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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大學秘書室

行政會議紀錄

第2491次會議

國立臺灣大學第2491次行政會議

國立臺灣大學第2491次行政會議紀錄

時間:96年8月7日(星期二)下午3時

地點:校總區農化新館5樓第2會議室

出席:李嗣  陳泰然  包宗和  湯明哲(請假)  蔣丙煌    燕(請假)  洪宏基(徐炳義代) 

基旺  沈冬  葉國良  羅清華  趙永茂(林惠玲代)  楊泮池  葛煥彰  陳保基  洪茂蔚 

江東亮  貝蘇章  蔡明誠  羅竹芳(莊榮輝代)  黃崇興      傅立成  廖麗玲  黃日暉  陳信希

列席:林芳  蔡素女  陳麗如  陳慶生

主席:李校長                               記錄:楊淑蓉

壹、確認上次會議紀錄

     修正第2490次行政會議討論事項第一案:本校教師免評估資格審議小組作業要點第3點及第4點「系所及院評估小組」均修正為「系所及院評估小組或委員會」

貳、報告事項

一、人事室報告:電機資訊學院電機工程學系顏嗣鈞教授原奉准於96年8月至97年7月休假研究,現因96學年度借調私立開南大學,擬取消休假,業奉核定,提會報告

二、總務處報告:為推動校園一卡化,本處於行政e化小組下設卡證e化推動小組積極推動,目前最新執行情形如附件1,提會報告

三、研究發展處報告:原住民族研究中心接受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委託辦理「96年度原住民族部落產業發展計畫整合行銷計畫」,經費總計新台幣570萬元整,提會報告。

參、討論事項

一、教務處提:本校理學院海洋研究所擬於97學年度增設海洋科學系,檢具計畫書乙份(附件2),提請討論。

決議:通過,提專案審查委員會審查。

二、教務處提:本校將於98年度接受「財團法人高等教育評鑑中心基金會」來校進行全校系所實地訪評,本校宜如何預為準備,提請討論。(附件3)

    說明:

       (一)依「財團法人高等教育評鑑中心基金會」95年6月12日高評95)字第095060125號函通知,本校為98年度接受系所訪評學校(98年度下半年),有關實地訪評日期,將由該基金會於97年8月底前正式函知本校。

(二)查95年度部分大學經該基金會進行系所評鑑後,其結果分為通過、待觀察、未通過三種情況,經列為待觀察者,1年後須再接受覆評,覆評未通過者或第一次訪評就列為未通過者,據悉教育部可能依大學評鑑辦法(如附件)之規定予以減招或停止招生。

(三)本校為國內大學之首,辦學績效最受國人所矚目,尤其目前全校正為發展為世界頂尖大學而努力,如有任一系、所經評鑑結果為「待觀察」或「不通過」,必將重挫本校聲譽。

(四)本校部分系所之教師員額不足(請參考附件人事室於95學年度第2學期間所提供之各系所教師員額及實聘教師數),相當不利於評鑑結果。

      建議:

(一)請各系所先行參考該基金會網站中「96年度大學校院系所評鑑實施計畫」,以了解98年度接受評鑑時可能之評鑑項目,並及早預為準備。

(二)有關教師員額部分,請各系所參酌本校「國立臺灣大學組織規模及發展規劃準則」(如附件)第5條有關教師員額之規定,如未符標準者,請學院透過教師員額調控之機制,設法協助加以改善為配合實地評鑑作業時程,教師員額不足之系所,如能進行教師增聘,宜於97學年度第2學期開始前完成。)。

決議:請各系所依建議事項辦理。

三、總務處提:檢具本校工友工作規則修正草案1份(附件4),提請討論。

決議:修正通過。

四、國際事務處提:檢具本校與中國人民大學交換學生協議書草案1份(附件5),提請討論。

決議:修正通過。

五、醫學院提:檢具本院與韓國建國大學醫學院學術合作合約中、英文草案各1份(附件6),提請討論。

決議:修正通過。

六、管理學院提:檢具本院與加拿大約克大學舒力克商學院學術交流合作協議書暨交換學生協議書中、英文草案各1份(附件7),提請討論。

決議:通過。

      七、會計室提(96)年度預算分配,經衡酌教育部補助款、本校自籌收入及預計結餘狀況,擬分配情形如附件8,提請討論。

說明:

(一)本年度教育部補助款、學雜費、利息、罰款等收入共62億5,807萬6千元,連同場地設備管理、招生考試等收支列項目之預計結餘1億1,187萬9千元,共有可分配額度63億6,995萬5千元,分配原則及金額如下:

1.分配全校性管總費用16億1,116萬9千元、學生公費獎勵金3億9,373萬4千元、專案資本支出7,168萬元(詳附表)。

2.分配教學訓輔經費及全校性儀器設備費,包括薪資鐘點費、研究生論文費、房屋設備修繕維護、海一號、在職專班等專項經費34億775萬7千元,各單位經費預計分配8億6,647萬3千元,其中,各單位圖書儀器設備費4億1,979萬3千元,援例由總務處另案分配(詳表二)。

3.本年度各學院教學經常費以修正教育部分配公式為基準計算,所得結果再和上年度分配各學院教學經常費比較,取其較高者,作為本年度各學院教學經常費之分配數(詳表三及表四)。

4.按、工、生農、電資學院教學經常費3%計,本年度補貼理學院及生命科學院外系實習材料費計215萬3千元,分配作業請理學院及生命科學院自行辦理。

5.新聞所、國發所、社會系、進修推廣部在校總區水電費,由學校統籌費支應。

6.各單位經費分配經前述調整及補貼後結果如表五,分配金額為8億7,848萬2千元,較原預計分配數增加1,200萬9千元。

(二)以上分配結果計63億6,282萬2千元,較可分配額度減少713萬3千元,擬保留作為預備金。

(三)為鼓勵各院系節開支,以規劃財源支應中長程教學研究發展需要,並兼顧本校資本支出執行率之要求,自96年度起,各院系分配之教學經常費及圖書儀器設備費執行率達八成以上者,結餘款得轉入以後年度作為支應日後教學研究不足數,不受使用年度限制。

決議:通過。

八、總務處提:本(96)會計年度本校圖書儀器設備費預算經費分配情形,如附件9,提請討論。

決議:通過。

九、秘書室提:檢具本校「96學年度出席校務會議教師代表名額分配表」1份(附件10),提請討論。

說明:

(一)當然代表係依本校組織規程第36條第1項規定及人事室提供之資料計算。

     (二)「系所及非屬學院單位主管代表」部分,依組織規程第36條第2項第1款:「由學院及非屬學院單位各推派所屬系所主管或單位主管總額分之出任。如有小數,四捨五入計至整數。」辦理。

     (三)「教師代表」部分,依組織規程第37條第1項:「校務會議之教師代表分別依各學院教授、副教授、助理教授及講師之人數,按比例分配給各學院,由各學院教師選舉產生。…」及第2項:「非屬學院之教師代表由非屬學院之教師,依前項所定程序產生。…」辦理。

決議:緩議。

十、教務處提:檢具本校文學院中國文學系與國立暨南國際大學中國語文學系校際選課合作協議書草案1份(附件11),提請討論。

決議:通過。

十一、國際事務處提:檢具本校與西班牙馬德里技術大學學術交流合作協議書暨交換學生協議書中、英文草案各1份(附件12),提請討論。

決議:修正通過。

十二、管理學院提:檢具本院與波蘭卡洛爾.阿丹密基經濟大學學術交流合作協議書暨交換學生協議書中、英文草案各1份(附件13),提請討論。

決議:修正通過。

十三、工學院提:檢具本院教師評估辦法修正草案1份(附件14),提請討論。

決議:通過。

肆、臨時議(無)

伍、散會(下午4時30分)