出席:李嗣  陳泰然  包宗和  蔣丙煌      洪宏基  葉國良  羅清華  趙永茂  陳定信 

葛煥彰  陳保基  洪茂蔚  江東亮  貝蘇章  蔡明誠(王泰升代)  羅竹芳  林嬋娟  陳基旺

列席:項    陳信希  林芳  傅立成  黃日暉(劉中鍵代) 廖麗玲  蔡素女  袁孝惟  沈冬 

陳麗如

主席:李校長                               記錄:楊淑蓉

壹、確認上次會議紀錄(確認通過)

貳、報告事項

一、會計室報告本校各單位報支國外勞務或國外智慧財產權時,如付款對象為同一課稅年度在中華民國境內居留未滿183日之個人或為在中華民國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及營業代理人之國外營利事業、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構或團體、或其他組織,依稅法規定本校須扣繳20%之稅款並申報扣繳憑單;各單位以各項薪資所得表報支前述所得,應儘量取具含稅憑證,以利核銷。如教師已支付該項費用又無法再向國外取得此項稅款憑證核銷,請報銷單位先將該20%所得稅繳交總務處出納組以報繳國稅局,出納組報繳後將繳稅憑證送交報銷單位,報銷單位將繳稅憑證併同原單據一併核銷。

二、研究發展委員會報告:生命科學院生態學與演化生物學研究所接受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委託辦理「以生物鏈淨化水庫水質試驗計畫」,經費總計新台幣370萬元整。

三、理學院報告:檢具本院數學系、物理學系、化學系、地理資源學系及海洋研究所等系所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辦法、教師評審作業要點修正草案各1份(附件1),提會報告。

四、教務處報告:本校95學年度各學院暨共同教育委員會教學優良教師遴選名額,業提96年2月13日第2468次行政會議報告,其中共同、通識與服務性課程教學優良教師部分,傑出獎名額應由5人增為7人,優良獎名額應由39人增為59人;檢具修正後全校教學優良教師遴選名額表如附件2,特提會報告。

五、學處報告:本校95學年度優良導師評選作業,已依本校「優良導師評選暨獎勵辦法」及「優良導師評選及獎勵作業試辦計畫」辦理,並經96年4月23日及5月14日二次優良導師評選委員會議,由56位學系所推薦之候選人評選出8位優良導師。8位優良導師名單如下:圖資系吳明德教授、生工系張文亮教授、動科系丁詩同教授、工管系郭瑞祥教授、法律系陳聰富教授、資管系陳靜枝教授、生科系齊肖琪教授、動科所施秀惠教授。

  六、人事室報告:本校理學院化學系外籍教師陳振中助理教授及凝態科學研究中心外籍研究人員林倫年專任副研究員,為辦理工作許可申請,擬提早發給96學年度聘書,提會報告。

  七、研究發展委員報告:檢具本校95-96學年度外國學生申請錄取狀況分析/比較表及95-96學年度外國學生受領各項獎學金比較表各1份(附件3),提會報告。

參、討論事項

一、教務處提:公共衛生學院各研究所碩士班畢業生學位中文名稱,提請討論。

說明:該院將成立之公共衛生學位學程(MPH),畢業生學位中文名稱為「公共衛生碩士」,為避免混淆,該院衛生政策與管理研究所、職業醫學與工業衛生研究所、醫療機構管理研究所、環境衛生研究所、預防醫學研究所等原碩士班畢業生學位中文名稱「公共衛生學碩士」擬自97學年度第1學期起變更為「理學碩士」。

決議通過。

二、人事室提:檢具本校職員差勤管理實施要點草案及教職員國內請假出差申請決行層級修正對照表各1份(附件4),提請討論。

    說明:

(一)爲明確規範本校職員出勤制度,俾利同仁遵循,爰參酌上級機關訂定之各法規及現行實務作法,訂定本校職員差勤管理實施要點,期有效提升本校自主管理。

(二)     案前業以96年4月10日校人字0960010649號函請各單位惠賜卓見,復以96年5月3日校人字第0960013821號函轉知各一級及二級單位提供意見。

(三)     本要點草案重點內容摘述如下

1.本校原有彈性上、下班時間為8時至8時30分、17時至17時30分,修改為8時至9時、17時至18時,核心上班時間為9時至17時。又各單位得視業務實際需要,於本要點所定彈性上下班時間內,自訂上下班時間。另因業務特殊需要,未能依本要點出勤者,應專案提出申請,經 校長核准後,依核准之出勤時間簽到退。

2.漏未簽到退每人每年最多可申請12次,超過部分應以請假方式辦理。復廢除人事室置紙本簽到退之方式,依不同事由,填報「國立臺灣大學簽到退簽名表」或「國立臺灣大學職員出勤漏未簽到退證明單」。另對連續曠職2次以上,且屢勸不聽人員,予以議處。

3.對於連續請假24日以上人員、留職停薪復職人員及新進人員,因年內在職日數與原在職人員不同,其寒暑休核給方式及計算基準與之有異,以玆區別,並求公允。

4.加班起迄時間,應有簽到、簽退紀錄。另經奉准免簽到退人員,加班當日上、下班應簽到、簽退。至無簽到及簽退紀錄者,不得申請加班補休或報支加班費。

5.持有一級單位主管授權章人員,不得為本人代為核定本要點所規定之各項申請單及證明單,各級主管以上人員差假、加班等申請案,應陳請上層級單位主管核定。

(四)另查本校教職員出國申請案決行層級修正案前於95年11月

7日第2454次行政會議報告通過,並以95年12月25日校人字第0950044122號函轉知同仁在案。茲因本校教職員國內請假出差申請案現行決行層級與前開修正後層級有異,易生混淆,本次擬配合修正。

決議:修正通過。

三、研究發展委員會提:檢具本校「研究發展成果及技術移轉管理要點」及「建教合作計畫處理要點」修正草案各1份(附件5),提請討論。

決議:研究發展成果及技術移轉管理要點通過,建教合作計畫處理要點修正通過。

四、竹北分部籌備小組提:檢具本校與新竹縣政府「推動『國立臺灣大學竹北分部』建設發展合作協議書」草案1份(附件6),提請討論。

決議:修正通過。

五、教務處提:檢具本校教務處教學發展中心個別學習諮詢實施要點修正草案1份(附件7),提請討論。

說明:該要點前經96年2月6日第2467次行政會議通過。

決議:通過。

六、文學院提:檢具本院語文中心國際華語研習所華語教師鐘點費支給標準表修正草案1份(附件8),提請討

論。

決議:修正通過。

七、理學院提:檢具本院貴重儀器中心運作管理要點修正草案1份(附件9),提請討論。

決議:通過。

八、社會科學院提;檢具本院與日本東京大學大學院情報學環學術交流合作實施備忘錄中、日文草案各1份

(附件10),提請討論。

決議:通過。

九、生命科學院提:檢具本院植物科學研究所與中央研究院植物暨微生物學研究所及農業生物科技研究中心合作協議書草案1份(附件11),提請討論。

    決議:通過。

十、教務處提:檢具本校與國立北教育大學校際合作協議書草案1份(附件12),提請討論。

說明:本校前於87年6月2日與國立北師範學院簽訂校際合作協議書,茲因該校改名並升格為大學,且原協議書部分條文引用之法源業經主管單位廢止或修正,另有部分條文須隨環境變遷予以增刪,提出新協議書。

決議:通過。

十一、人事室提:檢具本校特聘教授設置暨特聘加給給與實施要點修正草案1份(附件13),提請討論。

決議:修正通過。

十二、醫學院提:檢具本院與財團法人國家衛生研究院合設轉譯醫學研究中心協議書草案1份(附件14),提請討論。

  決議:通過。

十三、人事室提:檢具本校兼任教師聘任要點修正草案1份(附件15),提請討論。

說明:為縮短聘任兼任教師作業時程,提高行政效率,增列有關中央研究院特聘研究員;現任教於公、私立大學,並領有擬聘等級教師證書者;現任中央研究院研究員、副研究員或助理研究員;聘任擔任語言課程且不缺之兼任講師或助理教授,得免除著作送審之規定。

決議:修正通過。

十四、人事室提:檢具本校聘任專業技術人員擔任教學作業要點修正草案1份(附件16),提請討論。

決議:修正通過。

肆、聘任案(略)

伍、臨時議(無)

陸、散會 (下午5時1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